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做好温泉街道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止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区三级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会议要求,立足温泉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出台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全街道河流、水库、沟渠、水洼、平塘、机井、工地积水点、石坑等所有可能发生未成年学生溺水的安全隐患点,实施精准排查防控并动态管理,逐级逐段逐个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强巡查队伍,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实现防控责任到具体单位、到村、到户、到人,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力争实现全街道未成年学生“零溺亡”工作目标,为全街道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举措
落实“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确保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和单位、网格村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联防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水域所在责任单位是“管好水”的第一责任主体,对单位辖区内所有水域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制。
要建立辖区内未成年学生信息和水域信息两个台账,对辖区内的未成年学生、水域实行专人包靠。建立未成年学生看管员、水域看管员制度,确保看人、管水全覆盖,不留漏洞和空档,街道与辖区内水域所在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看管责任书,切实做到人员到位、看管到位、责任到位。
(二)网格村、居委会职责
要利用广播、板报、明白纸、宣传标语、微信推送等形式宣传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安全知识与技能,宣传在池塘、水库、河渠、深沟戏水的潜在危险,并要通过多种形式、渠道通知到每一位家长和学生,教育家长提高学生安全的风险意识,尽到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要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提醒督促家长加强监护。
(三)学校职责
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网络体系,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三包靠”制度,要落实学校班子成员包级部、级部包班级、教师包学生制度。通过教育培训,让全体教职工明确包靠责任、包靠任务,掌握包靠工作方式方法,让学生知道包靠教师,明确需向包靠教师报告的情形;要格外关注重点学生、关键节点,要落实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把学生正常到校离校时间及请假、旷课、缺课、逃课等行为及时告知家长;将留守、离异、学困、特困等特殊学生群体及长时间不到校、临近毕业、新入学学生作为防溺水工作重点人群,重视双休日、节假日、调课停课及入学前、放学后等学生不在校期间防溺水工作;要成立学生联防小组,所有学生以邻近居住为原则成立“防溺水联防小组”。要将学生违规涉水行为纳入校规校纪惩戒范围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四)职能部门职责
1、教育体育发展服务中心要领导落实学校、幼儿园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指导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并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组织督查学校建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
2、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权属关系,协调督促网格村、相关管理单位或责任人在所属水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并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各管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管员制度,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做好巡查,特别是对特殊水域要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对农田建设项目内水池、水窖、塘坝、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堰闸等加强监管,了解安全运行状况,认真查找整改问题。
3、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回填,设立安全警示牌。
4、安置区建设办负责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回填,设立安全警示牌。
5、温泉派出所、皋虞派出所要要积极配合开展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好涉溺水事故的现场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6、卫生院要组织好对溺水学生的救治,确保溺水学生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
7、应急办要督促网格村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组织督查网格村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参与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8、宣传办负责有关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的广告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的良好氛围。
9、经发办负责加强文旅单位水域的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防范、执勤巡视、紧急救护措施。要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水域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牌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执勤巡视、紧急救护措施。
10、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居委会负责督促网格村和小区检查永久性安全醒目警示牌、隔离防护设施等的完好情况;监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组织专职的安全巡查队伍,在水库、塘坝等有水的地方开展不间断巡查;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1、自然资源所要加强采石场等资源开发形成的矿坑,指导并配合网格村、有关部门做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
各部门之间要协调沟通,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有力推进。各职能部门于5月20日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并留存工作档案。
四、创新举措
1.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家长、学校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落实而发生学生溺亡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了村居、辖区派出所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督促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共同做好学生校外防溺水工作,建立起各方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防范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教育、水利、政法、交通、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应急、公安、交通、卫生、城建、农业、经发、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居管办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不定期召开会议,可与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合并召开,也可单独专项召开,研究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联防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