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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办理指南
一)补贴名称: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二)补贴依据:《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3]44号)、《关于调整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即政办发〔2019〕50号)
(三)补贴对象
为本区户籍60岁(含)以上失能或半失能的低保老年人和 “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组织。
(四)补贴申请条件
1.服务对象经区民政部门确认;
2.服务对象自身能力状况须经第三方组织评估确认;
3.服务组织由区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五)补贴内容和标准
服务对象中半失能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服务时间分别为每月45小时和60小时,城乡分别按每小时20元、1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六)补贴方式:财政拨款。
(七)申领方式及流程
1.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之前,向区民政局提交上季度《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补助申报表》;
2.区民政部门自接受到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审核汇总无误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八)办理部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九)办理时限:每季度首月前完成上季度资金申报
(十)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办理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科创中心B403室
(十二)咨询电话:0532-8852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