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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段泊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段泊岚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1

近期,段泊岚镇制定了段泊岚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日前,段泊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侯云龙就《方案》出台的目的、有关要求、如何贯彻落实等问题,接受专访。

问: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全面做好我镇夏收、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保障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公共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订《段泊岚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问:各部门都要做哪些工作?

答:成立三级巡逻小组。一是成立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安监办、综合执法中队牵头,生态办、环保中队、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镇级巡逻小组,明确区域分工,加强对各社区、各村庄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加大对违法焚烧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二是各社区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2-3名支部书记和2名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社区巡逻小组,负责对本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三是各网格村成立由支部委员为组长,2-3名工作人员组成的村级巡逻小组,负责对村庄辖区违法焚烧行为的巡查制止和督促整改。巡逻小组名单6月5日前报农业中心

问:如何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完成?

答:麦收期间,各巡逻队每天下午4点前在镇秸秆禁烧工作群通报巡查、处置工作情况及照片。镇政府机关每日值班组长要组织人员沿主要公路加强对焚烧秸秆问题的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村庄和社区,每日巡逻、处置情况及照片20点前报镇秸秆禁烧工作群。镇督查室对各巡逻小组巡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纪委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监察,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因焚烧秸秆导致我镇被上级扣罚资金的,所罚资金由责任村庄负担,并在年终考核中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咨询部门及电话:

咨询部门:段泊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2-8358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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