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即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修订稿)
即自然资源字〔 2021〕50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参加山东团审议时强调,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贡献。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文件精神要求,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农渔发〔2016〕39号)通知要求,编制《即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以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合理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也是即墨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使渔业转型升级,促进新时期即墨海洋渔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 面临的形势
即墨区位于山东半岛西南部,东濒黄海,南依崂山,是青岛近郊市,素有“青岛后院”之称。全区陆地面积1780平方公里,辖7个镇、8个街道、1033个村庄、113.4万人口;拥有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是国家环保模范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省级文明城市。
即墨区位优越,交通优势得天独厚,扼青岛通往全国的陆上“咽喉”,胶济、蓝烟铁路横穿境内西部,济青、青银、乌威高速公路和青烟、青威、青沙等国家和省级公路贯穿全境。城区距流亭国际机场15千米,距青岛港40千米;西到蓝村、即墨火车站分别为24千米和15千米。市乡公路四通八达,境内有女岛港国家二类开放码头,形成了海陆空便利的交通网络。
近年来,在省、市级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即墨紧紧抓住发展海水增养殖的良好机遇,在规模、技术方面都获得了较好的成绩,更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级管理部门通过推进渔业载体和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渔业和休闲渔业等一系列措施,加快结构调整,使渔业发展呈现出了新变化。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产养殖也面临新的问题,主要有:
——发展空间持续受压,空间逐渐外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加速,原有在即墨岸带海域的适宜养殖水域被占用,传统优势养殖区域受到旅游等产业的挤压,近岸养殖用海空间持续减少,呈现出由近岸向近海推移的发展趋势。
——精品意识不强,品牌竞争力有待提高。从事养殖的多为个体业主和中小型企业,自身精品意识不强,做大做强的意愿不足,“小富即安”意识较浓,不重视品牌的树立和维护,龙头和品牌企业缺乏,竞争力不强,行业发展质量有待提升。
——规划相对滞后,有序引导不足。虽有《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界定了养殖发展区域,但由于历史原因等各种因素,养殖区碎片化分布明显,较为散乱,没有形成统筹协调有序发展格局,制约了整体的养殖发展布局。
机遇与挑战并存,当前的形势也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从政策环境看,在海洋强国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背景下,水产养殖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发展机遇,国家和地方一系列政策和规划出台,必将推动这一传统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从市场环境来看,随着人口增长、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人们对水产养殖的需求已从专注产量到兼顾产量和质量的转变,新一轮消费结构升级明显加快,国内外海洋水产品市场需求量将逐步扩大,水产养殖业拥有良好的市场环境机遇。
第三条 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海洋强国战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决策部署,落实中央1号文件及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即墨区水域滩涂资源与环境特征、发展现状,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水产养殖与其他涉海产业发展需求,强化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引领,优化水产养殖生产布局,通过编制实施《即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推进全区水产养殖产业绿色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第四条 编制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修正),2017年11月5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0年3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4年1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4月24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1990年8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1月8日;
14.《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2年3月3日国务院国函〔2012〕13号);
15.《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2010年9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第126次会议);
16.《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2011年1月4日国务院国函〔2011〕1号);
1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18.《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
