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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方机构名称:中税企业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2024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职能
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能源、价格和粮食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能源、价格和粮食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统筹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及相关政策。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建议,监测、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
(4)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5)负责综合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6)负责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8)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9)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
(10)推进全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
(12)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工作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
(13)负责拟订粮食(含食用油)流通、粮食储备、 物资储备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
(15)指导协调、督导考核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6)牵头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1)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人事科、发展规划科、投资科、经济体制改革科、物价科、人防管理科。
(2)所属事业单位5个:区重点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粮食监测中心、区青岛粮食职工温泉疗养院。
3.部门收支预决算情况
(1)2024年度收入预决算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年初预算收入4030.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30.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3800.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30.00万元)。全年预算收入6130.25万元,收入决算数为613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130.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5746.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83.89万元)。
(2)2024年度支出预决算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年初预算支出4030.40万元,全年预算支出6130.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3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501.21万元,项目支出为2629.04万元。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年初预算数为25.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20.4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20.40万元,费用总控制率为81.60%。
(4)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7.56万元,全年预算数为2629.04万元,实际执行数为2629.04万元。
4.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为保密事项,不予以披露。
5.部门资产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主要包括实物资产。根据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明细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原值总计655.43万元,累计折旧总计492.29万元,净值163.14万元。
2024年新增资产原值174.09万元,明细详见下表:
|
资产名称 |
资产原值(万元) |
|
固定资产-设备 |
168.29 |
|
固定资产-家具和用具 |
5.80 |
|
合计 |
174.09 |
6.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年初预算资金为509.96万元,全年预算资金为192.31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92.3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为100.00%。
(二)部门绩效目标
1.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能源、价格和粮食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能源、价格和粮食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坚持过程导向,加力项目谋划建设。优化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机制,提速推进67个省市重点项目、38个公益性基本建设项目,确保省市重点项目一季度开工85%以上;开展英派斯、即发十万纱锭纺纱等观摩项目谋划。
(2)坚持结果导向,加力突破重大事项。牵头开展绿色低碳先行区试点创建。做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加快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积极融入青岛都市圈建设,加力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
(3)坚持问题导向,加力提升为民服务。争取新创建国家、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5家以上。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稳妥做好供热、托育等民生领域价格认定。新增充电基础设施3000个以上。推动岛城500千伏输变电项目建成投运,守好粮食、能源、管道、人防等领域安全底线。
二、评价组织实施
(一)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及社会效应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重点项目实施效果,为优化调整资金制度设计、支出结构等提供依据,促进区发展和改革局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另外,通过评价进一步压实部门绩效主体责任,调动部门提高整体绩效的积极性,并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
2.评价对象及范围
(1)评价对象:2024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整体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
(2)资金范围:2024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整体支出资金为6130.25万元,其中,涉及基本支出3501.21万元,项目支出2629.04万元。
(二)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3.《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绩〔2021〕1号);
4.《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号);
5.关于印发《2021年度青岛市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财绩〔2021〕2号);
6.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修订《青岛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7.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的通知(青财绩〔2020〕6号);
8.《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办公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20〕8号);
9.被评价部门提交的反映部门管理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部门“三定”方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制度文件、财务资料等。
(三)评价原则、评价思路和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守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实施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对评价部门设置及部门工作的必要性、合理性予以客观、公正的反映。
(2)科学规范原则。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全面的论证部门目标设定的充分性、必要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合理性。
(3)绩效优先原则。以绩效为导向,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财政投入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应当以实现最优绩效为目标,择优安排工作。
(4)细化预算原则。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实现部门预算按照支出经济分类进行细化,促进部门预算做实、做细、做准。
