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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
1. 部门概况和职能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据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办公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即办字[2019]41号)和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即编办字[2020]17号),确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有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机构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3)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统筹推进实施竞争政策,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承办有关反垄断工作。
(4)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组织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机制、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协作机制等,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根据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13)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上级授权的知识产权代办工作,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4)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药品安全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查工作。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5)承担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编制、建设指导工作,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承担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等农贸市场管理职能。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教育培训、交流合作等工作,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相关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17)承担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转变职能。
(20)有关职责分工。涉及职责分工的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行政执法联动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 部门机构和人员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宣教科、督查协调科、法规科、反不正当竞争科(挂公平交易局牌子)、网络交易监管科、价格监督检查科、信用监管科、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产品质量科、特种设备监察科、应急协调科、食品安全科、餐饮安全科、标准计量科、知识产权科、药械科、市场科、广告监管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20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环秀市场监督管理所、通济市场监督管理所、潮海市场监督管理所、北安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泉市场监督管理所、鳌山卫市场监督管理所、温泉市场监督管理所、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大信市场监督管理所、田横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口市场监督管理所、灵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段泊岚市场监督管理所、移风店市场监督管理所、蓝村市场监督管理所、通济新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国际商贸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下设4个局属单位,包括: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区市场主体信息服务中心和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统计报告中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单位核定编制348人,实有编制312人。
|
单位名称 |
核定编制数 |
实有编制数 |
|
局机关 |
143 |
142 |
|
市场监管所 |
205 |
170 |
|
合计 |
348 |
312 |
3. 部门预决算情况
(1)2024年度收入预决算情况
年初部门收入预算金额为8,715.24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金额为9,72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29.25万元。
部门决算总收入9,72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29.25万元。
(2)2024年度支出预决算情况
年初部门支出预算金额为8,715.24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金额9,72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1.69万元,项目支出967.56万元。
部门决算支出9,72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1.69万元(人员经费8,107.26万元、公用经费654.43万元),项目支出967.56万元(其中:区级资金740.7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6.78万元)。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116.65万元,会议费预算金额5.50万元,培训费的预算金额0.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金额81.10万元,会议费决算金额1.31万元,培训费决算金额0.00万元。
(4)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金额839.13万元,调整后预算金额967.5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金额为967.56万元(其中:区级资金740.7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6.78万元)。
4.对下转移支付管理情况
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226.78万元,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的执行数为226.78万元,其中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30.00万元,知识产权补助资金166.78万元,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资金30.00万元。
5.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458.49万元,全年实际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201.66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43.98%。其中中小微企业授予合同金额165.66万元,小微企业授予合同金额118.58万元。
6.部门资产情况
2024年初固定资产原值9,375.95万元,累计折旧4,444.7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931.24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9,255.33万元,累计折旧4,710.5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544.78万元。2025年新增固定资产134.51万元,处置固定资产255.13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
固定资产类别 |
期初账面原值 |
本年新增 |
本年减少 |
期末账面原值 |
|
房屋和构筑物 |
7,376.63 |
113.53 |
255.13 |
7,235.03 |
|
设备(含车辆) |
1,820.38 |
19.54 |
0.00 |
1,839.92 |
|
家具和用具 |
176.46 |
1.44 |
0.00 |
177.90 |
|
文物及陈列品 |
2.48 |
0.00 |
0.00 |
2.48 |
|
合计 |
9,375.95 |
134.51 |
255.13 |
9,255.33 |
7.本次绩效评价涉及的10个项目资金使用及工作目标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管理的项目资金共计10项,年初区级预算批复资金为789.13万元(不含即墨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及奖励经费),资金到位740.78万元,资金执行740.7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项目支出资金使用明细
金额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批复金额 |
资金到位金额 |
资金执行金额 |
|
1 |
办案费用 |
226.88 |
224.84 |
224.84 |
|
2 |
食品安全宣传经费 |
23.80 |
23.80 |
23.80 |
|
3 |
食药监管经费 |
9.10 |
9.10 |
9.10 |
|
4 |
应急等市场监管费 |
45.50 |
45.50 |
45.50 |
|
5 |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费 |
17.50 |
17.50 |
17.50 |
|
6 |
农资等市场主体检测费 |
29.40 |
