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
2021-2023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
财政绩效评价总览表
|
一、政策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 |||||||
|
政策名称:2021-2023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 |
实施单位: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 ||||||
|
预算安排 |
项目预算数(万元) |
调整后预算数(万元) |
预算执行数(万元) |
预算执行率 | |||
|
2021-2023年度 |
16887.56 |
16887.56 |
14596.47 |
86.43% | |||
|
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
6266.71 |
6266.71 |
5722.18 |
91.31% | |||
|
市级财政安排资金 |
7880.28 |
7880.28 |
6954.25 |
88.25% | |||
|
区级财政安排资金 |
2740.57 |
2740.57 |
1920.04 |
70.06% | |||
|
二、政策绩效目标 | |||||||
|
(一)政策总体目标 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二)政策阶段性指标 1.2021年度指标 (1)数量指标: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面≥70%,育肥猪保险覆盖率≥75%; (2)质量指标:绝对免赔额为0,风险保障水平高于去年; (3)效益指标: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风险保障总额年度指标值高于去年,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达100%; (4)满意度指标:承保理赔公示率达100%;参保主体满意度≥80%。 2.2022年度目标 (1)数量指标: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面≥70%,育肥猪保险覆盖率≥50%; (2)质量指标:绝对免赔额为0,风险保障水平高于去年; (3)效益指标: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风险保障总额年度指标值高于去年,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达100%; (4)满意度指标:承保理赔公示率达100%;参保主体满意度≥80%。 3.2023年度目标 (1)数量指标: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面≥70%,育肥猪保险覆盖率≥50%; (2)质量指标:绝对免赔额为0,风险保障水平高于去年; (3)效益指标: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风险保障总额年度指标值高于去年,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达100%; (4)满意度指标:承保理赔公示率达100%;参保主体满意度≥90%。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数量目标:2021-2023年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分别为98.63%、101.33%、109.48%,均达到≥70%的预期目标;2021-2023年育肥猪保险覆盖率分别为51.03%、40.75%、46.55%,2022年、2023年完成率未达到≥50%的绩效设定目标。 质量目标:2021-2023年绝对免赔额均为0,风险保障水平逐年提升。 效益指标:2021-2023年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分别为10.66%、2.94%、3.28%,均达到≤20%的预期目标;保单保额分别为9.2亿元、13.2亿元、16.7亿元,风险保障总额逐年提升;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为100%。 满意度目标:承保理赔公示率为100%;参保主体满意度为98.57%。 | |||||||
|
三、实施成效主要经验做法 | |||||||
|
(一)优化工作方式,提高理赔效率。 为了更好更快的为农户提供准确便捷的理赔服务,区农业农村局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建议承保机构简化理赔程序,理赔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参保农户理赔款得到及时支付。农业政策性保险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防灾抗灾能力,给农民带来实惠,使党和政府的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政府满意、群众赞誉。 (二)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为做好三农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健全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中心辐射、村级延伸”为基本模式,逐步建立起无盲点、全面覆盖的三农基层服务网络。目前每一村庄1名协保员,机构网点和员工队伍已覆盖即墨区各行政村,为三农工作配备了农网专用汽车、无人机等先进设备。承保机构建成了一支活跃在三农服务一线,“懂农业、懂保险、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队伍,有效解决了保险服务农户“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 |||||||
|
四、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 |||||||
|
(一)主要问题 1.摸底排查以及宣传工作实施不到位,政策实施事前准备工作有待加强; 2.育肥猪保险覆盖率未达到设定绩效目标,养殖户参保积极性待提高; 3.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 (二)有关建议 1.严格落实摸底排查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2.加强宣传培训,优化保险产品; 3.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完善指标设置体系。 | |||||||
|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 |||||||
|
建议区农业农村局总结政策实施期间的工作经验,在青岛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财政资金补贴管理制度、农业政策性保险支持制度、宣传推广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或实施细则,健全政策运行监管机制,提升资金绩效。 | |||||||
|
六、评价得分和等级 |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
政策制定 |
20 |
18.00 |
90.00% | ||||
|
政策实施 |
20 |
16.60 |
83.00% | ||||
|
政策效果 |
60 |
55.34 |
92.23% | ||||
|
合计 |
100 |
89.94 |
89.94% | ||||
|
评价得分:89.94评价等级结果:良 | |||||||
目 录
2021-2023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
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收支管理责任,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压缩和控制行政成本,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青岛大信英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2021—2023年)开展绩效评价,具体报告如下:
1.政策设立背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关乎国家的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然而,农业生产具有面临自然灾害风险高、市场风险难以预测的天然脆弱性。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业生产,而农业生产的收益相对较低,尤其是小规模农户一旦遭受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经济损失可能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与其他产业相比,农民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手段。农业政策性保险可以鼓励农民积极从事农业生产,通过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减少因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导致的粮食减产,有助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降低农民的经济损失,稳定农民收入,从而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区农业农村局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做好2021年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4号)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等相关政策精神组织实施了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旨在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政策设立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
(2)《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
(3)《关于做好2021年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4号);
(4)《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
