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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段泊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段泊岚镇2018年四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4

一、出台背景

积极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全面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即墨区2018年四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即安〔2018〕2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就做好2022年度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特制定《段泊岚镇2018年四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

二、特色亮点

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依据责任到人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积极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二)在工程建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利、教育体育等领域,各科室、社区、站所按各自责任分工抓好落实,深入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三)全面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四)突出抓好国庆期间安全监管。(五)切实加强自然灾害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

四、贯彻落实

(一)提高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科室、站所要加强协调配合,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月”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靠上,主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对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存在以及在“安全月”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查处并严厉问责,确保“安全月”活动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相关站所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加快整改、及时清零。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工作态度。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工作责任。对在“活动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伤亡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青岛市即墨区段泊岚镇应急管理办

咨询电话:0532-8356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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