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即墨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体制改革进程,实现其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目标。
二、政策依据
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1〕18号)等文件要求。
三、目标任务
2021年底前,建立县、乡、村道三级路长,成立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两级路长制办公室,形成覆盖全区的农村公路路长组织体系。
2022年上半年,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形成农村公路“路长制”长效机制,提高“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路长制”架构。
一是成立“路长制”工作专班。
二是建立县、乡、村道三级路长。
三是建立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两级组织协调机构。
四是建立道路巡查和路产保护队伍。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明确农村公路总路长、县道路长、乡道路长、村道路长在农村公路管理过程中的主要职责。
二是明确“路长制”专班成员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线相关单位)在推进农村路“路长制”中的工作职责。
三是明确区路长制办公室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路长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四是明确乡、村道路监管员和村道护路员的主要职责。
(三)建立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
从工作调度、管理制度、压实责任、规范监管、环境整治、运营管理、应急体系建设七个方面保障“路长制”顺利推进,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与完善推进措施、加强督查考核四个方面保障“路长制”高效运转。
五、特色亮点
即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强化以往农村公路管理模式,建立由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在路长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对责任路段公路养护、路域环境、安全保障、应急抢险、公路建设、交通秩序等工作实施综合管理的工作制度,形成了纵向联通“交通公路、镇街社区、村庄”、横向联动”公安、财政、住建“等职能部门的管理模式。农村公路“路长制”原则上未打破现行管理体制,也未改变属地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更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
六、重要意义
“路长制”是根据区政府赋予各单位综合管理的职能,实现各级路长根据职权对区域内的农村公路随时督导检查推进,并实现各层级的连续性有效性监督监管,督促各路长落实工作职责,并通过明确职责、落实监督,激活农村公路管养生态。
七、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交通运输局
咨询电话:0532—8853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