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助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基础性、兜底性作用,经区政府同意,区民政局会同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大数据与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区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门起草并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
《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鲁民〔2024〕23号)
《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民〔2024〕27号)
三、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资源统筹、信息共享、效率提升,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助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基础性、兜底性作用,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四、主要内容
《意见》从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深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强化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做出了政策安排。
(一)关于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意见》明确了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为加强低收入人口审核认定工作的衔接,提出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对不同类别低收入人口的审核认定顺序进行了明确,优化了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
(二)关于深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意见》提出,要规范运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依托青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把握和家庭经济状况有关的信息,为涉及到救助业务的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查询等服务支持,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同时,要优化健全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提高低收入人口源头数据采集精确性,做好数据库维护工作,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经常性数据比对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到分类精细处置预警信息,提高社会救助的及时性、精准性。
(三)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意见》在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帮扶以及其他救助帮扶等10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举措,在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给予其教育、医疗等专项社会救助,同时在取暖、殡葬等与困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领域做好救助帮扶,联合慈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四)强化组织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各部门责任落实、严格检查监督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明确要发挥党建引领社会救助机制作用,由民政牵头、部门协同,从镇(街道)到村(社)各司其职,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在深化各部门责任落实方面,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意在通过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保障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持续开展。在严格检查监督方面,提出要加强救助资金使用监管,杜绝“人情保”“关系保”,落实社会救助信用机制,引导救助对象诚信申报,同时对因客观原因出现偏差但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免于问责,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五、关键词和专业名词解释
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符合当地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出当地规定。
六、特色亮点
(一)完善救助政策,聚焦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该《实施意见》聚焦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明确了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规范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运行机制,细化了建设维护平台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于提升低收入人口源头数据采集精确性和精准度,提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的使用效率,以平台为依托联通相关救助部门数据信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强度,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常态化机制。
(二)细化任务清单,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该《实施意见》在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帮扶以及其他救助帮扶等10个方面明确了各相关救助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针对困难群众的不同类型和情形,分别纳入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帮扶范围,有力加强了部门间业务联动,健全了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可及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组织机制,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综合质效
该《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作用,明确及时研究解决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复杂问题的具体要求,从协同监督、资金使用、诚信申报等方面强化了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的有序开展。
七、主要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困难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从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深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强化组织实施等方面对全面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提出要求部署,能够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性、兜底性作用,有效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部署,加快形成以基本社会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切实提升低收入人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政策措施
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细化操作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救助效率和精准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务。
(三)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对各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通过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政策落实。
九、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政策解释部门: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咨询电话:0532-8851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