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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填写诉求须知

一、受理范围

主要负责受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等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咨询;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对社会生活发生的劳动保障、医疗服务、教育及安全保障等需政府解决的非紧急类诉求;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环境等方面需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非紧急类政务事项”。

二、不受理范围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请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对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法院、检察院或部队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为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对涉及个人违规、违纪等纪检事项,请直接向纪检部门举报;对已通过信访途径反映或信访终结事项,请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办理。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请您按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按照上级和我市工作要求,根据诉求内容,及时将市民的咨询、诉求及意见建议转责任单位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通过本信箱平台回复诉求人。一般问题事项5个工作日,复杂问题事项1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办理结果。

四、注意事项

(一)为了方便联系沟通,全面掌握来信情况,请您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请按照一事一诉的原则,诉求反映内容力求简明扼要、事实清楚、诉求明确。同一问题或相同内容已转部门或单位处理过程中请不要重复来信;

(三)如果不希望在网上公开诉求信息,可以在“是否公开”选项中标注“不公开”,提交之后只能凭系统发送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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