29.40 |
29.40 |
|
7 |
综合智慧监管平台 |
8.94 |
8.94 |
8.94 |
|
8 |
互联网+明厨亮灶 |
48.01 |
48.01 |
48.01 |
|
9 |
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协管员 |
130.00 |
83.69 |
83.69 |
|
10 |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
250.00 |
250.00 |
250.00 |
|
合计 |
789.13 |
740.78 |
740.78 | |
2.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度项目支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年度总体目标
(1)保障全区市场综合监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市场主体信用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的开展,促进全区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食品安全检测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发现违法线索,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打击传销、消费维权、应急处置等工作,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关于应急等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的要求,更好的开展上级部门要求的监管和服务工作。
(4)加强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工业产品和农资等生产流通领域商品检测,促进全区企业产品和农资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质量健康高效发展。
(5)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公众服务的水平。
(6)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保障一老一小舌尖上的安全。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24年度目标值 |
|
职责履行 |
基本职责 |
辅助劳务及执法服装配备人数 |
282人 |
|
举办宣传活动、发布宣传稿件次数 |
≥65次 | ||
|
协管员在岗人数 |
≥16人 | ||
|
打击传销、公平竞争审查及应急性事件处置数量 |
36次 | ||
|
档案登记查询数量 |
≥1.07万次 | ||
|
监管平台维护数量 |
1个 | ||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查处违法案件、处理消费投诉数量 |
2.78万起 | |
|
食品安全检测 |
定性定量检测2750批次,快速检测25000批次 | ||
|
工业产品及农资等流通领域商品检测 |
471批次 | ||
|
监管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机构 |
1.75万户 | ||
|
特种设备及标准计量检查 |
≥70家 | ||
|
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单位数量 |
≥400家 | ||
|
即墨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及奖励 |
≥1家 | ||
|
履职效能 |
行政效能指标 |
市场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 |
≥90% |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案件及消费投诉处置率 |
100% | |
|
宣贯政策知晓率 |
≥60% | ||
|
不合格检测处置率 |
100% | ||
|
“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
≥3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监管机制健全性 |
≥90% | |
|
贯宣政策知晓率 |
≥6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查处违法案件、处理消费投诉数量2.78万起;
(2)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2750批次,快速检测25000批次;
(3)工业产品及农资等流通领域商品检测471批次;
(4)监管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机构1.75万户;
(5)特种设备及标准计量检查≥70家;
(6)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单位数量≥400家。
2.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2024年共查处违法案件、处理消费投诉数量3.66万起;
(2)2024年完成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3184批次,快速检测25000批次;
(3)2024年完成工业产品及农资等流通领域商品检测499批次;
(4)2024年完成监管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机构1.75万户;
(5)2024年完成特种设备及标准计量检查50家;
(6)2024年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单位639家。
1.评价目的
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及社会效应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重点项目实施效果,为优化调整资金制度设计、支出结构等提供依据,推动提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另外,通过评价进一步压实部门绩效主体责任,调动部门提高整体绩效的积极性,并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评价资金涵盖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9,72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1.69万元(人员经费8,107.26万元、公用经费654.43万元),项目支出967.56万元(其中:区级资金740.7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6.78万元)。
1.评价思路
(1)有序推进,先易后难。从部门职能入手,了解部门工作职责与重点工作及重点建设项目,逐步逐项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评价科学性、严谨性。
(2)把握整体,重点关注。优先选择部门的核心职能、职责,以及与这些职能、职责紧密相关的重点工作进行评价;在对部门经常性经费、人员经费等进行评价时,优先选择最具代表性的评价对象和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关键指标。
(3)立足支出,以财评事。收集、整理、总结部门的职能定位、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客观地反映部门年度履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完成的工作和履职程度进行分析。
2.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重点为核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金收入支出情况、项目年度完成情况等。
3.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绩〔2021〕1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为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五个一级指标。
本次部门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财政资源配置部分分值18分,预算管理部分分值32分,绩效管理部分分值15分,部门履职效能部分分值25分,社会效应部分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综合绩效级别分为4个等级:90 分(含)以上为优,80 分(含)-90 分为良,60 分(含)—80 分为中,60 分以下为差。
1.前期准备阶段
(1)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涉及的内容、评价范围等组建绩效评价小组,明确工作要求;
(2)与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搜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相关前期资料,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情况进行大概了解,制定评价方案,初步形成整体支出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阶段
(1)书面评审。评价小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分析,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对部门整体财政管理情况与履职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将财政资金的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围绕资金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任务执行、部门效益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小组根据对自评材料的梳理复核,采用比对、分析、讨论等方法进行全面论证,形成评价意见。
(2)现场评价。评价小组以座谈会的形式就绩效评价过程发现的问题向被评价部门进行提问,核实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
3.报告形成阶段
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及社会效应五个方面对整体支出指标体系中所有指标进行逐一评价分析,撰写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绩效评价报告经内部三级审核后,提交区财政局征求意见,并根据有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8.51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得分情况如下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财政资源配置 |
