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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即墨区民政局关于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1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青岛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0年-2021年,我区建设17处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规范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区民政局出台《青岛市即墨区民政局关于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的通知》(即民字〔2021〕19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出台规范文件,加强镇、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即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营,助力提升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主要包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及服务功能、运营组织的标准及确定、中心的运营及管理”三部分内容,指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须具备服务家庭床位、长短托养、助餐送餐、助洁助浴等基本功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组织,须具有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单位资质,并依法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镇、街道应加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区民政部门加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规范运营的业务指导,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通知》的特色亮点有哪些?

《通知》确定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组织的标准,为建设运营提供了规范。一是须具有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单位资质,依法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规章制度健全,专业团队齐全,服务流程规范;二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组织由所在地镇、街道采用招投标或委托方式确定,并报区民政部门备案,同一镇、街道的多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由一家组织负责运营管理。

六、《通知》的制定有何重要意义?

《通知》厘清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及服务功能、运营服务组织的确定标准及居家社区中心的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规范运营具有指导性意义。

七、解释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释部门:社会福利科;

解释电话:0532-8852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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