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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
发布日期: 2022-12-20

一、事项名称

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二、受理单位

企业注册所在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主体

青岛市企业组织新录用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四、受理条件

1、青岛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含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在我市申报纳税和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分支机构);

2、与新录用人员依法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培训;

3、申领补贴时新录用人员须在本企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含补缴3个月以内的)及以上,且仍在本企业就业(以当月或上月投缴社会保险为准)。

五、申请材料

1、集中线下培训:合作培训协议、开班申请表、开班花名册、培训方案(培训岗位名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及课时、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及批次、培训师资)、课程表、培训日志、考勤表、理论答卷、成绩单、培训照片(每班次至少3张,包括开班和结业考试)、培训过程录像(每班次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分钟)、合格人员公示照片、补贴审批表、补贴花名册、工作总结、满意度调查表。

2、网络平台培训:合作培训协议、开班申请表、开班花名册、补贴审批表、补贴花名册、网络培训平台后台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经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返还企业留存,留存时间不少于5年。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的网上办事大厅,通过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模块,按规定填报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后申请补贴。

七、补贴标准

1、企业与青岛市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或各区市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承接机构合作,组织新录用员工参加不少于80课时的培训和考试,人社部门现场检查,补贴标准按照每人600元。

2、企业自主组织新录用员工参加不少于20课时的培训和考试,补贴标准按照每人200元。

八、办理时限

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至资金拨付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青岛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12333.qingdao.gov.cn/wssbggjy3/

十、咨询电话

88531466

十一、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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