(5)《关于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促进稳产保供的意见》(即金监字〔2020〕59号)。
1.政策组织单位
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绩效管理,财政补贴险种各级财政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结算工作,对各级财政资金结算金额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以及本级财政资金预算足额落实情况负责。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测算并提出组织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各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建议。
青岛市即墨区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及其承保理赔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承保机构完善承保理赔操作规范,完善农业保险条款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承保机构:负责拟订保险条款和费率,完善查勘定损工作标准和流程,简化承保理赔手续,按约定支付赔款,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对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和承保理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承保标的核验结果负责。
2.组织管理架构及流程
为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即墨区建立了由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改部门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灾害定损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协调处理投保主体与承保机构之间关于灾害定损方面的争议。财政部门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改、金融部门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财政部门在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监督管理、结算等方面进行保障,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上报的种植面积、保费规模等保险相关基础数据进行审查,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资金拨付按照预算管理体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市级财政部门将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下达给区(市),由区(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承保机构。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确定了保险程序、保险方案、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即农字〔2021〕70号)规定了在全区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应由农户承担的保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关于开展大豆种植保险和玉米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3]13号)规定了新增大豆种植保险。
即墨区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农业政策性保险联合体,作为承保机构。项目服务期三年,自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即墨区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花生保险、马铃薯保险、日光温室大棚及棚内作物保险、大中拱棚及棚内作物保险、葡萄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奶牛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险种补贴基本情况详见下表所示:
表1:农业政策性保险各险种补贴基本情况明细表
|
序号 |
保险险种 |
保险费 |
保险金额 |
保费补贴比例 |
|
1 |
小麦种植保险 |
27元/亩 |
600元/亩 |
中央财政承担35%,市级财政 承担55%,区级财政承担10% |
|
2 |
玉米种植保险 |
27元/亩 |
600元/亩 | |
|
3 |
小麦完全成本保险 |
38元/亩 |
950元/亩 | |
|
4 |
玉米完全成本保险 |
42元/亩 |
950元/亩 | |
|
5 |
花生保险 |
10元/亩 |
400元/亩 |
中央财政承担35%,市级财政 承担27%,区级财政承担18%, 农户承担20% |
|
6 |
马铃薯保险 |
40元/亩 |
1000元/亩 | |
|
7 |
日光温室大棚 及棚内作物保险 |
450元/亩 650元/亩 300元/亩(不含作物) 440元/亩(不含作物) |
22500元/亩 32500元/亩 19500元/亩 28300元/亩 |
中央财政承担35%,市级财政 承担27%,区级财政承担18%, 农户承担20% |
|
8 |
大、中拱棚及棚内 作物保险 |
大中拱棚(钢架) |
市级财政承担30%,区级财政 承担30%,农户承担40% | |
|
300元/亩 480元/亩 165元/亩(不含作物) 257元/亩(不含作物) |
10000元/亩 16000元/亩8000元/亩 12700元/亩 | |||
|
大中拱棚(竹架) | ||||
|
240元/亩 400元/亩 135元/亩(不含作物) 190元/亩(不含作物) |
6000元/亩 10000元/亩 4500元/亩 7000元/亩 | |||
|
9 |
葡萄保险 |
200元/亩 |
4000元/亩 |
市级财政承担30%,区级财政 承担30%,农户承担40% |
|
10 |
能繁母猪保险 |
90元/头 |
1500元/头 |
中央财政承担40%,市级财政 承担20%,区级财政承担20%, 农户承担20% |
|
11 |
育肥猪保险 |
48元/头 |
800元/头 | |
|
12 |
奶牛保险 |
400元/头 |
5000元/头 | |
|
13 |
大豆保险 |
19元/亩 |
350元/亩 |
中央财政承担40%,市级财政 承担33%,区级财政承担22%, 农户承担10% |
2021-2023年政策实施期间农业政策性保险各险种保费合计15369.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贴5722.19万元,青岛市级财政资金补贴6954.24万元,区级财政资金补贴1920.04万元,农户自行负担772.57万元。各险种补贴情况详见下表所示:
表2:2021-2023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保险险种 |
2021年 保费 |
2022年 保费 |
2023年保费 |
保费 合计 |
中央财政补贴 |
市级财政补贴 |
区级财 政补贴 |
保费补贴合计 |
农户负担 |
|
1 |
小麦保险费 |
1235.07 |
1530.22 |
2370.45 |
5135.74 |
1921.01 |
2701.15 |
513.57 |
5135.74 |
— |
|
2 |
玉米保险费 |
1532.50 |
2472.27 |
2622.29 |
6627.07 |
2472.73 |
3491.64 |
662.71 |
6627.074 |
— |
|
3 |
日光温室大棚及 棚内作物保险费 |
24.67 |
18.02 |
20.52 |
63.21 |
— |
18.96 |
18.96 |
37.93 |
25.29 |
|
4 |
马铃薯保险费 |
40.33 |
37.90 |
35.88 |
114.11 |
39.94 |
30.81 |
20.54 |
91.29 |
22.82 |
|
5 |
花生保险费 |
30.28 |
26.07 |
16.11 |
72.46 |
25.36 |
19.56 |
13.04 |
57.97 |
14.49 |
|
6 |
能繁母猪保险费 |
104.57 |
163.30 |
178.43 |
446.30 |
178.52 |
89.26 |
89.26 |
357.04 |
89.26 |
|
7 |
育肥猪保险费 |
952.51 |
722.83 |
825.94 |
2501.28 |
1000.51 |
500.26 |
500.26 |
2001.03 |
500.26 |
|
8 |
奶牛保险 |
198.24 |
4.80 |
|
203.04 |
81.22 |
40.61 |
40.61 |
162.43 |
40.61 |
|
9 |
大、中拱棚及棚 内作物保险费 |
48.48 |
67.90 |
67.33 |
183.71 |
— |
55.11 |
55.11 |
110.23 |
73.49 |
|
10 |
葡萄保险费 |
— |
4.21 |
9.62 |
13.83 |
— |
4.15 |
4.15 |
8.30 |
5.54 |
|
11 |
大豆保险费 |
— |
— |
8.27 |
8.27 |
2.90 |
2.73 |
1.82 |
7.45 |
0.83 |
|
|
合计 |
4166.66 |
5047.52 |
6154.86 |
15369.04 |
5722.19 |
6954.24 |
1920.04 |
14596.47 |
772.57 |
农业政策性保险主要险种为小麦保险、玉米保险、育肥猪保险,其中:小麦保险承保1739469.86亩,保费5135.74万元;玉米保险承保1780586.48亩,保费6627.07万元;育肥猪保险承保521101头,保费2501.28万元。小麦保险、玉米保险、育肥猪保险政策实施期间预算执行率分别为86.90%、102.98%、75.52%,赔付率分别为37.41%、54.75%、85.49%。三种主要险种预算执行及赔付情况详见下表所示:
表3:农业政策性保险主要险种预算执行及赔付情况明细表
|
年度 险种 |
承保数量 (亩、头) |
预算金额(万元) |
保费金额 (万元) |
预算执行率 (保费金额/预算金额) |
出险 笔数 |
理赔金额 (万元) |
赔付率 (理赔金额/保费金额) |
|
2021年度 |
|
3756.00 |
3720.08 |
99.04% |
1896 |
864.51 |
23.24% |
|
小麦保险费 |
548918.60亩 |
1350.00 |
1235.07 |
91.49% |
77 |
224.25 |
18.16% |
|
玉米保险费 |
567594.05亩 |
1350.00 |
1532.50 |
113.52% |
160 |
