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起草依据和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四章“年度报告”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规定,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报告》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相关政策问答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包含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督查考核三个方面;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包含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三个方面;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包含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三个方面;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包含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三个方面。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四、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区司法局,0532-885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