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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即墨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5

关于青岛市即墨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1月7日在青岛市即墨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局长  宋千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即墨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提出的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强财政跨周期逆周期调节,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统筹财政政策资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6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5亿元,增长0.2%,非税收入完成30.1亿元。

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22.1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3.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亿元,上年结转资金21.5亿元,收入总计189.4亿元。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42.2亿元。加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3.9亿元,结转下年33.3亿元,支出总计189.4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06.5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9.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亿元,上年结转资金17.7亿元,收入总计166亿元。

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0.9亿元。加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3.9亿元,结转下年31.2亿元,支出总计166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7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4.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3.5亿元,再融资债券1亿元),上年结转资金等20亿元,收入总计140.2亿元。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86.3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亿元,调出资金等3.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9.3亿元,支出总计140.2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72万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76万元,收入总计1474万元。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27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296万元,结转下年908万元,支出总计为1474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58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4.36亿元,可供使用的资金共计45.94亿元;当年支出为22.0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93亿元。

(五)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上级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6.8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24.14亿元,全年共可使用70.94亿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已拨付29.08亿元,结转下年31.0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3亿元。

(六)政府债务情况

青岛市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1.5亿元。另外,下达我区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专项债务限额35亿元。2024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327.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5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11.4亿元。

2024年,青岛市共为我区代发政府债券96.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用于支持实施防洪排涝等重点项目;项目专项债券74.5亿元,用于支持全区40个重点项目建设;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7亿元、置换隐性债务专项债12亿元,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债券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分级次看,区级留用55.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4.7亿元,再融资债券1亿元),转贷镇街、功能区使用40.8亿元(全部为新增债券)。

截至2024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共计304.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5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88.4亿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之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蓝谷管理局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蓝谷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2.4亿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0.5亿元。

(八)落实区人大预算审查决议情况

2024年,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各项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各项审查意见,凝心聚力、奋发进取,集中力量拓财源、促发展、惠民生、抓改革、防风险,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向好态势,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在“谋”上出实招,做好聚财增收新文章。

扎实有序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促增收、强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区与镇街、功能区财政管理体制,调动各区位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坚持兜牢底线,充分考虑镇街、功能区区域发展与基本民生支出需求,核定收入基数和基本支出保障基数,加强基层财政保障力度,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均衡发展,强化全区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兼顾区镇两级和镇际间的财力平衡。坚持激励增收,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引导作用,充分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做大财力拉动投资有力有效。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导向,多渠道、分层次、常态化向上对接。加强项目审核把关,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争取一般债和项目专项债76.5亿元,为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医院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提供有力支持。加力做好“两重”“两新”工作,争取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约12亿元,用于支持城市供水管网治理、环境基础设施改造等12个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参加2025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选拔,在全国20个获批项目中取得了综合评分第1名的优异成绩,获得中央财政4亿元奖补资金。

——在“促”上求实效,打好积极财政组合拳。

助企减负更加有力。围绕降低企业税费成本,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落实落细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继续减半征收“六税两费”,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2024年,全区累计办理退税减税约83亿元,惠及企业46万户次,有效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围绕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以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惠企服务更加高效。深入落实各级惠企政策措施,聚焦创新平台建设、研发投入、成果产出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持续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订单变化、市场开拓、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为企业出谋划策,协助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龙头企业虹吸效应,招引优质上下游产业链项目,尽快形成链条式、集群化产业体系,助推产业集聚发展。

政策释放更加精准。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要求,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设备更新。支持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助力打造“消费在即”促消费品牌,推动居民消费提质升级。切实发挥政府采购调控作用,通过面向中小企业充分预留份额、提高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推行预付款制度等系列政策,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4年,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4.2亿元,占全区政府采购合同总额96%。

——在“惠”上办实事,织密改善民生保障网。

高水平发展教育事业。推动教育优质发展,启用桃源小学、数字装备园实验小学、移风店太祉庄幼儿园等7处学校、幼儿园,增加优质学位4000余个;年增资金570余万元,新增100名学前教育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聚焦教育惠民,发放各类助学金及免学费2100余万元,资助困难学生2.7万余人次;投入资金720万元,补助57所小规模学校食堂,惠及1.7万余名农村学生。大力支持托育事业发展,对备案托育机构在托普惠性托位按照二孩500、三孩600元每人每月进行补助,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织密兜牢社会保障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兜底线、增福祉,加大城市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保障力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补贴标准提高6.6%以上,全年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等资金2.4亿元,惠及困难群众4.1万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标准提高20元,每人每月达到238元,全年累计拨付6.7亿元,有力保障全区23万参保居民待遇发放。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年安排补助资金1.3亿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再增加5元,提高至人均94元,全力保障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4.5亿元,有力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待遇享受。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拨付医疗救助等财政补助资金2180万元,切实减轻群众看病经济负担。