88.76 |
5.79% |
|
育肥猪保险费 |
198440头 |
1056.00 |
952.51 |
90.20% |
1659 |
551.50 |
57.90% |
|
2022年度 |
|
5997.00 |
4725.33 |
78.79% |
1988 |
4212.64 |
89.15% |
|
小麦保险费 |
566749.14亩 |
2280.00 |
1530.22 |
67.12% |
183 |
752.23 |
49.16% |
|
玉米保险费 |
588636.62亩 |
2565.00 |
2472.27 |
96.38% |
384 |
2879.67 |
116.48% |
|
育肥猪保险费 |
150590头 |
1152.00 |
722.83 |
62.75% |
1421 |
580.75 |
80.34% |
|
2023年度 |
|
5904.00 |
5818.68 |
98.55% |
1970 |
2610.63 |
44.87% |
|
小麦保险费 |
623802.12亩 |
2280.00 |
2370.45 |
103.97% |
213 |
944.67 |
39.85% |
|
玉米保险费 |
624355.81亩 |
2520.00 |
2622.29 |
104.06% |
144 |
659.75 |
25.16% |
|
育肥猪保险费 |
172071头 |
1104.00 |
825.94 |
74.81% |
1613 |
1006.22 |
121.83% |
|
合计 |
|
15657.00 |
14264.09 |
91.10% |
5854 |
7687.79 |
53.90% |
|
小麦保险费 |
1739469.86亩 |
5910.00 |
5135.74 |
86.90% |
473 |
1921.15 |
37.41% |
|
玉米保险费 |
1780586.48亩 |
6435.00 |
6627.07 |
102.98% |
688 |
3628.17 |
54.75% |
|
育肥猪保险费 |
521101头 |
3312.00 |
2501.28 |
75.52% |
4693 |
2138.47 |
85.49% |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2021-2023年度总预算共计16887.56万元,其中:2021年度安排预算4230.06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920.9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809.11万元,区级财政资金500万元);2022年度安排预算6932.12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918.7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513.42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500万元);2023年度安排预算5725.38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427.0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557.75万元,区级财政资金740.57万元)。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2021-2023年度预算执行14596.47万元,预算执行率86.43%。其中:2021年度预算执行3872.2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772.2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537.48万元,区级财政资金562.48万元),预算执行率91.54%;2022年度预算执行4820.49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779.6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423.87万元,区级财政资金616.99万元),预算执行率69.54%;2023年度预算执行5903.77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170.3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992.9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740.57万元),预算执行率103.12%。具体资金分配及执行情况详见所示:
表4: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资金投入和使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
年度 |
上年 结余资金 |
下达 资金 |
总预算金额 (结余资金+下达资金) |
预算 执行金额 |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数/ 总预算金额) |
|
2021年度 |
1044.00 |
3186.06 |
4230.06 |
3872.21 |
91.54% |
|
其中:中央资金 |
450.95 |
1470.00 |
1920.95 |
1772.25 |
92.26% |
|
市级资金 |
593.05 |
1216.06 |
1809.11 |
1537.48 |
84.99% |
|
区级资金 |
- |
500.00 |
500.00 |
562.48 |
112.50% |
|
2022年度 |
420.32 |
6511.8 |
6932.12 |
4820.49 |
69.54% |
|
其中:中央资金 |
148.7 |
1770 |
1918.7 |
1779.63 |
92.75% |
|
市级资金 |
271.62 |
3241.8 |
3513.42 |
2423.87 |
68.99% |
|
区级资金 |
- |
1500.00 |
1500.00 |
616.99 |
41.13% |
|
2023年度 |
290.81 |
5434.57 |
5725.38 |
5903.77 |
103.12% |
|
其中:中央资金 |
83.06 |
2344 |
2427.06 |
2170.30 |
89.42% |
|
市级资金 |
207.75 |
2350 |
2557.75 |
2992.90 |
117.01% |
|
区级资金 |
- |
740.57 |
740.57 |
740.57 |
100.00% |
|
合计 |
- |
15132.43 |
16887.56 |
14596.47 |
86.43% |
|
其中:中央资金 |
- |
5584.00 |
6266.71 |
5722.18 |
91.31% |
|
市级资金 |
- |
6807.86 |
7880.28 |
6954.25 |
88.25% |
|
区级资金 |
- |
2740.57 |
2740.57 |
1920.04 |
70.06% |
1.政策总体目标
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2.政策阶段性目标
(1)2021年度目标
①数量目标: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面≥70%,育肥猪保险覆盖率≥75%;
②质量目标:绝对免赔额为0,风险保障水平高于去年;
③效益目标: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风险保障总额年度指标值高于去年,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达100%;
④满意度目标:承保理赔公示率达100%;参保主体满意度≥80%。
(2)2022年度目标
①数量目标: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面≥70%,育肥猪保险覆盖率≥50%;
②质量目标:绝对免赔额为0,风险保障水平高于去年;
③效益目标: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风险保障总额年度指标值高于去年,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达100%;
④满意度目标:承保理赔公示率达100%;参保主体满意度≥80%。
(3)2023年度目标
①数量目标: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面≥70%,育肥猪保险覆盖率≥50%;
②质量目标:绝对免赔额为0,风险保障水平高于去年;
③效益目标: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风险保障总额年度指标值高于去年,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达100%;
④满意度目标:承保理赔公示率达100%;参保主体满意度≥90%。
3.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目标:2021-2023年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分别为98.63%、101.33%、109.48%,均达到≥70%的预期目标,;2021-2023年育肥猪保险覆盖率分别为51.03%、40.75%、46.55%,2022年、2023年完成率未达到≥50%的绩效设定目标。
(2)质量目标:2021-2023年绝对免赔额均为0,风险保障水平逐年提升。
(3)效益指标:2021-2023年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分别为10.66%、2.94%、3.28%,均达到≤20%的预期目标;保单保额分别为9.2亿元、13.2亿元、16.7亿元,风险保障总额逐年提升;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为100%。
(4)满意度目标:承保理赔公示率为100%;参保主体满意度为98.57%。
1.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目的为确定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在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方面的实际成效,衡量政策对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的作用;发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不合理之处或执行困难,为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
2.评价对象和范围
(1)政策内容
评估政策所设定的目标是否明确合理,是否与农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农民的实际需求相契合;评价政策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是否能够有效地激励农民参保和承保机构开展业务;分析政策的实施流程和管理机制,是否能够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2)实施主体
