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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即墨市忠伟面食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当事人采购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桶装花生油”,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无标签桶装花生油1桶;2、罚款6000元的处罚决定。
8、即墨区吴春杰来客缘超市涉嫌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当事人摆放在保鲜柜待售的食品标签上标注的贮藏条件2-6℃,保鲜柜电源未接通,保鲜柜未正常运转,构成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的处罚决定。
9、即墨区单涛排骨米饭店涉嫌食品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案:
当事人蓝恭强现场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构成食品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的违法行为。
依据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处罚决定。
10、即墨区彤德莱火锅鹤山路店涉嫌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明案:
当事人采购猪肉卷不能提供供货者许可证明,构成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明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处罚决定。
11、青岛东古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当事人采购的食品无中文标签,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面饼68袋、味香调味汁3瓶、鱼露3桶,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的处罚决定。
12、即墨区天天有鱼美食店(华正新)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3月18日,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你单位于3月21日前完成整改。2021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当事人仍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伍仟伍佰元整(¥5500.00)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