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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我区职业卫生工作水平,根据2025年国家、省、市职业卫生重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服务、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的自我监管约束,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巩固省工业应用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蓝盾行动”成果,加大职业卫生领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规范查处违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完成)。
统筹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和“双随机”抽查任务,组织开展用人单位摸排,梳理用人单位名单,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形成本年度专项执法单位名单,并于3月20日前报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大队。
三、宣传培训阶段(3月21日-4月30日)。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等工作,开展宣传培训,通过市区联合、镇街联动等方式,集中开展普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守法意识,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好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纳入本次专项行动的用人单位,普法培训率要达100%。
四、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20日)。
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原因,边查边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形成自查整改台账(附件1)和整改报告。各区市要提高服务意识,及时跟进做好指导督促工作,确保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用人单位于5月20日前将自查整改台账和整改报告报即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监督检查阶段(5月21日-10月15日)。
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宣传培训、自查整改情况,统筹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工作和“双随机”抽查任务压茬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纳入专项行动的用人单位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线索一查到底,严肃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行为,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六、总结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
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汇总经验成效,上报典型案例,并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