——在“新”上务实功,抓好监督管理关键点。

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把加强财会监督、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财会监督协调贯通机制,强化财会监督力量融合,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推进构建财会“大监督”格局。聚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持续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改革试点预算绩效与财会监督联动机制,将绩效评价报告与财会监督报告有机融合,实现“两份报告、一张清单”,在通报监督评价的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创新“二评一建”工作模式,制定“新区办公场所物业费、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费”等12个支出标准,逐步完善区级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切实提升项目资金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谋深做实数字财政建设。纵深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运用,从数据规范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四大项21个细项入手,全面提升财政数据质量,优化系统数据处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与各业务系统有机衔接、数据共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系统建设,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监管预警预测等功能整体线上运行,全面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

——在“防”上用实策,筑牢风险防控安全线。

全方位做好节支文章。坚持全区一盘棋,加强执行监督和分析预警,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持续提升“精打细算、精明理财、精细管理”能力。印发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等文件,围绕十个方面制定40余项细化措施,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推动事前评估与预算评审相结合,强化政府投资等项目预决算审查,评审核减资金1.83亿元,综合审减率11%,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源头管控。加大长期闲置国有资产调剂、共享使用力度,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全过程做好债券管理。聚焦区委决策部署,精准支持社会效益明显、急需资金支持的城市更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建设投资合规性、项目成熟度等进行全方位评估,结合评估情况申报入库和发行债券。督促项目单位推进审批手续办理,科学制定发债计划和规模,积极对上争取发债限额。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把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对专项债券实行穿透式监测,强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链条。

全链条守牢安全底线。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三债统管”要求。坚持依法举借政府债务,科学制定发债计划,合理控制发债规模。积极争取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7亿元、置换隐债专项债12亿元,有序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积极承接落实一揽子化债政策,通过争取融资平台非标置换、加大存量闲置资产盘活处置力度等方式,拓宽城投公司筹资化债渠道。深入推进“政金企”合作发展,重点保障存量债务可接续、不断链,争取增量融资化解利息、非标等刚兑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2024年,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积极财政政策在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需要夯实基础、增强动能;财政支出需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财政管理需要深化改革、提质增效。我们高度重视上述情况,将认真研判、精准施策,解决好这些堵点难点,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锐意深化财税改革,努力推动财政收入量增质优、支出加力提速、政策提质增效、风险安全可控,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1.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精简节庆、展会、会议、培训、调研、宣传等活动。非急需的政府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本职工作,严控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

2.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所有预算项目重新论证支出安排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支出金额。

3.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各项支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除上级确定事项及应急救灾支出外,年度中原则上不制定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

4.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与规范资金使用衔接融合机制,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绩效。严格事前绩效评估程序,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条件和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和收支增减因素,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增长3%左右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08.8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130.2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51.5亿元,收入总计181.7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亿元。加上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6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1亿元,支出总计181.7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202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87.6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12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51.5亿元,收入总计163.5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8亿元。加上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6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1亿元,支出总计163.5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49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结转资金0.5亿元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49.5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61.1亿元,收入总计110.6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6亿元,支出总计110.6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755万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908万元,收入总计1687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2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265万元,支出总计1687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3.54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3.93亿元,可供安排的资金共计47.47亿元;当年支出预计23.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23.95亿元。

(七)区级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安排情况

汇总以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161.5亿元,扣除行政事业单位及教育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等支出59亿元、预备费1.1亿元后,2025年区级当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共计101.4亿元。

1.支持农业发展资金2亿元

(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0.36亿元,主要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业政策性保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支出。

(2)林业资金0.13亿元,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治、滨海公路及疏港公路绿化养护等支出。

(3)水利资金0.39亿元,主要用于墨水河龙泉河整治等PPP项目、河道维护等支出。

(4)海洋与渔业发展资金0.17亿元,主要用于浒苔处置、海上救援服务等支出。

(5)其他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资金0.95亿元,主要用于村级转移性支出。

2.支持经济发展资金0.94亿元

主要用于支持和引导高质量发展、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口岸通关补助等支出。

3.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资金49.22亿元

(1)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4.7亿元,主要用于校内托管、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学生资助等支出。