18.00 |
17.00 |
94.44% |
|
预算管理 |
32.00 |
28.70 |
89.69% |
|
绩效管理 |
15.00 |
12.40 |
82.67% |
|
部门履职效能 |
25.00 |
20.41 |
81.64% |
|
社会效应 |
10.00 |
1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 |
88.51 |
88.51% |
该一级指标满分18分,得分17分,得分率94.44%。包括3个二级指标以及3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财政资源配置指标得分情况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 |
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 |
12 |
11 |
91.67% |
|
收入预算统筹 |
评价落实收入统筹管理情况 |
2 |
2 |
100.00% |
|
运行成本 |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 |
4 |
4 |
100.00% |
|
合计 |
18 |
17 |
94.44% | |
(1)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包括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1个三级指标。
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指标分值12分,得分11分,得分率91.6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和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基本匹配;预算安排不存在“先排钱、再谋事”的问题且预算安排资金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间合理分配,不存在交叉重复;未发现预算安排资金存在年中大量调剂、频繁调剂的情况;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为84.28%。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扣1分。
(2)收入预算统筹。包括落实收入统筹管理情况1个三级指标。
落实收入统筹管理情况指标分值2分,得2分,得分率10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预算;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2024年非税收入预算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如实反映所属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3)运行成本。包括评价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1个三级指标。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指标分值4分,得4分,得分率100.00%。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2024年预算数据和明细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五项费用总控制率=(实际支出经费金额/预算安排经费金额)*100%=(82.41万元/122.15万元)*100%=67.47%,总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五项费用总变动率=(本年度经费决算数-上年度经费决算数)/上年度经费决算数*100%=(82.41万元-116.22万元)/116.22万元*100%=-29.09%,总变动率小于0。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4分。
2.预算管理
该一级指标满分32分,得分28.7分,得分率89.69%。包括8个二级指标以及13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预算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收入预算完成率 |
收入预算完成率 |
3 |
3 |
100.00% |
|
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 |
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 |
2 |
2 |
100.0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2 |
2 |
100.00% |
|
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 |
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 |
3 |
3 |
100.00% |
|
财会管理 |
内控建设规范性 |
4 |
3 |
75.00%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3 |
3 |
100.00% | |
|
会计核算规范性 |
2 |
2 |
100.00% | |
|
会计人员任用规范性 |
1 |
1 |
100.00% | |
|
政府采购管理 |
采购活动合法性、合规性 |
2 |
1.8 |
90.00% |
|
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
1 |
1 |
100.00% | |
|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 |
1 |
0 |
0.00% |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4 |
2.9 |
72.50% |
|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
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监管情况 |
4 |
4 |
100.00% |
|
合计 |
32 |
28.7 |
89.69% | |
(1)收入预算完成率。包括评价收入预算完成率1个三级指标。
收入预算完成率指标分值3分,得3分,得分率10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除部门经费拨款以外的单位资金收入和各项非财政拨款收入无偏离度。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3分。
(2)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包括评价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1个三级指标。
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指标分值2分,得2分,得分率10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度与上年度无财政结余资金。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包括评价预决算信息公开1个三级指标。
预决算信息公开指标分值2分,得2分,得分率10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5日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2024年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2024年9月26日公开《2023年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及范围符合有关要求。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4)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包括评价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1个三级指标。
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指标分值3分,得3分,得分率10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一体化系统各个推进阶段,按照财政部门考核要求,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含单位资金支付)等模块应用达标且积极落实做实项目库管理的相关要求,全面清理完善项目库,各项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3分。
(5)财会管理。包括评价内控建设规范性、资金使用规范性、会计核算规范性和会计人员任用规范性4个三级指标。
①内控建设规范性指标分值4分,得3分,得分率75.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并对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成立了由相关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但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建设牵头部门未相互分离,均为财务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等内部控制制度,内控管理制度比较合规、完整,但也存在合同台账统计不全、资产盘亏、成交通知书盖章不全、部分食品安全抽样报告未上传系统等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编制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财政部门。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3分。
②资金使用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得3分,得分率10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3分。
③会计核算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得2分,得分率10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且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④会计人员任用规范性指标分值1分,得1分,得分率10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林,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不存在出纳人员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情况且会计人员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全部会计人员符合要求。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分。
