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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关于修订《青岛市即墨区村务公开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9

2021年9月29日,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修订完善了《青岛市即墨区村务公开目录》(即民字(〔2021〕48号),为更好理解《公开目录》精神,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即墨区印发了《青岛市即墨区村务公开目录》(即民字[2019]67号),对包含政务、事务、财务三类共42个公开事项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对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程序、村务公开档案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其作为新一届村委会换届后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和加强党对村务公开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为修订村务公开目录提供了理论指导。同时,即墨区完成村庄结构优化调整,由1028个原建制村调整为136个行政村,这为修订村务公开目录提出了现实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区目前的实际,经综合研究,区民政局对原《青岛市即墨区村务公开目录》进行修订完善。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青岛市村务公开目录》《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动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的指导意见》相关文件规定。同时,多次组织去村庄开展实地调研,搜集村庄干部和村民对于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经与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对接、认真研究后,按照严谨、通俗、可操作性强的原则,修订完善出《青岛市即墨区村务公开目录》(即民字(〔2021〕48号)。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村务公开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和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监督,提高公开效果,助力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切实保障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通过修订村务公开目录,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力、务实有效的村务公开工作全链条、立体化的“阳光”模式,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由6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其中政务类12项,事务类19项,财务类11项。第二部分为村务公开的形式,包括公开栏的设置,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载体进行村务公开,且明确规定要在新行政村和原建制村一并公开。第三部分为村务公开的时间: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月10日,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至少保留5日。第四部分为村务公开的程序,明确规定要按照“五议一审两公开”的程序进行。第五部分要强调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第六部分对村务公开档案的建立、管理和查询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要求。

五、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会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通过的实行村民自治的综合性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村民在自治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2.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相互关系、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职权和会议制度;村民小组的划分和村民小组组长的产生办法和职责;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的设立及职权。3.村集体经济管理、土地管理、承包费的收取使用、生产管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公共秩序、村级档案管理。4.科技文化教育、法治道德教育、移风易俗、扫黑除恶、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5.社会治安、婚姻家庭、敬老助残、邻里关系。6.村民会议认为应当规范的其他内容。

(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会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的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方面、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履行法律义务方面、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扫黑除恶方面、乡村振兴方面、村民会议认为应当规范的其他内容。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人或5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注重从符合条件的党员中依法推选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兼任主任。村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原则上应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财会人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六、新旧政策对比

此次修订主要针对村务公开形式、村务公开时间、村务公开程序等部分内容,并增加了“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要求。具体对比如下

(一)村务公开形式。一是新修订的文件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的基础上,以LED 显示屏、广播、电视、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形式辅助公开,并要求定期将村务公开等相关照片上传“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原村务公开目录文件规定主要通过设置村务公开栏的方式进行公开,具备条件的村可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此项修订,更体现出大数据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二是新修订的文件要求,对涉及村级组织优化调整的村或者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公开事项应在新行政村和各原建制村或自然村一并公开。原村务公开目录则表述为“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各自然村公开村务”,这是对全区村庄结构优化调整完成后村务公开工作提出的更加具体化的要求。

(二)村务公开时间。新修订的文件在原目录的基础上,特别强调推动村级议事协商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坚持协商在前、公开在后。

(三)村务公开程序。根据村庄结构优化调整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情况,对村务公开程序进行了调整,对涉及村民自治、集体经济等村级事务重大事项的公开,要按照“五议一审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即由村各类组织和个人建议、村党委提议、村党委与村民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商议、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代表会议或党员代表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议,镇(街道)党(工)委全程审核,对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按照规定的形式和时间予以公布”,与原目录相比,明确了村庄要按照“五议一审两公开”的程序开展议事协商。

(四)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这是与原目录相比增加的一整块内容,强调要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合力作用,将有效监督贯穿到村务公开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村情实际,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必要时可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提出建议。

、重要意义

通过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内容和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监督,提高公开效果,助力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切实保障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力、务实有效的村务公开工作全链条、立体化的“阳光”模式,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咨询电话:0532-8853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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