(5)突出重点原则。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应当充分体现即墨区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集中财力向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倾斜,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评价思路
(1)有序推进,先易后难。从部门职能入手,了解部门工作职责与重点工作及重点建设项目,逐步逐项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评价科学性、严谨性。
(2)把握整体,重点关注。优先选择部门的核心职能、职责,以及与这些职能、职责紧密相关的重点工作进行评价;在对部门经常性经费、人员经费等进行评价时,优先选择最具代表性的评价对象和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关键指标。
(3)立足支出,以财评事。收集、整理、总结部门的职能定位、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客观地反映部门年度履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完成的工作和履职程度进行分析。
3.评价方法
对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与公众评判法的综合判断法。
(1)比较法
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与地区同类政策和项目安排的比较,综合分析政策和项目的绩效情况。
(2)成本效益分析法
指将政策和项目存续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及管理效率。
(3)因素分析法
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4)最低成本法
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政策和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5)公众评判法
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绩〔2021〕1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为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五个一级指标。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7月8日-7月15日)
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查询国家、省、市等有关的资料后,在区财政局的组织与协调下,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科室取得联系,确定评价目的及范围,了解该项目的特点及评价重点,并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办提请项目所需资料清单,根据预算单位提报资料编制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6日-8月15日)
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依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开展现场勘察核实工作,对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等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就审核提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予以深入审查;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全部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取证等除报告编制程序外的全部工作。
3.报告形成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通过现场勘查和资料的审核分析,绩效评价工作组针对部门整体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积极会同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商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并撰写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将评价报告初稿提报区财政局审核。
根据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对初评报告进行修改形成最终报告。由区财政局复核通过最终报告后,打印装订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同时整理底稿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区财政局。
三、总体评价结论及意见
(一)总体评价结论
评价组通过查阅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五个方面对2024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评分,项目评价总体得分91.67分,评价等级“优”。一级指标得分情况如下:
2024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整体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财政资源配置 |
18.00 |
14.57 |
80.94% |
|
预算管理 |
32.00 |
31.60 |
98.75% |
|
15.00 |
14.00 |
93.33% | |
|
部门履职效能 |
25.00 |
21.50 |
86.00% |
|
社会效应 |
10.00 |
1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 |
91.67 |
91.67% |
(二)总体评价意见
财政资源配置方面,2024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在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方面、收入统筹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的各项指标完成度较好,但存在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偏低的情况。
预算管理方面,2024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在预算管理方面总体情况良好,但在政府采购活动合规性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绩效管理方面,2024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绩效管理整体较好,但在个别指标设置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部门履职效能方面,2024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在部门履职效能方面总体情况良好,但在预算执行率、指标完成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社会效应方面,通过电子问卷调查方式对即墨区常驻居民以及所服务的企业进行调查,群众反馈满意度较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财政资源配置
该一级指标满分18.00分,得分14.57分,得分率80.94%。包括3个二级指标以及3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2024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
财政资源配置指标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财政资源配置 |
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 |
12.00 |
9.00 |
75.00% |
|
收入预算统筹 |
2.00 |
2.00 |
100.00%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财政资源配置 |
运行成本 |
4.00 |
3.57 |
89.25% |
1.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包括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1个三级指标。
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指标分值12分)。2024年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安排和支出方向符合部门职责和重点任务要求;未发现预算安排存在“先排钱、再谋事”的问题;预算安排资金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间合理分配,不存在交叉重复;未发现预算安排资金存在年中大量调剂、频繁调剂情况;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476.13万元(重点项目年初预算数)/697.56万元(项目年初总预算)*100%=68.26%,偏低,扣3分。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9分。
2.收入预算统筹。包括评价落实收入统筹管理情况1个三级指标。
落实收入统筹管理情况(指标分值2分)。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将取得的各类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3.运行成本。包括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1个三级指标。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指标分值为4分)。2024年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三项费用控制率总变动率=(20.4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数)/19.56万元(上年实际支出数)-1)*100.00%=4.29%,按照每超1个百分点扣0.1分,扣0.43分。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3.57分。
(二)预算管理
该一级指标满分32.00分,得分31.60分,得分率98.75%。包括8个二级指标以及13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2024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
预算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预算管理 |
收入预算完成率 |
3.00 |
3.00 |
100.00% |
|