(6)政府采购管理。包括评价采购活动合法性、合规性,政策功能落实情况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3个三级指标。
①采购活动合法性、合规性指标分值2分,得1.8分,得分率9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竞争性磋商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文件编制合法合规,且按照规定的采购程序开标、评标、定标、履约验收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不存在供应商有效投诉和举报,且不负有主要责任,但部分成交通知书盖章不全。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扣0.2分。
②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指标分值1分,得1分,得分率100.00%。除机动车加油服务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采购均面向中小微企业;除机动车加油服务外,2024年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金额共165.66万元,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118.58万元,占比71.58%;2024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采购总额为13.46万元,期初预留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份额1.35万元,全年实际采购份额1.36万元,已超过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10%;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金额共9.32万元,同类产品采购金额为9.32万元,节能、环保采购占比为100.00%。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分。
③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指标分值1分,得0分,得分率0.0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金额共180.95万元,包括互联网+明厨亮灶运维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综合智慧监管平台费,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180.95万元/458.49万元*100=39.47%,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不得分。
(7)资产管理。包括评价资产管理规范性1个三级指标。
资产管理规范性指标分值4分,得2.9分,得分率72.5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配置通用资产,未超标准配备更新资产;固定资产无对外投资情况,资产对外出租、划拨已按照程序和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相关收入已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经抽查凭证发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且部分固定资产盘亏未及时处理,例如:2022年10月26日验收合格的空调,入账时间为2024年11月;11处房产和5辆车辆均已盘亏,但截至目前尚未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卡片中的资产状态仍为“在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盘活长期闲置资产,通过对外出租和划拨的方式提高闲置资产利用率,但截至目前位于通济街29-5号的商铺处于闲置状态。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扣1.1分。
(8)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包括评价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监管情况1个三级指标。
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监管情况指标分值4分,得4分,得分率10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分配机制健全完善,转移资金分配符合规划目标和重点,且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监督管理机制,印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2024年度绩效监控工作,动态监控转移支付的下达、拨付等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根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4分。
3.绩效管理
该一级指标满分15分,得分12.4分,得分率82.67%。包括1个二级指标以及3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绩效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绩效管理 |
绩效目标管理 |
5 |
3 |
60.00% |
|
绩效主体责任落实 |
5 |
4.4 |
88.00% | |
|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
5 |
5 |
100.00% | |
|
合计 |
15 |
12.4 |
82.67% | |
(1)绩效管理。包括评价绩效目标管理、绩效主体责任落实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3个三级指标。
①绩效目标管理指标分值5分,得3分,得分率6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符合部门和单位职责和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且绩效目标分解成具体工作任务,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项目投资额相匹配,绩效指标的设置基本完整、全面,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能够体现部门履职效果和项目效益,目标值测算依据比较充分,但是整体绩效目标表中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均设置了“宣贯政策知晓率”同一内容,指标设置不科学,部分指标不可衡量。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扣2分。
②绩效主体责任落实指标分值5分,得4.4分,得分率88.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基本全面覆盖,应评尽评,2024年无新增项目,无需做事前绩效评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资料报送及时,报送材料符合要求、材料完整;2024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取“工业产品质量检测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2024年度工业产品质量检测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内容结构比较清晰,指标体系比较细化完善,但报告中缺少对检测结果依法公开率、验收合格率、不合格产品复查率三个产出指标的评价分析。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扣0.6分。
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指标分值5分,得5分,得分率10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本单位预算编制管理相挂钩工作机制,且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绩效运行监控结果、财政重点评价、部门评价结果、单位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5分。
4.部门履职效能
该一级指标满分25分,得分20.41分,得分率81.64%。包括2个二级指标以及4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部门履职效能指标得分情况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 |
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 |
5 |
2.5 |
50.00% |
|
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情况 |
政策制定执行有效性 |
2 |
2 |
100.00% |
|
项目支出绩效复评 |
8 |
6.91 |
86.38% | |
|
重大政策项目实际绩效 |
10 |
9 |
90.00% | |
|
合计 |
25 |
20.41 |
81.64% | |
(1)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评价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1个三级指标。
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指标分值5分,得2.5分,得分率50.00%。重点任务完成率=(重点任务实际完成数/年度重点任务)*100%=(5/6)*100%=83.33%,扣2分;重点任务除特种设备检查未完成,其余均按时完成,完成质量达标、实施效果显著,扣0.5分。
(2)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情况。包括评价政策制定执行有效性、项目支出绩效复评和重大政策项目实际绩效。
①政策制定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得2分,得分率100.00%。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部门职责全面梳理现行部门政策,部门政策设计科学合理,不存在低效无效政策,政策到期及时清退。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②项目支出绩效复评指标分值8分,得6.91分,得分率86.38%。差异率=|(∑复核得分-∑自评得分)|/∑自评得分*100%=|(965.30-987.26)|/987.26*100%=2.22%,得分=(1-差异率)*4=(1-2.22%)*4=3.91分;通过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个项目支出进行复评,其中“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和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与自评结果差1档,依据评分标准,扣1分;通过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个项目支出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全部为“良”及以上,得2分。
