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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补贴办理指南
一、一次性入职奖励
(一)补贴依据:《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 (青民字〔2020〕14号)
(二)补贴对象:在我区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并从事养老护理、医疗、康复、社工等岗位工作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补贴申请条件:(1)在我区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医疗、康复、社工一线岗位工作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满5年,且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
(2)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并取得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和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等;
(3)与养老服务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四)补贴内容和标准:本科以上奖补30000元,大专奖补20000元,中专奖补10000元。
(五)补贴申请材料样式:《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奖励申请表》,见《青岛市即墨区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表(样式)》。
(六)办理流程:(1)奖励对象所在养老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于每年第四季度登录青岛养老信息监管平台,录入奖励对象有关资料并提交《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奖励申请表》;
(2)由区(市)民政部门审核,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二、岗位津贴
(一)补贴依据:《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 (青民字〔2020〕14号)。
(二)补贴对象:养老机构或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从业(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护理员。
(三)补贴申请条件:(1)持有护理员等级证书,且从事与证书相对应工作;
(2)与养老服务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3)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在养老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
(四)补贴内容和标准:对养老护理人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120元、140元、160元、200元的岗位津贴。
(五)补贴申请材料样式:《养老护理人员岗位津贴申请表》,见《青岛市即墨区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表(样式)》。
(六)办理流程:1.申请人所在养老机构或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初审汇总并登录青岛养老信息监管平台,每季度向所在区(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养老护理人员岗位津贴申请表》、职业等级证书,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等资料;
2.区(市)民政部门每季度审核,并按规定拨付岗位津贴。
上述补贴办理部门: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办理时限:区民政部门自接到养老机构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审核汇总无误后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科创中心B403室
咨询电话:0532-8852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