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文字解读】《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温泉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0

一、政策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我街道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维护全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出台目的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救援预案或应急计划,是政府为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原则性方案。它提供突发事件应对的标准化反应程序,是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规则和应急响应的操作指南。

三、工作举措

(一)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辖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主要职责:在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协调街道有关部门、站所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办事处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突发事件全局性风险;根据办事处工作需要,协调与相邻镇街,协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省、市驻即单位,驻即部队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街道处置能力时,依法请求支援,并根据需要建议办事处提请上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处置需要,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街道应急委办公室,街道应急委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应急委日常工作和应急管理综合性工作,督促各有关方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制度;起草街道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街道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指导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统筹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帮助衔接驻即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辖区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街道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 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由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负责。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总指挥一般由该专项领域办事处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具体由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予以明确,成员由承担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由主要责任部门牵头承担,并做好与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的衔接。对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突发事件,提请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加强与国家安全相关工作机制衔接,在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研究解决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

(2)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工作;

(3)指挥相关成员单位,调集所属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指挥协调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及协同处置,超出我街道应对能力时,提请上级响应应对;

(5)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舆情应对;

(6)负责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7)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负责组建现场指挥机构;

(8)承担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 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办公室,街道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办公室设在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作为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一般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街道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本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日常工作;

(2)落实上级决定,组织、协调、调度各成员单位及所属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资源,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

(3)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起草、宣传教育、解读培训及演练与评估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和分析研判相关突发事件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 作;

(6)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8)负责与上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 联合应急指挥机制,需要与相邻镇街联合应对的突发事件,区政府及其部门未启动响应机制时,由我街道与相邻镇街联合成立应急指挥机制,双方(或多方)有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总指挥,共同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1) 街道组织指挥机制,办事处应当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结合实际强化应急管理职责,统一领导街道辖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委和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 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本级应急管理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考核、奖惩等重大问题,组织防范和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村(社区)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2)现场指挥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办事处有关部门根据处置工作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视情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党组织对应急工作的领导。

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保障、医疗卫生、后勤保障、治安维护、善后处置、新闻工作、群众救助生活、专家支持等工作组(具体编组视工作需要确定)。 各工作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涉外突发事件通报,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灾害监测组:负责组织灾害风险监测,指导防范次生衍生灾害;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等工作。

抢险救援组: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协调调度救援力量、救援装备参与抢险救援;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交通保障组: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域,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医疗卫生组:负责组织指导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统筹协调医疗卫生专家、卫生应急队伍,对事发地医疗卫生进行处置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安排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通信、装备及其他物资,为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工作、生活等保障。

治安维护组: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保卫,指导事发单位、各部门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善后处置组: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方案,依法做好遇难人员家属救助、补偿、抚慰工作;负责指导灾区油、电、气、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障受灾区域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

新闻工作组:负责发布权威信息,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媒体记者采访,协调处理与媒体间的相关事宜等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负责网络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群众救助生活组: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等工作;组织捐赠、援助接收等工作。

专家支持组:负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四、创新举措办事处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工作。街道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级应急管理专家会议制度,研究应急管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前瞻性对策建议。


(联系科室:温泉街道办事处应急办   联系电话:0532-86562723)


相关政策文件: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