19.《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20.《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21.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22.《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国函〔2012〕165号);
23.《山东省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17-2020年)》(鲁发改农经〔2017〕826号);
24.《山东省“海上粮仓”建设规划(2015-2020年)》(鲁政字〔2016〕157号);
25.《山东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鲁发改农经〔2016〕1320号);
26.《山东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6-2020年)》(鲁政办字〔2016〕14号);
27. 《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环发〔2016〕136号);
28.《山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鲁农渔字〔2021〕22号);
29.《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青政发〔2016〕9号);
30.《山东省青岛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5-2020年)》;
31.《青岛市“海洋+”发展规划(2015-2020年)》;
32.《青岛市海岛保护规划(2014-2020年)》;
33.《青岛市“蓝色粮仓”建设规划(2014-2020年)》;
34.《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0年)》(青政字〔2018〕14号);
3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和调整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21〕95号);
36.《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21〕13号);
37.《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1999年1月22日;
38.《即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
第六条 规划目标
以保障渔民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基本稳定为前提,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推进青岛市“蓝色粮仓”建设,推动即墨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调整并优化养殖生产布局,确保规划期内可用养殖面积不少于15000公顷,引导养殖生产持续向绿色、生态、健康发展,推动即墨形成集水产优良种苗繁育、选育、生态渔业、高效渔业、休闲观光渔业等产学研项目于一体的多元化渔业经济格局。
第七条 重点任务
根据规划目标,确定规划期实施的重点任务:
——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调整并优化养殖生产布局,更加科学地配置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目的,使水产养殖业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保障养殖渔民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养殖水域滩涂,依法保护水产品基地等重要的养殖水域滩涂,以及基于水源保护条件下的适渔内陆水域,确定养殖水域滩涂的保障面积指标。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强培育优势主导产业,进一步推行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基于水域承载力评价,进一步控制养殖规模、密度,深入调整养殖结构,引导从单品种养殖向立体化养殖转变,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第八条 规划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即墨区水域滩涂自然状况和水产养殖业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尊重海域功能区划的地域划分基础上,遵循经济规律、生态规律和系统性原则为基本理念,让渔业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合理配置,以实现即墨水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发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养区或限养区,设定发展底线。
——坚持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的原则。即墨区的水产养殖业,坚持优化产业结构,开发与保护并重,因地制宜地发挥优势和依靠科学技术。进一步优化结构,全面提升渔业产业质量和发展能力。稳定海水池塘和底播养殖,调减过密近海养殖,发展外海深水养殖。扎实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绿色、精品和休闲为重点的现代渔业,规范水产养殖技术操作规程,鼓励发展健康养殖模式,
——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将规划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规划编制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相协调,同时注意与城市、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九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空间范围为即墨区所辖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域和滩涂,包括海水和淡水部分。其中海水部分范围北起青岛市与烟台市海域行政界线,南至即墨区与崂山区的海域界线,向陆至省政府批准确定的海岸线,向海一侧至领海外部界线。规划海水养殖水域滩涂面积约为2030平方千米。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十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即墨区海岸线自丁字湾与莱阳的分界线至小岛湾与崂山区的分界线,全长183千米,管辖海域面积2030平方千米。沿海陆岸迂回,分布有丁字湾、栲栳湾、横门湾、巉山湾、女岛湾、鳌山湾、小岛湾等7处海湾和栲栳滩、泊子滩等9处滩涂。