③重大政策项目实际绩效指标分值10分,得9分,得分率90.00%。即墨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及奖励经费因资金被取消,未实施,不予扣分。办案费用和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协管员的评价结论为“优”,“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和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的评价结论为“良”。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9分。
5.社会效应
该一级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得分率100.00%。包括1个二级指标以及2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社会公众、其他部门(单位)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5 |
100.00% |
|
被奖励企业满意度 |
5 |
5 |
100.00% | |
|
合计 |
10 |
10 |
100.00% | |
(1)社会公众、其他部门(单位)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包括评价社会公众满意度和被奖励企业满意度2个三级指标。
①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值5分,得5分,得分率100.00%。通过收回的209份问卷调查,其中204人表示满意,满意度为97.61%。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5分。
②被奖励企业满意度指标值5分,得5分,得分率100.00%。通过收回的13份企业问卷调查,被奖励企业满意度100.00%。依据评分标准,本指标得5分。
一是创新探索了投诉举报智慧监管。将原来5个主要投诉举报渠道的信息平台进行整合,构建“五线合一”的智慧监管平台,通过对投诉举报流程再造,实现对消费投诉举报集约受理、资源整合、繁简分流、高效办理,形成良性高效的工作闭环,节约人力约20%,处置效率提升25%。二是创新跨部门综合监管。牵头15个部门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零售4个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综合查一次、一次全查完”,为企业解决难题342个,企业迎检量同比缩减75%。该工作已通过省级改革创新项目试点验收,获评山东省第一批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重点改革试点创新成果。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新作为
一是围绕品牌质量强企,建立全区质量品牌培育库,对130家入库企业跟踪指导帮扶;组织8家企业申报青岛市市长质量奖,2家企业入选第三批“好品山东”品牌,2家企业获评2024年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推荐43家优势企业参加“青岛优品”评选。开展纺织服装产业链质量帮扶行动,建立青岛市首个“NQI质链基地”,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围绕知识产权惠企,在青岛市首家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试点,2家企业入选青岛市专利导航资助项目,5项专利成果入围中国专利奖山东省推荐名单,“海燕”水下滑翔机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荣获青岛市专利产业化十大典型案例;新增专利授权量3900件,新增注册商标520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5.8万件;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21家企业申请专利质押融资8100万元,为10家企业申请专利质押贷款资助资金82.2万元。指导5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完成向地理标志产品转化衔接申报工作。三是围绕标准化助企,培育17家企业立项市级标准化试点,1家企业获评5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指导企业制定各级标准46项;积极推进2个国家级试点项目建设,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市场安全底线更加牢固
在食品领域,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级包保责任完成率100%;全区307家小作坊、2268家食品摊点全部落实登记(备案)管理;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清洁厨房完成率100%。在药品领域,靶向抽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139批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3597例;药品网售企业备案383家。在特种设备领域,核查处置异常设备323台,排查整改隐患250起,全区设备定检率100%。在产品质量领域,督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完成年报工作;抽检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成品油、汽车零部件、儿童及学生用品等重点产品500批次,做好不合格产品结果处理工作。
(四)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聚焦民生领域“小切口”以及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围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外卖食品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城镇燃气安全”6个重点领域,提升站位抓整治,办好民生实事。结合整治健全6项长效机制,有关做法获区纪委监委督导组充分肯定。
(五)优化营商环境有新成效
一是深化服务型执法。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900余起,其中办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283起。指导失信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1.6万余条,引导企业主动纠正涉嫌失信行为800余个。二是净化消费环境。全区4处农贸市场通过规范化创建测评,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户7户,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三是稳定市场秩序。牵头32个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覆盖率、完成率和公示率均达100%。四是全力助企惠企。帮助387家外资企业完成登记、备案、变更和注销。开展“政银携手益小微”系列活动,为367家企业贷款8.62亿元。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11处房产和5辆车辆均已盘亏,但截至目前尚未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卡片中的资产状态仍为“在用”,具体盘亏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序号 |
盘亏资产名称 |
数量 |
资产原值 |
|
1 |
楼子疃办公用房 |
1处 |
1.50 |
|
2 |
石门办公楼 |
1处 |
24.50 |
|
3 |
普东市场服务房 |
1处 |
1.20 |
|
4 |
段泊岚办公平房 |
1处 |
4.00 |
|
5 |
刘家庄职工宿舍 |
1处 |
10.00 |
|
6 |
华山职工宿舍 |
1处 |
2.31 |
|
7 |
金口办公楼 |
1处 |
11.00 |
|
8 |
金口宿舍 |
1处 |
1.80 |
|
9 |
市场服务房 |
1处 |
0.60 |
|
10 |
庄头市场服务房 |
1处 |
0.87 |
|
11 |
布匹市场服务厅 |
1处 |
0.46 |
|
12 |
桑塔纳(鲁BA6268) |
1辆 |
9.56 |
|
13 |
奥迪(鲁B12871) |
1辆 |
25.20 |
|
14 |
桑塔纳(鲁BZ6560) |
1辆 |
18.45 |
|
15 |
解放面包(鲁BA2235) |
1辆 |
4.57 |
|
16 |
昌河面包(鲁UA5253) |
1辆 |
3.26 |
|
合计 |
119.28 | ||
2.一处房产闲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通济街29-5号的商铺目前处于闲置状态,面积36.5㎡。
3.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经抽查凭证发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26日购入6套空调并于当日验收合格,金额共1.92万元,但该笔资产直至2024年11月14日才进行账务处理,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应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及时确认入账的相关规定。
经抽查发现,部分成交通知书未盖章或仅有一方盖章,如:2024年7月8日记15号凭证,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供应商均未盖章,不符合成交通知书需双方签章生效的规定。
1.合同台账信息不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合同台账仅有合同名称和登记日期两项内容,合同台账缺乏合同标的、金额、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等关键信息,不利于对合同进行系统性管控,不利于掌握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核心条款,对于合同的履行情况无法进行有效跟踪。
2.合同台账登记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经抽查发现,“即墨云计算中心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台账登记日期为2024年10月5日;“2024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抽查委托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台账登记日期为2024年8月2日。