(2)改善办学条件资金0.9亿元,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车工程、学校建设等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1.96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基金补助支出。

(4)就业创业资金0.52亿元,主要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等支出。

(5)残疾人事业资金0.55亿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托养补贴、残疾人教育和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等支出。

(6)优抚安置补助资金2.78亿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优待等支出。

(7)社会福利与救助资金3.45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补贴、特殊儿童基本生活费等支出。

(8)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45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计划生育服务补助等支出。

(9)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5.35亿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老年乡医生活补助等支出。

(10)文化宣传事务0.15亿元,主要用于文化提升、图书馆、博物馆运行等支出。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11亿元,主要用于智慧公安建设、消防保障能力提升、社会综合治理等支出。

(12)基层党建0.33亿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城市社区办公等支出。

(13)对口援助资金1.05亿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新疆、西藏、甘肃省陇南市和定西市等困难地区。

(14)其他社会事业发展资金2.92亿元,主要用于办公场所运转、优化营商环境等支出。

4.支持城乡环境提升资金7.72亿元

(1)城市维护和管理等资金2.67亿元,主要用于城区环境卫生统管、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区照明设施等支出。

(2)垃圾处理资金0.54亿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垃圾处理厂运行及渗透液处理等支出。

(3)污水处理资金2.71亿元,主要用于污水和污泥处置、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运维支出。

(4)城市公共事业运营补贴资金1.8亿元,主要用于公交运营补贴、居民集中供热运行亏损补贴。

5.支持城乡发展资金12.33亿元

(1)基本建设投资资金2.33亿元,主要用于供热配套、规划编制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支出。

(2)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等资金10亿元。

6.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11.4亿元。

7.征地成本性支出11.29亿元。

8.以前年度结转项目支出6.5亿元。

(八)“三保”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保”支出89.7亿元,其中:保工资56.4亿元、保基本民生31.5亿元、保运转1.8亿元。

(九)蓝谷管理局预算安排草案

2025,蓝谷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计0.5亿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预计0.1亿元。

(十)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情况,一般债券到期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到期以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分年度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2025年,在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3.5亿元,其中,还本支出3亿元(自有财力偿还0.6亿元),付息支出0.5亿元;在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28.3亿元,其中,还本支出18亿元,付息支出10.3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

2025年,全区财政工作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区委工作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增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处理好发展和民生、短期和长期、成本和效益的关系,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支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在稳增长促发展上下功夫,激发经济内生动力。

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理念,把抓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聚焦到产业、企业上,综合运用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加力支持实体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激发经济活力。加强“四本预算”、上级转移支付等各渠道财力统筹,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切实发挥国债、专项债券等资金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有效需求、带动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循环。

(二)在扩收入紧支出上下功夫,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收入管理工作,既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巩固好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态势,又放水养鱼、涵养税源,为收入持续健康发展积蓄动能。加强重点税种和重点环节税收征管,争取在综合治税薄弱环节实现新突破。将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坚守“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从更深层次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持公用经费压减态势,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建立有保有压、能增能减的资金安排机制。

(三)在保民生增福祉上下功夫,践行人民城市理念。

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民生含量”。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好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持续开展与新疆、西藏、甘肃等地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在严监督强规范上下功夫,筑牢安全发展防线。

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聚焦财务管理中易发多发、管理薄弱的领域和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督审查和源头控制,持续提升财会监督质效。推进“全流程”财会监督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互融互促,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实效性,持续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巩固前期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成果,全面准确把握一揽子化债政策,争取更多政策第一时间落地见效,进一步压紧压实城投企业化债主体责任,稳妥有序推进到期债务化解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监督,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财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我们通常说的某地某年财政收入完成多少、增长多少,指的就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该项收入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税收收入,二是非税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目前,即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基金已陆续划归上级管理,不再纳入我区预算。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通过超收收入、结余资金和调入的政府性基金等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年度预算执行中的收支缺口,或调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6.调入资金:是指按照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财政专户等调入统筹使用的资金。

7.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8.政府债务:是指由各级政府承担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主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筹措。

9.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指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不得突破的规模,是地方政府债务的“天花板”。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10.一般债务:是指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

11.专项债务:是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专项债券。

12.再融资债券:是指为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分为再融资一般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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