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以2014年农业三项补贴为基础,将原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为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42号),就做好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补贴发放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决策依据
(一)补贴对象。全市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二)补贴依据。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
三、目标任务
1、严格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制度。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目标的第一责任人。2、实行用途管制制度,从严审批农用地转用。3、实行“先补后占”,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落到实处。
四、特色亮点
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接补贴到户,确保广大种粮主体直接受益。
五、重要意义
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六、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青岛市即墨区段泊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2-8358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