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振武路496号K楼808室;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56975;电子邮箱:jmqrsj@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可预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强化担当,主动作为,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致力于提升行政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围绕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重点领域,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动人社政务公开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人社局秉持重要信息权威发布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五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业务指南、工作动态等信息。其中,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82条,其中涉及民生(含转发上级政策)领域506条、涉及人社工作动态领域31条、涉及财务信息45条;政务微信公开466条;视频号发布各类视频15次,播放量近4万次;直播3次,其中,直播带岗2次,直播讲政策1次,观看人数超千人。累计在中央、省、市、区等各级各类媒体发布宣传报道460余篇。其中,在传统纸质媒体《新华每日电讯》报道1篇,《人民日报》报道1篇,《中国组织人事报》报道1篇,在人社部《工作信息》发布1篇,《齐鲁晚报》报道1篇;在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信息》报道2篇,《青岛日报》报道2篇,《观海新闻》报道4篇,《青岛早报》报道6篇,《青岛晚报》报道3篇。电视台中,在《青岛新闻》报道1次,《青岛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2次。在新媒体中,人民日报报道1篇,人民网报道5篇,新华网报道2篇,光明日报客户端报道10篇,经济日报客户端报道13篇,中国新闻网报道1篇。在其他各级各类媒体中,我局全面开花。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均已按时答复申请人。从涉及的领域来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7件、政府职能信息2件,其他类10件。其中,予以公开5件,不予公开2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国家安全等原因),无法提供12件(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本年度本机关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完全免费提供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分类、审核、发布、更新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制定了《关于规范政务网发布信息的通知》,建立科长初审、分管领导再审、政务网负责同志校验的三审制度,全程盖章登记留痕。常态化、持续性更新维护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过时、无效信息,维护信息的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
围绕“一网一微一视频”格局,进一步加快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与质量。一是在网站建设上紧跟即墨区政府步伐,在网站集约化管理的基础上,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在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上,严格落实“三校三审”制度,所有信息发布均经过层层审核,全年没有发生严重性错误。在政策宣讲视频中,打破以往只讲政策的模式,加入有趣的剧情,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政策知晓度,提升人社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平台建设科负责具体内容发布,各科室共同抓好内容提供,充分做到责任到人。理顺平台建设科和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层层推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高效便捷。二是健全制度。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要求,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保障。三是优化提升。网站具体经办人定期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和整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履职,不走过场,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更新及时。四是强化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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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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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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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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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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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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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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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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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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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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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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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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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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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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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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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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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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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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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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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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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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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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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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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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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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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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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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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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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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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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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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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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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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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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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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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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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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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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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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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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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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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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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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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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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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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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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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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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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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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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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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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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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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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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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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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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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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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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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申请的答复周期较长。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特别是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方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和培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保时保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别是对新入职人员进行系统的信息公开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快速适应工作要求。
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是针对就业、社保、人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更为详细、全面的政策解读和数据分析。同时,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如利用直播等新媒体手段,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等措施,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包括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制度意识和执行力。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并动态调整更新。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如各类补贴信息、职称评审信息等,确保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
三是提升政策解读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采用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承办建议提案38件,其中,人大建议9件(主办事项6件、协办事项3件),政协委员29件(主办事项16件、协办事项13件)。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工作、提高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举措。目前,相关意见建议已全部按期办复,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并将办理结果在即墨政务网“即墨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
制定了《关于规范政务网发布信息的通知》,建立科长初审、分管领导再审、政务网负责同志校验的三审制度,全程盖章登记留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政务网信息发布审批单样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