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府印发了《即墨区工业“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评选及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更好理解《办法》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从2021年起,青岛市连续两年把“支持企业倍增发展”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倍增工程”作为存量提升和进位赶超的关键抓手。为制定针对性强、措施可落地的精准政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精干力量,认真深入研究,在学习外地先进地区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拟定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重点企业、区财政局等单位意见,提请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评选条件、评选办法、扶持政策、政策兑现、附则等七部分,其中:
(一)目标任务。遵循“选好选优、培优培强”工作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选取10家试点企业,推动企业实施“倍增计划”;力争到2025年底,新增一批年产值突破100亿、50亿、10亿、5亿的龙头企业和标杆型企业。
(二)评选条件。在我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符合我区15条重点产业链以及“四新经济”发展方向,有明确的3年倍增方案。
(三)评选办法。一是划分评选规模层次,根据产值和地方财力贡献将参评企业划分为三个规模层次评选;二是明确评选流程,分为申报、初审、现场核查、现场答辩、公示及公布五个环节;三是明确评选数量,选取不超过10家重点工业企业列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四)扶持政策。主要从设立专项奖励(三个规模层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奖励)、强化服务促进、优先保障需求(在土地、融资、用工、配套等方面给予保障)、帮助拓展市场、实行“一事一议”等方面对试点企业进行扶持。
(五)政策兑现。奖励资金分3次兑现,入选“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三个规模层次的企业达到年度承诺增长目标等条件的,分别兑现奖励资金的30%、30%、40%。若企业在扶持年度内未达兑现条件的,则取消当年对应奖励。
三、政策的重要意义
《办法》选树一批颠覆式创新、爆发式增长、竞争优势突出的制造业发展标杆企业,为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服务资源,将有力促进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着力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快速成长,进一步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为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
四、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532-6609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