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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
2021年至今,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尤其是创建国家文明典范城市和疫情期间,各物业企业能够主动担当,安排人力、物力积极参与到创城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初步完成了我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2021年上半年物业服务工作通报如下:
一、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努力做好我区创建国家文明典范城市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要求,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将创城工作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做,要在物业小区内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创城工作的宣传,引导业主文明行为.同时,规范我们服务工作行为和标准。各物业服务公司要根据前期中心物业科下发的实地测评标准和工作要求,从细节上做好“创城”相关工作,一是要做好物业环境整洁。物业服务区域内地面、绿化带要保持无纸屑、果皮、烟头、塑料带等杂物;垃圾桶、垃圾收集点整洁,周边无散落垃圾;绿化带完整,无毁绿现象;加大乱搭乱建的排查和制止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违章、车辆停放、消防通道畅通的治理;楼道内清洁通畅,无杂物堆放、乱贴乱画现象。二是要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制度在物业服务区域的公示栏或者办公场所上墙张贴,今天宋科长已经布置了重新设置三公开相关要求,要求大家在9月底前,按照新要求完成全面三公开的设置,让业主充分了解物业企业服务透明度。三是要落实服务文明规范,工作人员要着装统一,挂牌服务,工作人员使用文明用语,服务热情耐心,秩序维护工作安全到位,从目前看仍有大多数企业在服务中没有做到,表现在服装不统一,没有挂牌服务,保安值守松散,甚至有的小区从来未见保安巡逻,门口值守形同虚设。四是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从前期区创城指挥部、居住小区创城专班及我中心对我区物业住宅小区创城督查情况来看,对督查居住小区 92个中,发现问题560余项,问题较多的分别是环境卫生77个、小广告178个、乱堆乱放76个、公共设施破损26个、私搭乱建10个、圈绿种菜7次,电动车飞线充电28个,电动车停放是个普遍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关注焦点也是工作难点、堵点,虽然这些问题存在顽固性、反复性、回潮性,但是我们主观作用一定要大于客观因素作用,要求各企业分别建立项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消号制度,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分项攻坚。环境卫生、楼道秩序整治这些眼皮上的工作要下大力气、常态维持;整治后,要保持常态管理,确保整改效果,切实将我区居住小区创城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对创城期间,因物业管理方面原因被创城考核组扣分的,我中心将对其予以扣分,并记入企业信用不良系统。
二、继续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
根据青岛市“红色物业” 建设要求,去年,我中心与潮海街道办事处合力精心打造了万科朗润园、宏正信特景苑两个党建示范点。从青岛市各区市党建创建工作来看,我区党建创建工作有所滞后,下步各企业要深入实施“红色物业”工程,围绕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改善提升城市品质。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物业企业(项目),应全部建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探讨建立联合党组织。要积极发展业务骨干型党员,培养党员业务骨干,2021年底前,凡企业正式员工达到30人的,确保应有党员。党建创建工作将作为企业争先创优和评先创优的主要依据。
三、开展物业企业服务不规范、违规收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021年来,通过我中心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直通联办转办单、电话投诉等形式,我区物业方面存在的和业主反映问题较多的一是物业服务收费未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二是物业服务透明度低,宣传不到位;三是物业服务标准不高、不规范,与收费标准有很大差距。存在的此类问题企业在整改上存在应付,一直得不到解决,影响了社区稳定。
下步,中心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为重点,结合我中心制定的《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围绕物业服务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落实专项整治,开展物业企业服务不规范、违规收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企业按合同履约,按规定收费,减少居住小区纠纷和矛盾的产生,提升群众满意度。
各物业企业要深刻认识问题的重要性,杜绝问题整改不力行为,要从服务上做起,要对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自查自改。同时,对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公共绿化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对小区环境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维护;对小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整改后,各物业企业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整治效果常态化,建立档案薄,实行建档登记、消档管理,提升品质,提高质量。
对物业企业存在收费不合理问题,拒不整改的,中心予以统计,一是将计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列入企业黑名单;二是移送市场监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对服务标准达不到收费标准的,将会同街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另行选聘优质物业企业进入实施服务。
四、开展物业服务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各企业要根据中心要求,通过企业自查自纠、中心和相关部门联动督查等形式,查找住宅小区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分析研判,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各企业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各企业要制定措施、限期完成;对难点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协助办理,逐项整改销号。
各物业企业希望下步你们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规范自我服务行为,减少物业服务中的纠纷,提升群众满意度。下一步我中心将重点对物业企业违规给业主停水、停电的行为、违规乱收费、对群众反映和存在问题整改及舆情处置不到位的、对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不力的、被媒体曝光的、对区重点工作不配合属地和职能部门办理落实的,经我中心核实后将依据责任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黄牌警告、青岛市级以上信用档案扣分直至移交相关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