即墨区所辖海域有海岛32个,按其分布情况以鳌山头向海延伸线为界,可分为南北两群:北群包括王村半岛附近海湾中的田横岛、涨岛、牛岛、马龙岛、猪岛、驴岛、三平岛、赭岛、车岛、水岛、龙口岛、女岛、赶咀等。南群包括崂山湾内的大管岛、小管岛。这些海岛中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有22个,最大的田横岛面积约1.3平方千米。田横岛、大管岛、小管岛3个岛上有固定居民。
即墨所辖海域潮汐类型属于正规半日潮,潮流为往复式半日潮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状况良好,主要以清洁海域和较清洁海域为主,但北部丁字湾、丁字河口等局部海域污染较重,主要为无机氮超标严重。
第十一条 自然气候条件
(1)气候
即墨区属暖温带季风大陆型气候区,四季变化和季风进退都比较明显。春季风大,空气干燥,雨量较小,易发生春旱;夏季雨量集中,灾害性天气较多;秋季常受旱涝威胁;冬季雨雪稀少。全区多年平均降水量 684.1 毫米,汛期(6~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2.6%,多年平均气温12.9℃,极端最高气温38.6℃,极端最低气温-17.3℃。年积温4410℃,无霜期 196-234天,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662.9小时,适宜多种作物生长。
(2)水文
即墨区境内地表水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和过境河道引入水。东部山丘地区多为花岗岩、玄武岩、地下水水量很少。西部大沽河沿岸地下水较丰富。全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3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6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32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0.58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总量1.5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1.04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利用量0.69亿立方米,地表与地下重复计算量0.17亿立方米。目前,全区建成拦蓄水工程1760座,其中中型水库4座,总库容8796万立方米,兴利库容5597万立方米;小型水库52座,总库容2834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735万立方米;塘坝、湾塘1660座,总库容2727万立方米;较大水闸60余座,总拦蓄能力1753万立方米。全市主要河流有大沽河、五沽河、流浩河、桃源河、墨水河、莲阴河、店集河、大任河、洪江河、王村河、温泉河、社生河、皋虞河、大桥河共14条。除五沽河、流浩河、桃源河汇流于大沽河入胶州湾外,其余10条单独入海。
即墨所辖海域潮汐类型属于正规半日潮,潮流为往复式半日潮流。
(3)自然灾害
即墨灾害性天气主要有热带气旋(包括台风)、寒潮和海雾等。
热带气旋多出现在7-9月,以8月最多,风力多在8-10级,阵风12级,同时造成强降水。冬季寒潮影响可造成6-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天气。即墨海域是海雾的多发区,以平流雾为主,海雾浓时,海上能见度只有几十米乃至十几米,对航海构成极大威胁。
第十二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1)浮游生物
近五年监测结果显示,即墨近岸海域浮游生物生物多样性指数较高,海洋生物种类组成和群落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其中鳌山湾浮游植物平均密度为16×104个/m3,平均多样性指数为1.33;浮游动物平均密度为130×104个/m3;平均多样性指数为3.12。
(2)大型底栖生物
总体来看,即墨近岸海域大型底栖生物多样性指数较高,生物群落结构较稳定,生物栖息环境较好。大小管岛附近海域大型底栖生物平均密度为153个/m2,平均生物量为15g/m2,平均多样性指数为1.75;鳌山湾大型底栖生物平均密度为70个/m2,平均生物量为0.6g/m2,平均多样性指数为2.24。
(3)游泳动物
调查显示,即墨区近岸海域春季游泳动物共73种,总资源密度为15.70kg/h,多样性指数范围为1.80~2.83,平均值为2.45,优势种类为方氏云鳚、双斑蟳、枪乌贼和狮子鱼,分别占总资源密度的26.5%、5.95%、5,51%和5.32%;秋季游泳动物共77种,总资源密度为736.03kg/h,多样性指数范围为0.85~2.67,平均值为1.98,优势种类为赤鼻棱鳀、小眼绿鳍鱼、口虾蛄和小黄鱼,分别占总资源密度的26.70%、15.82%、12.00%和8.17%。
总体来看,即墨区游泳动物秋季资源密度远大于春季,秋季资源较丰富。
第十三条 水域环境状况
即墨区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海水中 pH、化学需氧量、大部分重金属监测指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平均浓度分别为146μg/L、7.89μg/L 和 11.6μg/L。冬、春季无机氮及活性磷酸盐均符合第一、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夏季丁字湾主要受活性磷酸盐污染,湾内有2 个站位活性磷酸盐超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最高浓度为 63.1μg/L,1个站位 pH 不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要求,pH 值为 7.78;秋季丁字湾主要受无机氮污染,有 1 个站位超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浓度为486μg/L。
即墨区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各站位海域沉积物监测指标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运用营养转换效率和Ecopath生态模型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即墨水域滩涂承载力进行了评估。根据初级生产力和营养转换效率估算出即墨海域植食性生物(贝类、海参等)潜在资源量为55.18万吨,肉食性鱼类(如许氏平鲉等)潜在资源量为8.28万吨;Ecopath生态模型评估结果显示,即墨海域生态系统表现为初级生产力较高,生态系统稳定性较低,表现为受扰动的自然生态系统特征。按照渔业生产管理中采用的最大可持续产量理论,采用最大生态容量值减半时,种类的生长率高,能够兼顾经济、社会效益,由此估算即墨海域生态系统理想的底栖贝类养殖承载力应该在327.5t/km2,鱼类为0.075t/km2。
