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三十六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公示或者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第四十四条未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二、年度报告时间
截止到2026年3月1日
三、年度报告对象
2025年12月31日之前,即墨区依法设立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包括只持劳务派遣证的劳务派遣机构。
(一)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港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澳资性质的服务企业、台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取得《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函》)。四、年度报告内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一)机构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年度综合业务开展、依法经营和纳税、安全生产等情况);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表》(见附件1);
(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见附件2);
(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力资源许可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材料。
五、年度报告方式和程序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提交材料。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于2026年3月1日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rss.qingdao.gov.cn),进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提报。(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3)。
2、审核检查。即墨区人社局对本辖区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机构电话通知该机构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同时,区人社局将对各机构提交年度报告情况以抽查方式进行核查。对经抽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机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函告本辖区行政审批部门。
3、公示、公布。即墨区人社局对所属机构提交材料审核无误后,在即墨政务网上对年度报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机构,在其许可证等相关证书上盖合格章确认,并在即墨政务网公布。
六、有关要求
(一)各人力资源机构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成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完成情况将作为行业评先选优、申报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等重要依据。
(二)各人力资源机构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表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外网操作流程说明
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3日
(联系人:王蕾,联系电话:0532-8852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