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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助力农村产业发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座谈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30

各有关镇街经管审计中心,青岛农商银行即墨支行各有关支行、分理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覆盖面,以产业振兴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和青岛农商银行即墨支行决定联合开展“助力农村产业发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座谈交流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开展,宣传普及各级支农惠农金融政策,面对面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状况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切实帮助农民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共同探索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结合使用的具体路径和方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中旬至10月末(各镇街具体时间见附件)。

面上活动结束后,区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可以根据各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情况,随时安排相关业务人员深入镇、村跟踪指导、服务。

三、参加对象

区农业农村局有关领导及业务人员,青岛农商银行即墨支行领导和相关业务负责人;各镇街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辖区内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活动方式。本次“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活动主要通过现场观摩、政策宣讲、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通过银行工作人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找出导致农民贷款难“最后一公里”的制约问题。

(二)活动内容。首先,现场观摩2个示范合作社。

其次,由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就乡村振兴、示范经营主体培育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培训;区农商银行领导和工作人员就现行涉农贷款政策和业务操作进行宣讲分享。

第三,由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交流经营发展情况,包括:主要经营项目,经营规模,产品销售,资金需求状况等。之后,经营主体可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提出贷款需求,由银行业务专家一对一做出解决方案。

(三)活动组织。座谈会会场由所在地农商银行负责安排;与会经营主体负责人由镇街经管中心负责通知和组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有关镇街经管中心按照“活动日程表”,提前安排好2个观摩点,并通知有关经营主体负责人按时与会。

2.请农商银行各支行(分理处)注意加强与所在镇街经管中心对接联系,共同保障此次座谈交流活动顺利完成。

3.活动结束后,请农商银行各支行(分理处)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告,于2023年10月31日前,分别报送青岛农商银行即墨支行和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韩志国,13780618615

即墨农商银行联系人:于明洋,15953248879



附件:2023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活动安排及经营主体名单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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