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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4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即墨市热电厂高效锅炉替代改造工程将尚未拆除2015年至今一直未运行的6#锅炉作为替代源”问题,要求予以整改。经查,即墨区热电厂原有1台65t/h煤粉锅炉(6#炉),设备老化严重,热效率不足70%。为提高锅炉热效率,彻底解决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过高问题,该厂于2019年实施高效锅炉替代改造工程,建设1台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9#炉)等容量替代原6#炉。

接到反馈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向即墨区热电厂下达《关于补充完善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方案的通知》《关于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违规项目进行整改的通知》,责令企业抓紧时间完善高效锅炉替代改造工程煤炭减量替代方案。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煤炭替代源需2021年1月1日后形成的煤炭消费压减量,目前全区无符合条件的替代源。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第5条“对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当前安全、环保、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要求,对地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安全稳定有重要作用确有必要保留,但因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补办手续的项目,列入清单,予以保留实施,视同完善手续。”前期,我区梳理“两高”项目台账时已将该项目作为清单管理项目上报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将该项目纳入清单管理,予以保留实施,视同完善手续。

现拟对上述问题销号,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发改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32-88553563

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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