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3日,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即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修订稿)》,为便于更好理解《规划》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8年12月,区政府印发《即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简称《规划》)。《规划》的发布对于规范和指导我区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变化,现行《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足。为进一步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管控,保证我区规划符合上级海洋功能区划及红线区管控要求,根据《山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青岛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最新要求,按照省市县三级规划内容整体一致的原则,对《规划》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即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修订稿(讨论稿)》 。
二、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即墨区水域滩涂自然状况和水产养殖业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修订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尊重海域功能区划的地域划分和区域养殖现状基础上,遵循经济规律、生态规律和系统性原则为基本理念,让渔业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合理配置,以实现即墨水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发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
(三)坚持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的原则。坚持优化产业结构,开发与保护并重,因地制宜地发挥优势和依靠科学技术。进一步优化结构,全面提升渔业产业质量和发展能力。稳定海水池塘和底播养殖,调减过密近海养殖,发展外海深水养殖。扎实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绿色、精品和休闲为重点的现代渔业,规范水产养殖技术操作规程,鼓励发展健康养殖模式。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将规划修订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规划修订与海洋功能区划、上位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同时注意与城市、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中我区原有海水禁养区7个、226.96平方千米,淡水禁养区8个;海水限养区12个、527.57平方千米,淡水限养区1个;海水养殖区4个、1273.65平方千米。修订后,我区共有海水禁养区9个、181.54平方千米,淡水禁养区8个;海水限养区14个、576.87平方千米,淡水限养区1个;海水养殖区4个、1271.39平方千米。主要修订内容为:
(一)海水禁养区方面。将小管岛东北部海域的鳌山湾外特殊利用区修订为鳌山湾外特殊利用区禁养区,将长门岩北部海域的女岛港特殊利用区修订为女岛特殊利用区禁养区,将鳌山湾东部海域的巉山特殊利用区修订为巉山特殊利用区禁养区,将栲栳湾海域的丁字湾口特殊利用区修订为丁字湾口特殊利用区禁养区。
(二)海水限养区方面。将原鳌山湾底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禁养区修订为鳌山湾北部限养区,将原鳌山湾西部旅游休闲娱乐区禁养区修订为鳌山湾西部旅游休闲娱乐区限养区。
(三)淡水禁养区、限养区方面。将大沽河、流浩河、墨水河、五沽河等区内所有河流列入淡水禁养区,将石棚水库列入淡水限养区。
(四)海水禁养区、海水限养区等功能区界址及面积修订方面。经核实,现行《规划》中,功能区范围与我区实际海域范围有偏差,根据我区海域实际范围对相关功能区界址及面积进行修订。
四、重要意义
《规划》修订后,将进一步优化我区养殖空间布局,为水产养殖结构修订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障,更好地发挥规划行动纲领作用,保证我区规划符合上级海洋功能区划及红线区管控要求,与省市县三级规划内容要求保持一致,对于稳定即墨区基本养殖面积,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联系科室:即墨区自然资源局渔业于技术推广科,联系方式:0532-585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