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为规范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运营企业运营成本核算,保障运营服务质量,激励企业加强运营管理,同时提高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即墨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运营服务成本核算办法》(即城乡字[2022]34号),为进一步细化有关专项资金收集和使用工作,特制定本通知并下发。
二、适用人群:本乡镇范围内实施即墨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涉及的村庄范围内的农村居民。
三、计量方法:由区财政根据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核算成本而补助给农村居民的运营补助,具体参照《即墨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运营服务成本核算办法》。
四、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段泊岚镇规划建设中心:0532-83561610
段泊岚镇财税保障中心:0532-8356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