评价实施单位在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实施中的作用和表现;考察承保机构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中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关注农民对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的认知度、满意度和参保意愿。
(3)政策效果
评估政策是否有效地降低了农业生产风险,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1.评价思路
本次评价坚持科学规范、绩效相关、政策相符、依据充分、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独立评价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即财绩效〔2020〕260号)等文件规定,围绕政策目标,从政策生命周期的角度,即“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效果”三个维度对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进行综合评价。
2.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重点关注政策制定的合理性、政策实施管理的有效性、政策实施的实际产出和效果以及政策的可持续性。
(1)评价指标体系
基于对政策评价的理解以及相关绩效评价工作经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 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即财绩效〔2020〕26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评价对象实际,在共性指标的框架基础上设置本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对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的制定、实施和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在制定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重点关注是否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优先选取具有代表性、能直接反映政策效果的核心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总分100分。其中:一、二级指标依据指标体系框架设定,结合政策情况调整一级指标分值为:政策制定20分,政策实施20分,政策效果60分;三级指标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基础上根据中央及省市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工作要求及政策开展实际情况而设定。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即财绩效〔2020〕260号)文件的规定: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总分设置为100分,评分在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70分(含)-80分为中,70分以下为差。
(2)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关于绩效评价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主要依据政策预先制定的目标和预算等计划标准、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等行业标准、同类指标的历史标准及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并充分与委托单位沟通确定评价尺度。在评分标准确定方面,定量指标评分主要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其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性指标评分主要是与政策实施的具体要求、年度计划安排以及调查问卷统计分析结果等比较计算指标得分。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阶段(7月23日-7月31日)
①需求识别。评价工作组与区财政局对接,明确评价任务、时间安排及实施单位需配合的工作等事项,初步了解政策基本情况。
②成立评价工作组。由青岛大信英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并根据政策制定、政策实施对评价工作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初步了解政策实施内容、背景等。
③收集绩效评价信息。评价工作组根据实施单位提供及公开的政策信息编制政策评价资料清单,并根据已获取的政策信息编制政策评价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8月25日)
①准备资料。由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及承保机构根据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进行资料准备。
②现场评价。评价工作组前往实施单位现场查阅项目资料和管理痕迹记录,核查核对已提供的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并对信息进行必要的验证;前往承保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电子档案、资金结算、理赔情况等有关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分析。
③满意度调查。根据档案资料留存的联系方式,评价小组对参保农户进行电话访谈、网络问卷调查,获取政策实施情况和社会反馈信息。
④综合分析。评价小组对回收的数据资料、问卷、会议记录进行汇总统计,通过整理分析后将信息归集到评价工作底稿,从而形成初步评价结论。
(3)报告形成阶段(8月26日-8月30日)
①报告撰写。评价工作组按照既定格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撰写完成后报送项目负责人审核。
②报告修改完善。将形成的绩效评价报告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征求意见,在取得反馈意见后,评价工作组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将绩效评价报告终稿提交至区财政局。
2.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询问查证法等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法。通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所产生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评价政策绩效。
(2)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通过列举所有影响成本与收益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得出评价结果。
(4)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5)询问查证法。通过与评价对象直接或间接,以口头、书面、座谈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从而形成判断结论。
在收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过程中,承保机构表示由于涉及商业机密,无法提供部分资料。对于可能涉及商业机密的数据,承保机构提供了与绩效指标相关的汇总计算后数据和统计信息,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该政策绩效评价得分89.94分,评价结果为良。区农业农村局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策的实施。2021-2023年政策实施期间,农业政策性保险各险种保费合计1.54亿元,各级财政补贴1.46亿元,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9.1亿元,支付理赔款1.11亿元,通过保障农业生产稳定,间接促进了农民增收,有效降低了农民收入的波动性,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生产应对灾害风险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建立了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摸底排查以及宣传工作实施不到位、育肥猪保险覆盖率未达到设定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等。
表5:政策绩效评价得分表
|
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政策制定 |
20 |
18.00 |
90.00% |
|
政策实施 |
20 |
16.60 |
83.00% |
|
政策效果 |
60 |
55.34 |
92.23% |
|
合计 |
100 |
89.94 |
89.94% |
指标分值20分,得18分,得分率90.00%。共设3个二级指标及7个三级指标构成,从政策设立、政策目标、政策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各项指标得分和绩效分析如下:
表6:政策制定类指标得分情况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标杆值 |
完成情况 |
得分 |
得分率 |
|
政策设立 |
设立依据充分性 |
3 |
充分 |
充分 |
3 |
100.00% |
|
设立程序规范性 |
3 |
规范 |
规范 |
3 |
100.00% | |
|
政策目标 |
政策目标合理性 |
3 |
合理 |
较合理 |
2 |
66.67%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明确 |
较明确 |
2 |
66.67% | |
|
政策管理 |
政策管理时效性 |
3 |
明确 |
明确 |
3 |
100.00% |
|
补贴标准科学性 |
2 |
科学 |
科学 |
2 |
100.00% |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3 |
