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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段泊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段泊岚镇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3

近期,段泊岚镇制定了《段泊岚镇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日前,我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侯云龙就《方案》出台的目的、有关要求、如何贯彻落实等问题,接受记者专访。

问: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秸秆禁烧工作有关精神,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做好我镇夏收、秋收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保障空气环境质量,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如何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完成?

答:镇政府将对各村禁烧工作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因焚烧秸秆导致我镇被上级扣罚资金的,所罚资金由责任村庄负担,并在年终考核中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并严肃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问:各部门都要做哪些工作?

答:夏收、秋收期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纪委办、派出所、环保中队、宣传办等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监察,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各社区要成立秸秆禁烧联合巡逻小组,负责落实好本社区的秸秆焚烧工作;各村庄要在主要道路、村庄进出口及田间地头、道路两侧张贴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通告及宣传横幅;村庄要利用广播喇叭不间断地对秸秆禁烧进行宣传、警示教育;村庄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入户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争取广大农户对禁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因焚烧秸秆导致我镇被上级扣罚资金的,所罚资金由责任村庄负担,并在年终考核中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咨询部门及电话

咨询部门:段泊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2-8358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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