3.合同台账统计不全。经抽查发现,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青岛瀚朝工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签订的《通济所监控工程施工合同》、与青岛皓宇门窗装饰有限公司签订的《温泉所暖气炉安装合同》未统计在台账中。
1.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中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均设置了“宣贯政策知晓率”同一内容,指标设置不准确。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项目中社会效益指标为“帮助提高标准化水平,推进标准化应用,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知识产权补助资金中可持续指标为“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激励和政策导向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指标没有量化设置。
2.自评质量有待提高。一是部分自评表的全年完成值未根据实际完成数填写,如:填报知识产权补助资金项目中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资金企业数量实际完成指标值为≥3家、应急等市场监管费项目中特种设备检查成本的完成值为≤0.2万元/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填写。二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2024年度工业产品质量检测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缺少对检测结果依法公开率、验收合格率、不合格产品复查率三个产出指标的评价分析,自评内容不完整。
1.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详细登记造册并动态更新资产使用状态。对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并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对新增且已验收入库的固定资产,及时完成入账登记,确保账实相符。
2.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建议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盖章或单方盖章的成交通知书,及时联系相关供应商补盖印章,确保所有成交通知书均符合双方签章生效的法定要求。同时设立多级审核机制,业务部门初审、财务部门复审时,将签章完整性作为必核项。
1.完善台账信息要素,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建议立即修订合同台账格式,增加合同标的、金额、合同履行起止期限、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履行状态(已履行、履行中、违约等)等核心字段,为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2.严格规范登记时限,确保台账逻辑准确。明确要求合同台账必须在合同正式签署后方可登记,严禁预登记或倒签台账。
3.组织对2024年以来所有已签订合同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照用印记录、财务付款凭证等补充登记遗漏合同,确保所有合同均纳入台账管理。建议建立合同编号规则,实现合同全流程“一号通”,便于跟踪与检索。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结合部门职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项目功能及特点等,合理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保绩效指标设置具体、细化、完整,全面体现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设置清晰、明确、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强化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度。
2.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严格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组织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过程中须做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数据真实,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有效,切实提升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1.健全固定资产盘亏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盘亏资产,应及时组织清查并分析原因,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尽快进行账务核销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2.建立闲置资产定期排查与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闲置资产的存量、状态和成因,通过内部调剂、共享使用、出租出售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闲置资产有效利用。对具备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制定盘活方案,切实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强化资产购置、验收及入账环节的时效管控,明确资产登记入账的时限要求和流程规范。新增固定资产应于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并同步更新资产信息系统。财务科与资产使用科室应加强对接,定期核查,杜绝滞后入账或遗漏登记,确保资产账目真实、准确、完整。
修订采购管理制度或成交通知书管理办法,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成交通知书须经采购人(本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发出,双方盖章完毕是成交通知书生效的必要条件。”
1.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台账标准化模板》,明确台账必填内容,便于后期查询。
2.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台账统计管理办法》,明确“先签订、后登记”的基本原则,规定合同台账登记日期必须晚于或等于合同签订日期,严禁提前登记。明确统计范围涵盖全局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同时,建立“合同签订-台账登记”联动机制,各科室在签订合同后,经办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携带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办公室办理台账登记,办公室审核合同签订日期无误后,方可录入台账系统,并在合同原件上标注台账登记编号,实现“合同-台账”双向溯源。同时办公室每月底向各科室下发《合同台账核对清单》,确保应登尽登。
1.通过组织预算绩效管理的学习,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全过程,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值,避免目标值设置重复,认真制定产出数量、质量指标,最大程度量化效益指标。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项目中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设置为“制定标准化企业增长率”,知识产权补助资金中可持续指标,指标值设置为年度内专利授权量同比增长≥10%等。
2.制定《预算项目自评数据填报管理办法》及《绩效评价报告编制规范》,明确自评表中实际完成值的填报要求,明确评价报告中需包含的核心模块(如项目概况、产出指标分析、效益指标分析、问题与建议等),其中产出指标分析需逐一对应预算设定的指标,包括数据结果、计算过程、差异原因说明。
2024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办法 |
得分 |
得分原因 |
|
财政资源配置 (18分) |
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 |
(1)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 |
部门预算安排和支出方向是否符合部门职责和重点任务要求,是否存在交叉重复,是否明确细化。 |
①预算安排和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匹配,得2分,每有一处存在问题扣2分; |
11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和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基本匹配,得2分; |
|
收入预算统筹 |
(2)评价落实收入统筹管理情况 |
部门是否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预算;部门是否加强对所属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部门预算是否如实反映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
①部门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得1分,发现未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情况,或存在未纳入预算的收入安排支出的,按项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得1分。 | |
|
运行成本 |
(3)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 |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数与当年预算数、上年度预算数的变动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控制和压缩行政成本、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 |
①剔除一类会议和科研、教学活动外,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五项费用总控制率=(实际支出经费金额/预算安排经费金额)*100%。控制率≤100%,得2分;每超1个百分点扣0.1分,超过10%不得分; |
4 |