合理 |
合理 |
3 |
100.00% | |
|
合计 |
- |
20 |
- |
- |
18 |
90.00% |
1.政策设立,指标值6分,得分6分,得分率100.00%。
(1)设立依据充分性,指标值3分,得分3分,得分率100.00%。
①政策设立符合中央及省市区在农业政策性保险领域的工作部署;政策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做好2021年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4号)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设立,设立依据充分。
②农业生产具有面临自然灾害风险高、市场风险难以预测的天然脆弱性,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至关重要,政策设立具有现实需求且需求迫切,与政策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对应。
③政策实施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牵头主体明确;政策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承保机构的职责分工,职责清晰,相关主体责任可追溯。
(2)设立程序规范性,指标值3分,得分3分,得分率100.00%。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鲁司〔2020〕48号)有关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对《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开展了政策制定前评估,收集农民、农业企业和相关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确定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需求,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对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分析政府在保费补贴、理赔支出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可行性;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确保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设立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要求。政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立项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2.政策目标,指标值6分,得分4分,得分率66.67%。
(1)政策目标合理性,指标值3分,得分2分,得分率66.67%。
政策设定了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021年阶段性目标中“育肥猪保险覆盖率≥75%”目标值设置偏高,设定的绩效目标预期产出不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扣1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值3分,得分2分,得分率66.67%。
根据政策实施内容编制了相应绩效指标,设定过程中选取能够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绩效目标表未将集中投保期险种投保完成及时率、理赔款项支付及时率等关键指标设置为绩效指标值;可持续影响指标中“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生态发展”指标为定性指标,指标值不可量化,难以准确衡量政策效果,扣1分。
3.政策管理,指标值8分,得分8分,得分率100.00%。
(1)政策管理时效性,指标值3分,得分3分,得分率100.00%。
政策实施期限明确,根据《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规定实施期为2021-2023年,有效期为3年,政策在制定阶段、实施阶段实施了全生命周期管理。政策期限到期后2024年继续实施,并于2024年3月21日由青岛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青财金字〔2024〕14号)。
(2)补贴标准科学性,指标值2分,得分2分,得分率100.00%。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各财政补贴险种的中央、市级、区级财政承担比例以及投保农户自行承担比例均作出明确规定。补贴政策充分考虑财政状况、农户承受能力及参保积极性等因素,并对每年的资金需求进行了有效测算。
(3)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值3分,得分3分,得分率100.00%。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承保机构,根据每年补贴险种的投保面积、投保数量、保费补贴比例等情况,编制下一年度保费补贴资金预算报告,并填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测算表报送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对测算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后进行预算申请及拨付,资金分配全面、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指标分值20分,得16.6分,得分率83.00%。共设2个二级指标及6个三级指标构成,从资金管理、业务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各项指标得分和绩效分析如下:
表7:政策实施类指标得分情况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标杆值 |
完成情况 |
得分 |
得分率 |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健全 |
健全 |
2 |
100.00% |
|
资金到位率 |
2 |
100% |
100% |
2 |
100.00% | |
|
资金执行率 |
2 |
100% |
86.43% |
0.6 |
30.00%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合规 |
较合规 |
3 |
75.00% | |
|
业务管理 |
配套制度健全性 |
5 |
健全 |
健全 |
5 |
100.00% |
|
政策执行有效性 |
5 |
有效 |
有效 |
4 |
80.00% | |
|
合计 |
- |
20 |
- |
- |
16.6 |
83.00% |
1.资金管理,指标值10分,得分7.6分,得分率76.00%。
(1)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值2分,得分2分,得分率100.00%。
资金管理按照《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资金到位率,指标值2分,得分2分,得分率100.00%。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2021-2023年预算下达资金共计15132.43万元,根据资金下达文件,实际到位资金15132.43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下达资金)*100%=(15132.43万元/15132.43万元)*100%=100%。
(3)资金执行率,指标值2分,得分0.6分,得分率30.00%。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2021-2023年各级财政下达资金及上年度结余资金合计16887.56万元,政策实施期间预算执行14596.4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6.43%,扣1.4分。
资金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资金)×100%=(14596.47万元/16887.56万元)*100%=86.43%。
其中2022年预算执行率69.54%,执行率偏低的主要原因为,预算编制由区财政局和主管部门,根据往年投保数据结合区域内全部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测算下一年度各级财政应当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预算,由于农业保险试行愿保尽保原则,测算数据与实际投保量存在误差。
(3)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值4分,得分3分,得分率75.00%。
政策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经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预算批复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23年度保费补贴资金财政部门于2024年1月统一拨付至承保机构,违反了《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青财规〔2022〕1号):“承保机构提出资金申请后,原则上应当一个季度内完成资金审核和拨付工作。”的规定,扣1分。
2.业务管理,指标值10分,得分9分,得分率90.00%。
(1)配套制度健全性,指标值5分,得分5分,得分率100.00%。
即墨区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总体上依据青岛市制定的《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关于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工作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2〕15号)、《关于调整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内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2〕49号)、《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实施,政策实施细则、实施方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
