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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即墨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29

2020年10月29日,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即墨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理解《方案》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青自然资规字〔2019〕113号)关于全面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要求、《即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即政办发【2019】60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测绘类中介机构服务管理,精简测绘环节,优化服务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七大部分,提出“多测合一”改革和实施的具体措施。

(一)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全面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统一审批流程,完善信息数据平台,健全管理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第二部分“工作目标”。统一标准、多验整合、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开放市场、降低成本、依法监管、提高效率。

(三)第三部分““多测合一”的定义”。“多测合一”是指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核实测量、绿地面积测量、人防测量、消防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和产权办理阶段的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测绘中介服务整合成为一个综合测绘项目,规划验线、房屋面积预测、市政工程竣工测绘等工作逐步纳入测绘中介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单位只需委托一家测绘中介机构,完成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测绘中介服务,并分别向职能部门提供测绘数据和成果。

(四)第四部分“适用范围”。“多测合一”适用于即墨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有特别要求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除外,此工作试行期一年。

(五)第五部分“工作内容”。“多测合一”业务全部要求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多测合一”中涉及的竣工测量内容、测量精度、测量结果形式等技术要求,按照《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执行。建立“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超市,明确准入条件;统一发布“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机构目录,探索建立“多测合一”测绘中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监管措施,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测绘活动及成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测绘行业发展壮大促进即墨区测绘行业健康发展。

(六)第六部分“服务流程”。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测绘机构承揽项目竣工测绘业务,并签订“多测合一”业务合同。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须同时执行政府关于中介机构选定的有关规定。测绘机构根据“多测合一”合同载明的测绘任务和时间要求分阶段组织开展测绘作业。测绘中介机构在测绘作业结束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分类编制测绘成果,并将测绘成果交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提报竣工测绘资料,申请竣工验收时,应分别向职能部门提供测绘数据和成果。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对“多测合一”成果终身负责。测绘成果出现质量问题的,由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建设单位(申请人)提供的基础材料不实而产生损害性后果,由建设单位(申请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实行签章制度。

(七)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能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测绘中介机构进行“多测合一”技术标准、测绘服务流程等业务指导,使测绘中介机构尽快适应“多测合一”改革的需要,增强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提高建设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重要意义

《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聚焦当前建设项目竣工阶段测绘时面临的问题,操作性强,避免重复测绘、多头测绘,缩短测绘时间、降低工程成本,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联系科室:即墨区自然资源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科,联系方式:0532-585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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