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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关于印发《即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2

一、出台背景

为健全青岛市即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有序、科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的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及危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此预案。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七大部分,提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举措。

(一)第一、二部分为总则与组织指挥体系。包括:预案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即墨区环境风险评估;突发事件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设立即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九个工作组,各组根据职责开展工作。

(二)第三部分为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包括:建立风险调查评估机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应对工作提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用管单位应及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监测工作;区政府、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分析和舆论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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