第十五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近年来,即墨区水产养殖稳步发展。2017年,全区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1163公顷,产量达到233272吨。其中,海水养殖面积10889公顷,产量232972吨;淡水养殖面积274公顷,产量300吨。
按养殖水域分,海上养殖面积1689公顷,滩涂养殖6461公顷,陆基等养殖面积2739公顷,分别占海水养殖面积的15.5%、59.3%和25.1%。海上养殖产量95080吨,滩涂养殖产量133510吨,陆基等养殖产量4382吨,分别占海水养殖总产量的40.8%、57.3%和1.8%。按养殖种类划分,2017年鱼类养殖面积11公顷、甲壳类2229公顷、贝类8223公顷、其他海产品426公顷,分别占海水总养殖面积的0.1%、20.5%、75.5%和3.91%。鱼类产量40吨、甲壳类4382吨、贝类227381吨,其它海产品1169吨,分别占海水养殖总产量的0.02%、1.90%、97.60%和0.5%。
即墨区海水鱼类养殖主要为栲栳头区域的大菱鲆工厂化养殖,养殖品种主要有大菱鲆、鲈鱼和鲽类等。
即墨虾蟹类养殖种类主要为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三疣梭子蟹、中国对虾、青蟹和斑节对虾。养殖区分布于丁字湾、鳌山湾、栲栳湾和横门湾,主要在田横镇和金口镇,鳌山卫和温泉也有少量分布。
即墨贝类养殖,为底播增养殖和浅海筏式养殖,养殖种类主要为蛤、牡蛎、蛏、贻贝、扇贝、蚶和鲍鱼。养殖区分布于丁字湾、栲栳湾、鳌山湾、小岛湾、横门湾、石岛礁至水岛间海域及田横岛群周边水域,主要在田横岛度假区、田横镇、鳌山卫和金口。即墨海参养殖分布在沿岸、岛屿周围底播增养殖区、鳌山湾岸带岩礁区。养殖重点镇为田横岛度假区、田横镇和鳌山卫。
第十六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经过“十二五”的发展积累,即墨形成了雄厚的本土优势,青岛蓝谷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发挥海洋科研优势,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一批重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建设,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撑。铁路、公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成使用,城市大框架全面展开,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为全区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持续动力。
2017年,是即墨撤市设区的重要一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70亿元,同比增长9%;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4.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3.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080亿元,增长12%;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30亿元,增长10%;外贸出口251亿元,增长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8亿元,增长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60元,增长8.7%。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跃居全国第7位。
“十四五”期间,即墨将以突出蓝色、高端、新兴导向,以集群化、融合化发展为目标,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海洋产业为特色、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十七条 水产养殖前景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2016年的年度报告统计,全球水产品生产与消费持续增长,全球水产品人均年消费量首次突破20kg,预测到2025年全球水产品生产量将增长17%。2016年,中国水产养殖产量4937.90×104t,占水产品总产量73.7%,人均水产品占有量48.74kg。水产品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食物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支撑全球捕捞业的主要渔场大部分已经达到了最大生产能力,捕捞产量近年来基本持零增长,水产品人均占有量的增长主要来自水产养殖业的贡献。
未来的食物供应特别是优质蛋白类食品的有效供给,将越来越多地转向海洋生物食品。山东作为海洋与渔业大省,责任光荣而重大,进行绿色水产养殖的市场需求较大。
未来的水域滩涂养殖不仅要为大众提供观海、亲海和游海的美丽海洋环境,还要为社会提供中高端的优质渔业产品,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第十八条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根据水域滩涂和内陆水域资源状况及承载力,结合国际、国内渔业经济的发展形势,即墨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应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前提,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从空间上应着力优化养殖区域布局,推进发展空间从近岸浅海滩涂向深海和底层利用拓展,从单一品种养殖向立体化养殖转变,同时要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重点推进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集约高效的标准化健康养殖园区建设。
从养殖方式上,应当深入调整海洋渔业养殖结构,加快培育优势主导产业。以传统养殖业为基础,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和都市渔业,提高渔业发展能力。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突出以深海抗风浪网箱养殖、工厂化养殖、海珍品养殖等为代表的高效渔业;建立和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广高效、绿色、环保的生态养殖模式,确保水产品安全供给;扩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规模,积极抓好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建设,加快近海渔业资源生态修复。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十九条 功能区划概述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要求,结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山东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6-2020年)》及即墨水域滩涂的现状及使用需求,规划将养殖水域滩涂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共3种类型。规划海水禁养区9个,面积181.54平方千米,淡水禁养区8个;海水限养区14个,面积576.87平方千米,淡水限养区1个;海水养殖区4个,面积1271.39平方千米。
