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2025年即墨区职业健康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9-02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我区职业卫生工作水平根据2025国家、省、市职业卫生重点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服务、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的自我监管约束,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巩固省工业应用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蓝盾行动”成果,加大职业卫生领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规范查处违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在全范围内对存在放射性因素的用人单位2024年度新发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病人及职业病防治重点的用人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2.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培训情况;

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5.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情况;

6.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情况;

7.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管理情况;

8.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情况;

9.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10.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11. 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320日前完成)。统筹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双随机”抽查任务,组织开展用人单位摸排,梳理用人单位名单,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形成本年度专项执法单位名单,并于320日前报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大队。

(二)宣传培训阶段(321-430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等工作,开展宣传培训,通过市区联合、镇街联动等方式集中开展普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守法意识,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好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纳入本次专项行动的用人单位,普法培训率要达100%

(三)自查自纠阶段(51-520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原因,边查边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形成自查整改台账(附件1)和整改报告。各区市要提高服务意识,及时跟进做好指导督促工作,确保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用人单位520日前将自查整改台账和整改报告报即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监督检查阶段(521-1015日)。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宣传培训、自查整改情况,统筹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和“双随机”抽查任务压茬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纳入专项行动的用人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线索一查到底,严肃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行为,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五)总结阶段(1015-1031日)。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汇总经验成效,上报典型案例,并102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表报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统筹全年职业卫生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台账,狠抓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本次监督检查,加强普法培训,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相关规定,从源头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普法培训或现场指导后仍拒不整改的,要坚决打击,依法严厉查处。要不断拓宽执法思路,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发挥典型案件“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影响一域”的震慑力,推动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