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十一、十二月份是网络购物的狂欢月,各大电商纷纷发布信息,将各种折扣进行到底。网购消费有多少陷阱,有多少馅饼?盲目网购冲动消费已被列入十大消费陋习之一,因此,网购特别需要注意理性对待,在此特发布消费警示:
警惕价格欺诈:这期间要警惕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商家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应明确标示商品的原价、现价、折扣等信息,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如果商家在涨价后降价的过程中,故意模糊原价的定义,或者无法提供原价的交易票据等证明材料,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警惕售后服务:商家有义务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购物前,消费者需要了解商家的退换货政策、维修服务等,确保购物无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警惕霸王条款:消费者在商品购买链接上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提示——例如“预售商品不退”“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平台拥有最终解释权”“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法定排除商品除外)”等,这些看似是合约合意但实质属于“霸王条款”。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通过网购平台购买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定制物品、鲜活物品、报刊,或者是在线下载的音像制品、软件类的商品,那么是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保存网上商品的图片和介绍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资料,在收到商品出现问题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商家协商解决。保持冷静,提出合理诉求,争取达成和解。如果商家拒绝协商或解决方案不合理,消费者可以向电商平台投诉,平台有责任介入调解,维护消费者权益。其次可以通过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有关行政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