1.禁养区:禁止在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河流、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港口、航道、泄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进行水产养殖的区域。禁养区内允许开展以保水、洁水为目的的水质管控型增殖渔业。
2.限养区:在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等生态功能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养区等开展水产养殖应根据规划区实际情况从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密度等方面予以限制,并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养殖区:基于即墨海域空间以海洋科教、旅游、航运和渔业等为主要功能的定位,确定其养殖空间格局总体以养殖为主,重点支持发展形成丁字湾、栲栳湾、长门岩北、第一备用航道与第二航道间等4大板块养殖区。确定养殖水域滩涂的保护重点为饮用水水源地、海洋保护区、科学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区;开发重点应由近海向近海、深海并举转变,由粗放式开发向集约式开发转变,由重开发利用向开发与保护并重转变。
第二十条 禁养区
1. 海水禁养区
海水禁养区包括保护区禁养区、港口与工业用海区禁养区、特殊利用区禁养区等3类,面积共181.54平方千米。
保护区禁养区1个,为鳌山湾省级海洋公园禁养区,面积11.59平方千米。
港口与工业用海区禁养区3个,包括第一航道禁养区、第一备用航道禁养区、第二航道禁养区,面积142.94平方千米。
特殊利用区禁养区5个,包括鳌山科学试验区禁养区、鳌山湾外特殊利用区禁养区、女岛港特殊利用区禁养区、巉山特殊利用区禁养区和丁字湾口特殊利用区禁养区,面积27.01平方千米。
2. 淡水禁养区
淡水禁养区主要是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禁养区、河流禁养区,禁止投饵养殖,包括王圈水库、宋化泉水库、挪城水库3座中型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禁养区及大沽河、流浩河、墨水河、五沽河等河流禁养区。
管控措施: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禁养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业主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和妥善安置。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河流内开展以保水、洁水为目的的水质管控型增殖渔业的,应及时报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若发现有投饵或设施性养殖行为的,则应予依法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 限养区
1. 海水限养区
海水限养区包括保护区限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养区和景观遗迹与旅游休闲区限养区3类,面积共576.87平方千米。
保护区限养区1个,为鳌山湾省级海洋公园限养区。面积33.56平方千米。
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养区5个,包括巉山湾限养区、鳌山湾东部限养区、鳌山湾西部限养区、横门湾限养区和鳌山湾北部限养区,面积372.92平方千米。
景观遗迹与旅游休闲区限养区8个,包括金口风景旅游区限养区、白马滩-栲栳滩旅游区限养区、栲栳湾旅游区限养区、三平岛旅游休闲娱乐区限养区、田横岛旅游休闲娱乐区限养区、横门湾西部旅游休闲娱乐区限养区、崂山东部风景旅游休闲娱乐区限养区和鳌山湾西部旅游休闲娱乐区限养区,面积170.39平方千米。
2. 淡水限养区
规划将王圈水库、宋化泉水库、挪城水库等3座中型水库的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大沽河、流浩河、墨水河、五沽河等区内所有河流以外的区域划为限养区。
为保护水生态环境,对其它水库、坑塘等一并纳入限养区,按限养区管控要求管理养殖生产。
管控措施:限养区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关停。限养区内现有合法合规的养殖应予以保护,对现有养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
第二十二条 养殖区
养殖区主要是海水养殖区,共4个,包括栲栳湾养殖区、田横岛外养殖区、长门岩北养殖区、第一备用航道与第二航道间养殖区。面积共1271.39平方千米。
管控措施: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规划的政策法规支撑体系。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渔业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坚持渔业基础地位、公益性产业的特点,研究制定有关体系,保障和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根据各时期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将水产养殖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渔业资源利用与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渔民权益保护、渔业投入和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以形成水产养殖发展的政策法规支撑发展体系。
