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经贸办),各功能区(服务中心),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工业设计骨干力量,提高企业设计管理水平,现开展2023年青岛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扶持
1、青岛市政策: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即墨区政策:对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青岛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以当年实际地方财力贡献为限。
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1、培育企业具有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较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显著、设计水平领先等优势。
2、培育企业请参考2022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附件1),做好相关工作。
(1)审计报告。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前两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前两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2)生产经营数据。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从业人员情况。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工业设计师(含)以上职业资格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4)获得专利情况。近两年(2021年和2022年)内获得国家授权(以授权时间为准)专利10项以上(至少11项)。
(5)工业设计成果。至少3项工业设计创新成果实现转化,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
三、市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一)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工作
1.培育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实现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应用效果显著。
2.培育企业请参考2022年青岛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人工智能)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见附件2),做好相关工作。
(1)工业企业,需已认定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实施人工智能应用项目,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近两年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2)人工智能企业,近两年企业主营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原则上应在4%以上,产品或方案在不少于5家单位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企业设有人工智能研发机构,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20人以上,企业拥有3项及以上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产权等。
(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工作
1.培育企业应在所属行业(或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应获得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2.培育企业请参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做好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请各区位组织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填写《2023年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培育汇总表》、《2023年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汇总表》,电子版于12月1日(星期四)前通过电子信箱发送至工信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syd88@qd.shandong.cn),后期将择优进行前期指导和帮促。
联系人:宋应东 王媛媛 联系电话:66091602
附件2:青岛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人工智能)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docx
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