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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4

为扎实落实国家、省、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根据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即墨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具体要求,加强与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的沟通对接,及时请示解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及的难点、堵点问题。

附件:1.即墨区级“证照分离”审批监管事项清单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3.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4.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类)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5.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6.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7.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8.生鲜乳收购站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9.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10.农药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11.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12.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1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14.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15.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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