做好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新趋势,研究提出规划内容调整的意见,以便更好地发挥规划行动纲领的作用。同时,必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考核工作,将规划的相关内容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按年度制订考核指标、考核分值和奖罚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规划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四条 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渔业的领导,把养殖水域规划的实施纳入工作日程,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完善养殖证制度。要不断完善以养殖证为基础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使养殖业逐步走向法制化管理,用法律手段切实保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养殖水域资源。
推进养殖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落实《山东省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探讨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出让使用权。在出让海域时,应本着向经营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环境卫生达标及诚信企业集聚的思路,在合理做好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的基础上,提高参与者的准入门槛,促进海域资源向有海上养殖生产管理经验的优势企业集中,实现海域使用权价值的保值增值。同时通过控制出让海域用海方式,引导养殖企业发展与自然环境、城市发展相适宜的养殖项目,缓解养殖产业发展与城市整体风貌之间的矛盾。对于现有养殖用海,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促进海域使用权流转,扩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同时重视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科学化管理及产业化发展水平。
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渔业主管部门对损害养殖渔(农)民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对荒废、侵占养殖水域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要加强渔政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为渔政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设备,以保证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和查处违规、违法案件。
第二十五条 完善生态保护
强化对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要强化对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养殖水环境的管理,防止工农业废水、生活废水污染,尤其要加强海洋保护区、港道等重要渔业水源的保护,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不得向养殖区、增殖区、资源保护区排放(倾倒)未经处理或虽经处理但未达到渔业水质标准的废水或垃圾。同时,要加强渔业水资源的水质监测,减少渔业生产自身对水资源的污染。在加强监测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处理养殖水域污染事件,保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履行养殖环节的执法监督职责,对养殖生产中苗种、药物、饲料的使用及质量等方面实施执法监督管理。
全面推行健康养殖。健康养殖是模拟和利用自然生态系统和功能,采用科学的方式进行养殖,是实现水产养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在今后养殖生产中全面推行。今后,要在巩固发展传统优良品种养殖的同时,坚持分类指导、各有侧重,推动优势水产品和特色水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构建优势产业区和特色产业区,将发展特种水产业基地、标准化生产结合起来,与产业化经营、休闲观光结合起来,与现代化渔业示范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水产品,提升养殖产品的品质和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六条 其他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实施养殖证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并与广大养殖者的切身利益有直接关系。涉渔部门必须全面动员和部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墙报、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各种渠道、方式积极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规划内容,认识规划的意义,积极投入保护与开发水域滩涂的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逐步完善渔业科技创新体制。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渔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思路,加强渔业推广体系建设,充实和稳定基层推广组织,组织学习培训,提高技术水平,了解最新技术信息,指导养殖生产;积极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渔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实现渔业新跨越。大力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的方式直接参与渔业开发,对于合法性收入给予政策支持和保证。
加快建设渔业服务支撑体系。大力鼓励、培育、扶持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鱼苗种供应、水产品销售等服务实体和中介组织,健全和完善渔业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苗种繁育体系和品种的改良、驯化、引进等良种苗种基地建设,保证全市水产增养殖对优良苗种的需要。把技术培训作为重要职责,加快培训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抓好水产病害测报体系、渔业环境监测体系、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和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八条 关于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