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目的
明确成员单位和有关工作组职责,规范灾害分级标准和预警分级标准,细化分级预警措施和分级响应措施,优化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即墨区管辖海域内发生的赤潮灾害,以及即墨区周边海域发生的、对即墨区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赤潮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与上级政策的差异和不同
1.市、区部分部门职责有差异。区级预案按我区部门职责明确了任务分工。
2.应急指挥部部分职责不同。主要是依托上级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等开展赤潮会商和预警转发工作;必要时可以寻求上级应急资源支持,依托市级赤潮消除队伍开展处置工作。
四、修改前后的异同
1.调整了部分部门职责。原《预案》于2015年修订,机构改革后,责任部门的职责调整较大,新《预案》的修订与机构改革的变化相适应,使责任分工更加明确。
2.调整了灾害分级、预警分级和响应程序措施。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灾害分级、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程序及其措施进行了调整。
五、灾害种类
有毒赤潮:特指能引起人类中毒,甚至死亡的赤潮。
有害赤潮:对人类没有直接危害,但可通过物理、化学等途径对海洋自然资源或海洋经济造成危害的赤潮。
其他赤潮:不产生毒素,尚未有造成海洋自然资源或海洋经济危害记录,但可能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潜在影响的赤潮。
六、预警分级
分级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蓝色、黄色预警,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转发橙色、红色预警。
七、响应措施
各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根据需要,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可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设置综合协调组、监视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市场监控组、医疗救治组、评估调查组、经费保障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等相关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八、要点事项
1.密切关注灾情动态。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会通过传真、短信、电视、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向相关单位和社会转发。要及时关注,随时做好灾害防范工作。
2.做到早发现,早防范。加强监测,及时会商,随时关注赤潮毒素导致的身体严重不适病例和人员死亡病例,发现情况及时救治。
3.恰当应对。指导做好有毒赤潮污染海产品无害化处理,对在重要渔业海域、海水资源利用区、旅游度假区、海洋公园等重点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及时处置。灾害到来时,及时报告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