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功能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财政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统一全国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现将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布《青岛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青财采〔2020〕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即墨区工作实际,对具体工作中需要注意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严格遵照执行。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2021年,即墨区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等执行方式。
二、其他要求
1.电子卖场项目通过青岛市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统一使用青岛市供应商库。
2.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信息公开,各单位要按规定将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意向、采购计划、采购活动、合同订立、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信息依法依规的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发布。
3.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要实行采购业务归口管理,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重点环节控制,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选择既懂业务又懂采购的人员担任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规范单位政府采购活动,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采购专管员应当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采购专管员应当保持相对固定。
4.政府采购追加(变更)的项目。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项目不再填写纸质《即墨区政府采购项目流程表》,在一体化系统中直接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属于追加(变更)的政府采购项目需填写《即墨区政府采购项目追加(变更)表》。
附件:1.即墨区政府采购项目追加(变更)表
2.关于公布《青岛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1
即墨区分散采购项目追加(变更)表 | |||
年 月 日 | |||
采购单位 (公章) | 采购项目名 称 |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
预算批复 文号或资金来源证明 | 1、 | 项目资金构成总额 | 其中:上级资金¥0.00 万元 |
2、 | 区级资金¥0.00 万元 | ||
3、 | 镇级资金¥0.00万元 | ||
4、 | 其他资金¥0.00万元 | ||
采购清单及要求 | 另附详细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 | ||
业务科室意见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分管局长意见
年 月 日 | |||
局长意见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用于区直单位分散采购项目追加(变更)使用,镇(街)可参照使用。
附件1-1
即墨区分散采购项目申报书 | |||||||
采购单位(公章): | 单位:元 | ||||||
编号 | 采购目录(品目名称)规格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合计 | |||||||
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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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要求: | |||||||
服务承诺及保修期要求: | |||||||
质量保证: | |||||||
验收标准: | |||||||
技术要求: |
注:本表用于区直单位分散采购项目追加(变更)使用,镇(街)可参照使用。
附件1-1
即墨区分散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 (公章)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预算批复文件号或资金来源证明 | ||||
项目概况 | |||||
拟申请的方式和选用的代理机构 | □公开招标 | □竞争性谈判 |
□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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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 | □竞争性磋商 | □询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注:本表用于区直单位分散采购项目追加(变更)使用,镇(街)可参照使用。
附件1-2
即墨区电子卖场项目追加(变更)表 | |||
年 月 日 | |||
采购单位(公章) | 采购预算追加(变更)名称 |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
申请原因 | |||
采购需求 (单位元) |
采购品目: 规格要求: 采购数量: 单价: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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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是否 标准类资产 | ||
资金业务科室意见 经办人 |
年 月 日 | 行资科 意见 经办人 |
年 月 日 |
资金业务科室意见 负责人 |
年 月 日 | 行资科 意见 负责人 |
年 月 日 |
分管局长意见 |
年 月 日 | ||
局长意见 |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用于区直单位集中采购电子卖场项目追加(变更)使用,镇(街)可参照使用。
要求:1.3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由资金业务科室把关后即可采购,30万元(含)以上由领导签字后才可实施。2.是标准类资产项目须符合规定后才可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