①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2024年预算数据和明细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五项费用总控制率=(实际支出经费金额/预算安排经费金额)*100%=(82.41万元/122.15万元)*100%=67.47%,总控制率小于100%,得2分; | |
|
预算管理 |
收入预算完成率 |
(4)收入预算完成率 |
考察部门经费拨款以外的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具体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 |
①除经认定合理的年初不可预见因素外,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单位资金收入偏离度超过10%不足20%的,每个单位扣0.5分;收入偏离度≥20%的,每个单位扣1分。其中,单位资金收入偏离度=|(单位资金实际收入数/单位资金年初预算收入数)-1|×100%; |
3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除部门经费拨款以外的单位资金收入和各项非财政拨款收入无偏离度,得3分。 |
|
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 |
(5)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 |
部门本年度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不含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总额与本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控制比率、与上年度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反映和考核部门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情况。 |
①财政结转结余率=财政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财政结转结余率控制在9%以内(含)的,则得1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1分; |
2 |
本年度与上年度无财政结余资金,本项的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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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 |
(6)预决算信息公开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 |
2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5日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2024年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2024年9月26日公开《2023年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及范围符合有关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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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 |
(7)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 |
部门是否按照要求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在预算管理中应用和部门落实项目库管理相关要求的情况。 |
①部门在一体化系统各个推进阶段,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含单位资金支付)、中央转移支付监控、单位会计核算等模块应用达标的,得2分;每发现1项问题扣0.5分; |
3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一体化系统各个推进阶段,按照财政部门考核要求,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含单位资金支付)等模块应用达标,得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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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管理 |
(8)内控建设规范性 |
部门是否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合理保证部门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
①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并形成书面报告;对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
3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并对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得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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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资金使用规范性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3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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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会计核算规范性 |
反映部门和单位对会计核算和会计工作进行的管理活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 |
①部门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
2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不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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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会计人员任用规范性 |
反映部门和单位对会计人员任用管理的规范性。 |
①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符合要求的得0.3分,否则不得分。 |
1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林,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得0.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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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管理 |
(12)采购活动合法性、合规性 |
反映部门和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程序,用以反映和考核该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的合法性、规范性。 |
①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文件编制合法合规; |
1.8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竞争性磋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文件编制合法合规,但部分成交通知书盖章不全,扣0.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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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
部门是否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否完成规定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是否执行绿色采购等政策。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
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执行情况。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得0.25分,反之不得分。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的,得0.25分,反之不得分。 |
1 |
①除机动车加油服务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采购均面向中小微企业,得0.25分;除机动车加油服务外,2024年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金额共165.66万元,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118.58万元,占比71.58%,得0.2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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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1分) |
反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准确、科学、合理。 |
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3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0 |