(2)政策执行有效性,指标值5分,得分4分,得分率80.00%。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央、省、市相关上级文件要求规定实施了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据实结算,采取了有效措施对政策执行过程进行监管,保单明细、抽查记录、资金拨付申请整理齐全及时归档,政策执行比较规范,运行机制比较合理。
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摸底排查工作实施不全面的情况,《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明确养殖业摸底排查内容,但区农业农村局实施摸底排查工作不到位,开展普查时未区分养殖户是否已参加保险,信息支撑未落实到位,扣0.5分。
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宣传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及承保机构宣传发动阶段未实施定期播放由保险机构统一制作的电话语音播放音频的工作,扣0.5分。
指标分值60分,得55.34分,得分率92.23%。由7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及12个四级指标构成,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控制、政策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七个方面进行考察。各项指标得分和绩效分析如下:
表8:政策效果类指标得分情况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分值 |
标杆值 |
完成情况 |
得分 |
得分率 |
|
产出数量 |
政策完成 数量情况 |
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 覆盖率 |
6 |
≥70% |
98.33% |
6 |
100.00% |
|
育肥猪保险 覆盖率 |
4 |
≥50% |
46.11% |
1.34 |
33.50% | ||
|
产出质量 |
政策实施 质量情况 |
绝对免赔额 |
3 |
0 |
0 |
3 |
100.00% |
|
风险保障水平 |
3 |
逐年提升 |
逐年提升 |
3 |
100.00% | ||
|
产出时效 |
政策实施 时效情况 |
集中投保期 险种投保完成 及时率 |
2 |
100% |
100.00% |
2 |
100.00% |
|
补贴资金拨付 及时率 |
2 |
100% |
58.50% |
0 |
0.00% | ||
|
理赔款项支付 及时率 |
2 |
<10日 |
<10日 |
2 |
100.00% | ||
|
成本控制 |
政策实施 成本情况 |
成本节约率 |
6 |
≥0% |
13.57% |
6 |
100.00% |
|
政策效益 |
经济效益 |
风险保障总额 |
6 |
逐年提升 |
逐年提升 |
6 |
100.00% |
|
农业保险综合 费用率 |
4 |
≤20% |
5.63% |
4 |
100.00% | ||
|
社会效益 |
政策知晓率 |
4 |
≥90% |
98.95% |
4 |
100.00% | |
|
承保机构县级 分支机构覆盖率 |
4 |
100% |
100% |
4 |
100.00% | ||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生态发展 |
- |
3 |
效益显著 |
效益显著 |
3 |
100.00% |
|
政策发展机制 可持续性 |
- |
3 |
持续发展 |
持续发展 |
3 |
100.00% | |
|
满意度 |
承保理赔公示率 |
- |
3 |
100% |
100% |
3 |
100.00% |
|
参保主体满意度 |
- |
5 |
≥90% |
98.57% |
5 |
100.00% | |
|
合计 |
- |
- |
60 |
|
- |
55.34 |
92.23% |
1.产出数量,指标值10分,得分7.34分,得分率73.40%。
(1)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指标值6分,得分6分,得分率100.00%。
2021-2023年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分别为97.21%、98.13%、99.65%,政策实施期间综合投保面积覆盖率为98.33%,达到≥70%的预期目标。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投保面积/种植面积)×100%,计算过程如下所示:
2021年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1116512.65亩/1148523.66亩)×100%=97.21%。
2022年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1155385.76亩/ 1177372.38亩)×100%=98.13%。
2023年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1248157.93亩/ 1252508.34亩)×100%=99.65%。
2021-2023年综合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97.21%+98.13%+99.65%)/3=98.33%。
(2)育肥猪保险覆盖率,指标值4分,得分1.34分,得分率33.50%。
育肥猪保险覆盖率=(投保数量/出栏数量)×100%,计算过程如下所示:
2021年育肥猪保险覆盖率=(198440头/388847头)×100%=51.03%,达到≥50%的预期目标,得1.34分。
2022年育肥猪保险覆盖率=(150590头/ 369560头)×100%= 40.75%,未达到≥50%的预期目标。
2023年育肥猪保险覆盖率=(172071头/ 369651头)×100%= 46.55%,未达到≥50%的预期目标。
2022年、2023年育肥猪保险覆盖率分别为40.75%、46.55%,未达到≥50%预期目标,扣2.66分。
2.产出质量,指标值6分,得分6分,得分率100.00%。
(1)绝对免赔额,指标值3分,得分3分,得分率100.00%。
根据《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补贴险种不得设置绝对免赔。通过对承保机构保险单进行抽查,未发现存在设置绝对免赔额的情况。
(2)风险保障水平,指标值3分,得分3分,得分率100.00%。
《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即农字〔2021〕70号)规定,在全区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应由农户承担的保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关于调整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内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2〕49号)规定,在奶牛保费保持400元/头不变的情况下,将奶牛保险金额由5000元/头调整为8000元/头,取消奶牛畜龄最低限制,取消育肥猪养殖数量限制,细化日光温室大棚及棚内作物、大中拱棚及棚内作物保费标准;《关于开展大豆种植保险和玉米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3]13号)规定,新增大豆种植保险,风险保障水平逐年提升。
3.产出时效,指标值6分,得分4分,得分率66.67%。
(1)集中投保期险种投保完成及时率,指标值2分,得分2分,得分率100.00%。
《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即农字〔2021〕70号)规定了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的集中投保时间,投保主体在规定的投保时间内未投保视为弃保。通过对承保机构保险单进行抽查,未发现存在保险保单的起保时间超出文件规定的集中投保时间范围的情况。
(2)补贴资金拨付及时率,指标值2分,得分0分,得分率0.00%。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承保机构提出资金申请后,一个季度内完成资金审核和拨付工作。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及签单情况,将保费补贴资金拨付至承保机构。2021-2023年承保机构提出资金申请16431.62万元,其中2023年2-7月保费补贴资金6818.48万元区财政局于2024年1月拨付,未按照《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本指标不得分。
(3)理赔款项支付及时率,指标值2分,得分2分,得分率100.00%。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承保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当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通过抽查承保机构保险单、理赔协议、理赔支付记录30份,未发现存在未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赔偿款支付的情况。
4.成本控制-成本节约率,指标值6分,得分6分,得分率100.00%。
2021-2023年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结算均按照《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中规定的保险金额、保费标准及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执行。2021-2023年预算资金共计16887.56万元,政策实施期间实际执行14596.47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3.57%。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16887.56万元-14596.47万元)/16887.56万元]×100%=13.57%。
5.经济效益,指标值10分,得分10分,得分率100.00%。
(1)风险保障总额,指标值6分,得分6分,得分率100.00%。
根据承保机构提供的保单明细显示,2021-2023年参保农业政策性保险保单的保额分别为9.2亿元、13.2亿元、16.7亿元,风险保障总额逐年提升,达到预期目标。
(2)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指标值4分,得分4分,得分率100.00%。
根据承保机构提供的2021-2023年综合费用率明细表显示,2021-2023年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分别为10.66%、2.94%、3.28%,政策实施期间平均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为5.63%,达到低于20%的预期目标。
