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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关于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9

一、出台背景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兜底性保障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即墨区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困难群众救助能力,根据各级部署要求,即墨区民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0〕22号);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219 号)。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统筹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整合救助资源,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城乡统筹的综合社会救助长效机制,解决好社会救助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面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区-镇街-村居”三级社会救助体系工作职责。区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加强与各救助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政策衔接;镇街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工作平台,负责各类社会救助事项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将相关工作纳入镇街服务平台一体运行;村居(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配备协理员, 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公开公示、信息统计等,做好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救助申请帮办代办,协助做好调查评估等工作。

二是规范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场所设置。规范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办公场所和村(居)社会救助工作站面积、设施、业务窗口、社会救助热线等的设置,统一规范硬件服务。

三是规范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标准。通过规范政策制度清单管理、统一办事指南、公开栏设置、服务流程规范等,确保服务事项统一、要素齐全、服务高效。

四是规范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要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居)社会救助工作站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通过实行社会救助协理员在站值守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队伍力量。

五、特色亮点

通过规范社会救助经办网络工作职能、人员队伍、场所设置,为困难群众提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大救助”服务,实现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数据共享,让困难群众享受“一站式”社会救助服务。

六、重要意义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是为民办实事的创新性工作,通过统筹救助资源、优化救助制度、规范服务模式,帮助困难群众实现救助需求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避免群众办事多走路、多跑腿,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和解决群众相对贫困救助问题提供有力的工作网络支撑。

七、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即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

解释电话:0532-885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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