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金额共180.95万元,包括互联网+明厨亮灶运维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综合智慧监管平台费,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180.95万元/458.49万元*100=39.47%,根据评分标准,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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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15)资产管理规范性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管理信息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依据《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配置通用资产,超标准配备更新资产的每项扣0.2分,最高扣1分,扣完为止。 |
2.9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配置通用资产,未超标准配备更新资产,得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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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
(16)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监管情况 |
部门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分配机制是否健全完善,是否符合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否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监督管理机制,动态监控转移支付的下达、拨付等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原则上应至少开展2个市现场评价工作。 |
①部门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分配机制健全完善; |
4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分配机制健全完善,得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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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 |
绩效管理 |
(17)绩效目标管理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任务和正常业绩水平是否相符,部门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部门目标设置的合理性与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符合部门和单位职责和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3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符合部门和单位职责和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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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 |
绩效管理 |
(18)绩效主体责任落实 |
部门是否有效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建立健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是否有效保证绩效评价覆盖率及评价成果质量。反映部门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
①部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实现全面覆盖,应评尽评,三项工作各占1分。每有1个应评政策或项目未开展事前评价的扣0.5分,扣完为止;绩效监控、绩效自评根据覆盖率按比例得分(覆盖率=部门实际评价项目资金规模/应评价项目资金规模*100%); |
4.4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基本全面覆盖,应评尽评,2024年无新增项目,无需做事前绩效评估,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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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
反映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情况。 |
①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本单位预算编制管理相挂钩工作机制; |
5 |
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本单位预算编制管理相挂钩工作机制,本项不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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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履职效能 |
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 |
(20)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 |
反映部门与预算资金有关的重点任务工作的完成情况,具体包括年度《政府报告》交办任务、年度工作要点及公开承诺事项等。 |
①重点任务完成率=(重点任务实际完成数/年度重点任务)*100%。 |
2.5 |
①重点任务完成率=(重点任务实际完成数/年度重点任务)*100%=(5/6)*100%=83.33%,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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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情况 |
(21)政策制定执行有效性 |
考察部门现阶段政策制定和实际执行情况。 |
围绕部门职责全面梳理现行部门政策,部门政策设计科学合理,不存在低效无效政策,政策到期及时清退,得2分,否则,每发现1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部门职责全面梳理现行部门政策,部门政策设计科学合理,不存在低效无效政策,政策到期及时清退,得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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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履职效能 |
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情况 |
(22)项目支出绩效复评 |
考察本部门评价年度的项目支出绩效复评结果与自评结果的差异度,本部门项目支出复评中是否有发现低效无效项目。 |
①绩效自评复核差异率4分,差异率=|(∑复核得分-∑自评得分)|/∑自评得分*100%,得分=(1-差异率)*4; |
6.91 |
①差异率=|(∑复核得分-∑自评得分)|/∑自评得分*100%=|(965.30-987.26)|/987.26*10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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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重大政策项目实际绩效 |
采取“短、平、快”的方式,综合考虑部门(单位)中央、省、市重大专项资金项目、部门重点评价项目、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实际绩效。项目数量由评价组结合部门实际确定。 |
抽查办案费用、即墨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及奖励经费、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和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协管员5个项目作为重大政策项目评价,5个项目各占2分,结论为“优”得2分,、结论为“良”得1.5分,结论为“中”得1分,结论为“差”不得分,该项最终得分为各个项目得分之和。 |
9 |
即墨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及奖励经费因资金被取消,未实施,不予扣分。办案费用和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协管员三个项目的评价结论为“优”,“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和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的评价结论为“良”,根据评分标准,得9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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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应 |
社会公众、其他部门(单位)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24)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 |
考察社会公众对单位工作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则得满分,每降低1%,扣除5%权重分。 |
5 |
通过收回的209份问卷调查,其中204人表示满意,满意度为97.61%,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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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被奖励企业满意度(5分) |
考察被奖励企业对单位工作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被奖励企业满意度达95%,则得满分,每降低1%,扣除5%权重分。 |
5 |
通过收回的13份企业问卷调查,被奖励企业满意度100.00%,得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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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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