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遏制自然资源新增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发青岛市即墨区段泊岚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工作部署中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工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目标任务
坚持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属地落实、协调联动的原则,突出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耕地保护,建立完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全面清理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整治长效管理体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主要内容
(一)聚焦耕地保护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重点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卫片执法检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大棚房和违建清查整治回头看、非法开采加工存储矿产资源等行为。
(二)聚焦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重点查处“散乱污”企业、黑臭水体、露天焚烧、中央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交办件等破坏环境违法行为。
(三)聚焦河长制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重点查处污水排放、倾倒垃圾、水面漂浮物、乱采、乱挖等影响水生态安全事件。
(四)聚焦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整治。重点查处私搭乱建、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行为。
五、特色亮点
理顺权责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织密巡查网格,实现联管联控;压实各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严格奖惩兑现,严肃责任追究。
六、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段泊岚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2-835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