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经营费用净支出/已赚保费)*100%,由于相关数据涉及商业机密,承保机构表示无法提供。对于可能涉及商业机密的数据,承保机构提供了2021-2023年综合费用率明细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5.社会效益,指标值8分,得分8分,得分率100.00%。
(1)政策知晓率,指标值4分,得分4分,得分率100.00%。
为了提高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保险政策、范围、标准、条件等,使参保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全面了解相关政策。通过调查问卷统计分析,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知晓率为98.95%。
(2)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指标值4分,得分4分,得分率100.00%。
承保机构已在即墨区辖区涉及农业政策性保险的镇街全部设置县级分支机构,共设置营业部(服务部)13个,机构设置能够满足深入基层提供保险服务的要求。
6.可持续影响,指标值6分,得分6分,得分率100.00%。
(1)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生态发展,指标值3分,得分3分,得分率100.00%。
2021-2023年农业政策性保险共发生出险7733笔,涉及理赔金额1.11亿元,已办结出险7731笔,支付理赔金额1.11亿元。政策为农民提供了经济保障,稳定收入预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政策发展机制可持续性,指标值3分,得分3分,得分率100.00%。
政策根据《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文件实施,2022年制定了《关于调整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内容的通知》,2023年制定了《关于开展大豆种植保险和玉米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运营机制。
7.满意度,指标值8分,得分8分,得分率100.00%。
(1)承保理赔公示率,指标值3分,得分3分,得分率100.00%。
按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规定承保机构应当对组织投保的分户投保清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承保公示,对分户定损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理赔公示。通过查阅区农业农村局承保理赔抽查档案资料,抽查资料档案中均有对应的承保和理赔图片。承保理赔公示率100%。
(2)参保主体满意度,指标值5分,得分5分,得分率100.00%。
评价工作组对政策实施开展满意度调查,本次调查对象为参与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参保主体,调查方式采用网络调查问卷的方式。问卷份数共191份,有效份数191份,参保主体满意度为98.57%。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对各财政补贴险种的中央、市级、区级财政承担比例以及投保农户自行承担比例均作出明确规定;保险金额的确定考虑到农作物的种植成本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种植业物化成本、完全成本和养殖业生产成本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合理确定各级财政以及投保农户自行承担的比例,确保保费收入的稳定;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的透明度;对于情况复杂、难度较高的保险标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查勘定损,严格的理赔管理有效控制了成本;加强理赔审核和监督,防止虚假理赔和骗保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上报的承保规模、保费规模等农业保险基础数据进行严格审查,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保证政策顺利实施的同时也控制了成本。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实施期间,即墨区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13个,主要包括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花生保险、马铃薯保险、葡萄保险、大豆保险、日光温室大棚及棚内作物保险、大中拱棚及棚内作物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奶牛保险和大豆保险等,政策实施期间农业政策性保险各险种保费合计1.54亿元,各级财政补贴1.46亿元,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9.1亿元,支付理赔款1.11亿元,有效扩大了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为了更好更快的为农户提供准确便捷的理赔服务,区农业农村局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建议承保机构简化理赔程序,理赔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参保农户理赔款得到及时支付。农业政策性保险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防灾抗灾能力,给农民带来实惠,使党和政府的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政府满意、群众赞誉。
为做好三农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健全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中心辐射、村级延伸”为基本模式,逐步建立起无盲点、全面覆盖的三农基层服务网络。目前每一村庄1名协保员,机构网点和员工队伍已覆盖即墨区各行政村,为三农工作配备了农网专用汽车、无人机等先进设备。承保机构建成了一支活跃在三农服务一线,“懂农业、懂保险、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队伍,有效解决了保险服务农户“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一)摸底排查以及宣传工作实施不到位,政策实施事前准备工作有待加强
区农业农村局实施摸底排查工作不到位,开展普查时已设置《畜禽养殖专业户台账清单》登记养殖场(户)设计规模、存栏量等信息,但未区分养殖户是否已参加保险,不符合《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对养殖场(户)饲养的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兔情况逐场(户)普查,同时登记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兔的品种、畜禽标识、档案信息等,区分是否已参加保险。”的规定,信息支撑未落实到位,导致无法全面了解农户的需求以及保险市场的现状,使得制定政策时缺乏准确的依据。
政策实施期间区农业农村局拍摄农业政策性保险宣传视频1个,每年发放宣传挂页、明白纸等宣传材料200余张,在各级媒体宣传20余次;承保机构每年张贴宣传明白纸2000多份,到农业大户进行宣传400多户。但区农业农村局及承保机构宣传发动阶段未落实电话语音播放音频工作,不符合《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在信息公开栏、村委办公室等显著位置公开张贴宣传海报和保险条款,定期播放由保险机构统一制作的电话语音播放音频。”的规定,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育肥猪保险覆盖率未达到设定绩效目标,养殖户参保积极性待提高
2022年、2023年育肥猪保险覆盖率分别为40.75%、46.55%,未达到项目绩效目标表中覆盖率≥50%的设定绩效目标,区农业农村局及承保机构对育肥猪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养殖户没有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优势,对育肥猪保险的作用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养殖户参保积极性待提高。
2021年绩效目标表“育肥猪保险覆盖率”指标值设置为≥75%,实际完成保险覆盖率为51.03%,根据《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规定的育肥猪投保范围为存栏育肥猪80头(含)以上或年出栏育肥猪200头(含)以上,且规范化、封闭化管理的单个场(户),青岛市规模化养殖场占比约50%,2021年育肥猪保险覆盖率≥75%的目标值设置偏高,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有待提高。
区农业农村局填报的绩效目标表未将集中投保期险种投保完成及时率、理赔款项支付及时率等关键指标设置为绩效指标值;可持续影响指标中“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生态发展”指标为定性指标,指标值不可量化,难以准确衡量政策效果。
建议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对种植业、畜牧业进行摸底排查,明确摸底排查的重点内容,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对参与摸底排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动员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重要意义、有关政策和保险条款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农户明明白白参加保险,提高投保率和透明度。
政策实施期间育肥猪保险综合覆盖率为46.11%,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本区域养殖户参保积极性不高。2021-2023年育肥猪保险保费合计2501.28万元,支付理赔金额2138.47万元,赔付率为85.49%,年度赔付率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育肥猪保险政策设置必要性和养殖户参保的必要性:当市场价格较低、育肥猪死亡时,保险赔付可以直接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有利于育肥猪养殖产业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建议区农业农村局及承保机构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向养殖户宣传、普及育肥猪保险的知识,提高养殖户的风险意识和参保意愿;通过政策项目实施及时总结经验,针对保障范围、费率调整、理赔流程等积极向主管部门报告,提升区域政策项目管理水平。