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 |
2.00 |
2.00 |
100.00%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2.00 |
2.00 |
100.00% | |
|
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 |
3.00 |
3.00 |
100.00% | |
|
财会管理 |
10.00 |
10.00 |
100.00% | |
|
政府采购管理 |
4.00 |
3.60 |
90.00% | |
|
资产管理 |
4.00 |
4.00 |
100.00% | |
|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
4.00 |
4.00 |
100.00% |
1. 收入预算完成率。包括收入预算完成率1个三级指标。
收入预算完成率(指标分值3分)。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均为经费拨款收入,按预算指标完成。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3分。
2. 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包括收入预算完成率1个三级指标。
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指标分值2分)。根据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本年度累计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总额0.00万元,上年度累计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总额0.00万元,偏离度为0%。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包括预决算信息公开1个三级指标。
预决算信息公开(指标分值2分)。经区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区发展和改革局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未接区里通知,各部门均未公开。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4.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包括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1个三级指标。
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指标分值3分)。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一体化系统各个推进阶段,按照财政部门考核要求,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含单位资金支付)等模块应用达标;经查看项目库相关资料,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要求设置并应用项目库。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3分。
5.财会管理。包括内控建设规范性、资金使用规范性、会计核算规范性和会计人员任用规范性4个三级指标。
内控建设规范性(指标分值4分)。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关键岗位责任制;部门建立预算、收支、资产、合同等内控管理制度; 制度执行规范。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4分。
资金使用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区发展和改革局资金支付凭证,后附附件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要求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资金拨付。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3分。
会计核算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未发现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会计人员任用规范性(指标分值1分)。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不存在出纳人员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情况。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分。
6. 政府采购管理。包括采购活动合法性、合规性,政策功能落实情况以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3个三级指标。
采购活动合法性、合规性(指标分值2分)。不存在超出政府采购范围进行采购或超出限额标准执行采购的情况;不存在供应商有效投诉和举报的情况;发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分车辆维修费政府采购活动存在程序不规范的情况,维修服务期间早于采购程序启动时间,扣0.4分。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6分。
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指标分值1分)。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占比为100.00%;区发展和改革局不涉及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情况,不予扣分;区发展和改革局不涉及节能、环保产品采购,不予扣分。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分。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指标分值1分)。2024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预算未调整。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分。
7.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管理规范性1个三级指标。
资产管理规范性(指标分值4分)。经查看资产管理系统,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编制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并严格执行;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报废履行了集体决策程序,无对外投资和处置等事项;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增资产按规定登记入账。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4分。
8.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包括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监管情况1个三级指标。
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监管情况(指标分值4分)。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分配机制健全完善;转移资金为涉密事项不予披露。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4分。
(三)绩效管理
该一级指标满分15.00分,得分14.00分,得分率93.33%。包括1个二级指标以及3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2024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绩效管理 |
绩效管理 |
15.00 |
14.00 |
93.33% |
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主体责任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3个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管理(指标分值5分)。根据绩效目标表申报表以及部门三定方案,未发现区发展和改革局绩效目标的设立不符合部门和单位职责和制定的工作计划实施规划;根据2024年度工作计划,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整体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且未发现工作任务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项目投资额不匹配的情况;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中的部门行政效能指标设置不合理,未体现职能管理效率方面的任务,扣1分。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4分。
绩效主体责任落实(指标分值5分)。区发展和改革局实现自评项目全覆盖;部门提供报送材料及时,配合度较高;绩效报告内容结构较完整清晰,指标体系细化较完善,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5分。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指标分值5分)。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绩效目标审核结果、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区财政重点评价、部门评价结果、单位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5分。
(四)部门履职效能
该一级指标满分25.00分,得分21.50分,得分率86.00%。包括2个二级指标以及4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2024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
部门履职效能指标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部门履职效能 |
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 |
5.00 |
4.00 |
80.00% |
|
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情况 |
20.00 |
17.50 |
87.50% |
1.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1个三级指标。
