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的
为统筹做好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市、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协调机制,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段泊岚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协调工作机制。
二、制定依据
主要根据《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国家规范标准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多起燃气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关于切实加强居民家中燃气安全事故防范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
三、人员组成
召 集 人:黄 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召集人:纪国英 人大主席
赵 斌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于乃浩 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李 焱 段泊岚派出所所长
尤洪伟 刘家庄派出所所长
宋 浩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京集 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刘汉鑫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孙 健 交通运输所负责人
衣修恭 综合行政执法办队长
姜法杰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金 鑫 土地所负责人
刘子高 教育办负责人
牛建光 消防大队负责人
宋 强 段泊岚卫生院负责人
徐建荣 刘家庄卫生院负责人
乔建训 段泊岚社区主任
兰 龙 五沽河社区主任
孙思春 天宫院社区主任
孙 鹏 孙家屯社区主任
刘世远 毛家岭社区主任
胡宝鑫 刘家庄社区主任
江志锐 程戈庄社区主任
孙卫忠 瓦戈庄社区主任
王中夏 孟戈庄社区主任
四、主要内容
该文件主要明确了工作目标、检查整治内容、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四个方面的内容。
1.工作目标:实现燃气供应规范有序、安全漏洞坚决封堵、风险隐患有效消除、市民安全用气意识进一步提高。
2.检查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场站、液化气充装站、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整治燃气用户特别是餐饮用户燃气设施使用安全隐患。
3.责任分工:成立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由规划建设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4.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机制,扎实推进;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考核,强化问责。
五、责任部门及联系电话:
段泊岚镇规划建设中心 0532-8356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