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指标分值5分)。(1)根据2024年公益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表、2024年省市重点项目清单等资料,67个省市重点项目一季度开工率≥85%,38个公益性项目一季度开工率≥80%,均达标;(2)根据2024年重点工作执行情况,2024年工作总结,重点任务工作完成率87.50%,扣1分。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4分。
2. 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情况。包括政策制定执行有效性、项目支出绩效复评、重大政策项目实际绩效3个三级指标。
政策制定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有效执行现行政策。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项目支出绩效复评(指标分值8分)。区发展和改革局自评结果和复评结果一致。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8分。
重大政策项目实际绩效(指标分值10分)。评价包括预算执行率、实际完成率、指标设置等方面,综合评价“建设项目评审费”项目与“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及更新轮换费用” 项目等级“优”、“良”、“中”、“差”。
(1) 建设项目评审费项目。该项目在推动经济建设,合理控制项目投资,节约财政资金方面完成较好,但存在预算执行率低,实际完成率不达标、指标设置不够精准细化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是预算执行率,该项目批复的绩效目标表预算为230.00万元,年度完成值为122.50万元,预算执行率=年度122.50万元(实际执行金额)/ 230.00万元(项目批复预算)=53.26%,偏低。
二是实际完成率,该项目批复的绩效目标表数量指标值为70项,实际完成57项,自评表中完成26项,未包含2023年特别国债和2024年提前批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数量31项;实际完成率=57/70=81.43%,未完成指标值。
三是指标设置,该项目未设置时效指标,导致时效指标没有约束力,但该项目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服务的时效性。
综合评价该项目为“中”。
(2)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及更新轮换费用项目,该项目在预算执行方面、实际完成数量及质量方面、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等方面完成较好,但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该项目社会效益目标设置的是“群众基本生活所需100%”,该指标不够量化,未体现救灾物资发放的响应时间。
综合评价该项目为“优”。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7.5分。
(五)社会效应
该一级指标满分10.00分,得分10.00分,得分率100.00%。包括1个二级指标以及2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2024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
社会效应指标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社会效应 |
社会公众、其他部门(单位)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0 |
10.00 |
100.00% |
社会公众、其他部门(单位)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包括社会公众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2个三级指标。
社会公众、其他部门(单位)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通过电子问卷调查,30位辖区居民填写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较高,其中:对推进的重点项目成效满意度96.67%,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满意度100.00%,对社会服务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满意度100.00%,对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方面的工作满意度100.00%。综合满意度为98.89%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0分。
五、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全区经济稳中向好,项目建设支撑有力
坚决扛牢稳增长责任,强化问题导向,推动全区经济稳健向好。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堵点,凝心聚力抓谋划、抓服务、抓保障,全区三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开工,以高质量项目建设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资金争取使用,助力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资金保障方面,强化对上争取工作力度,抢抓政策机遇期,做好资金项目统筹谋划,选精选优上报项目、“走上去”汇报争取,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我区重大项目建设。
三、推进重大战略、产业帮扶与园区建设协同发展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综合性区域试点建设、牵头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确保黄河国家战略攻坚任务和重点工程按计划推进、全面落实“双碳”战略任务。在企业培育与政策扶持方面成效显著,成功推动多家企业在创新平台申报、荣誉资质评定及政策资金争取上实现突破。与山亭区人民政府产业帮扶合作,实现产业共兴、项目共引、平台共建。建立产业帮扶协调、互访交流等合作工作机制,为帮扶协作、合作事项落地提供制度保障。
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够规范
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车辆维修政府采购不够规范,维修服务期间早于采购程序启动时间,涉及金额4.30万元。具体为:①2024年11月28日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3.51万元,维修期间为2023年09月28日至2024年08月27日;②2024年11月29日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0.79万元,维修期间为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
(二)绩效管理个别指标不够完整
1.部分绩效指标及目标设置不够完整
一是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中行政效能指标设置为“保持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存完好100%”,绩效指标设置的不够准确,未体现职能管理及效率方面的任务。
二是建设项目评审费项目部分指标设置不够准确。该项目未设置时效指标,导致时效指标没有约束力,但该项目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服务的时效性。
三是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及更新轮换费用项目指标设置不够量化。该项目社会效益目标设置的是“群众基本生活所需100%”,未体现救灾物资发放的响应时间。
不符合青岛市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指引(试行)>的通知(青财绩〔2023〕6号)“一、绩效目标概念及编制要求(二)绩效目标编制原则1.指向明确。绩效目标应符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经济事业发展规划和职责职能等要求,突出部门履职任务,体现核心产出和效果,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2.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定量细化,量化数据易于获取。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规定。
2.个别指标完成值不够完整
建设项目评审费项目含支付2023年特别国债和2024年提前批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费,但自评表中的评审数量只填报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数量26项,未包含2023年特别国债和2024年提前批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数量(31项)。
七、相关建议
(一)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工作
建议严格按照青岛市财政局下发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中的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在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查和监督,确保应采尽采,先采后买。对于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
(二)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完善自评工作
一是针对各项指标设置准确性的问题。建议预算单位编制绩效指标时,充分考虑项目执行的业务成果,结合验收要求及合同约定等相关资料,制定完善、合理的绩效指标,提高指标内容和部门工作任务的匹配度。
(1)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中行政效能指标设置时,可将“完善精细化企业服务体系、提高企业诉求解决效率”等作为行政效能指标;
(2)建设项目评审费项目设置时效指标时,可参考合同约定将“资料初审时效、组织评估时效、出具报告时效”等作为时效指标;
二是针对指标值设置不够量化问题。建议预算单位编制绩效目标时,最大程度量化效益指标。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及更新轮换费用项目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时,可将“发放救灾物资的响应时间<24小时”等作为社会效益指标。
三是规范绩效自评表填报,确保自评依据资料充分,审核自评填报内容,保证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
建设项目评审费项目填报自评表数量指标时,应将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数量与2023年特别国债和2024年提前批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数量合计后填报。
中税企业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