建议区农业农村局明确绩效目标的制定原则,优化绩效指标的设计方法。建立涵盖多个维度的绩效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实施效果,重点关注对政策目标实现具有关键影响的因素,确定保险覆盖率、理赔及时率、农民满意度等关键绩效指标,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建立绩效目标的定期监控机制,及时掌握政策实施的进展情况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检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建议区农业农村局总结政策实施期间的工作经验,在青岛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财政资金补贴管理制度、农业政策性保险支持制度、宣传推广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或实施细则,健全政策运行监管机制,提升资金绩效。
附件:1.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财政绩效评价评分表
2.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财政绩效问题建议清单
3. 满意度调查问卷及统计分析报告
主评人签字:
青岛大信英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21-2023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财政绩效评价评分表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权重 |
指标解释 |
标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得分率 |
得分说明 |
评分依据 |
|
政策制定 |
政策设立(6分) |
设立依据 |
- |
3 |
政策设立是否符合中央、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等。 |
充分 |
①与中央、省、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即墨区委、区政府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工作部署; |
3 |
100.00% |
①政策设立符合中央、省、市、区在农业政策性保险领域的工作部署;政策依据《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关于做好2021年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4号)和《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设立,设立依据充分; |
《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关于做好2021年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4号)、《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即农字〔2021〕70号) |
|
设立程序 |
- |
3 |
政策设立及修订是否经过必要的调研评估、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等环节,用以考察政策设立程序的规范性,政策内容的科学性。 |
规范 |
①政策设立经过必要的调研评估、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等; |
3 |
100.00% |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鲁司〔2020〕48号)有关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对《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开展了政策制定前评估,收集农民、农业企业和相关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确定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需求,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对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分析政府在保费补贴、理赔支出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可行性;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确保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设立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要求。政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立项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
《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鲁司〔2020〕48号)、《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即农字〔2021〕70号) | ||
|
政策目标(6分) |
政策目标 |
- |
3 |
政策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合理 |
①政策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 |
2 |
66.67% |
政策设定了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2021-2023年绩效目标表 | |
|
绩效指标 |
- |
3 |
围绕政策目标设置的绩效指标是否具有相关性、可衡量性和可比性,相关数据的获得是否便捷,具备经济性。 |
明确 |
①将政策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2 |
66.67% |
根据政策实施内容编制了相应绩效指标,设定过程中选取能够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
2021-2023年绩效目标表 | ||
|
政策管理(8分) |
政策管理 |
- |
3 |
政策是否明确政策实施期限;政策清理、退出和调整的制度安排是否明确可行;是否按要求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用以考察政策管理的时效性。 |
明确 |
①政策实施期限明确; |
3 |
100.00% |
政策实施期限明确,根据《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规定实施期为2021-2023年,有效期为3年,政策在制定阶段、实施阶段实施了全生命周期管理。政策期限到期后2024年继续实施,并于2024年3月21日由青岛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青财金字〔2024〕14号)。 |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 | |
|
补贴标准 |
- |
2 |
反映政策补贴标准制定是否合理协调,是否考虑对象、区域、环境、经济发展等因素;是否测算了资金需求,考核资金预算的科学性。 |
科学 |
①政策补贴标准经过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对象、区域、环境、经济发展等因素; |
2 |
100.00% |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各财政补贴险种的中央、市级、区级财政承担比例以及投保农户自行承担比例均作出明确规定。补贴政策充分考虑财政状况、农户承受能力及参保积极性等因素,并对每年的资金需求进行了有效测算。 |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青财规〔2022〕1号) | ||
|
资金分配 |
- |
3 |
政策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与政策对象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资金配置结果是否保证政策目标或绩效目标的达成。 |
合理 |
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与政策对象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资金配置结果能保证政策目标或绩效目标的达成得2(含)-3分;分配因素较为充分的,得1(含)-2分;不够充分的,得0-1分。 |
3 |
100.00% |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承保机构,根据每年补贴险种的投保面积、投保数量、保费补贴比例等情况,编制下一年度保费补贴资金预算报告,并填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测算表报送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测算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后进行预算申请及拨付,资金分配全面、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
2021-2023年2021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预算报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测算表、结算报告 | ||
|
政策实施 |
资金管理(10分) |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
- |
2 |
评价资金管理制度保障情况。 |
健全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业务管理制度; |
2 |
100.00% |
资金管理按照《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青财规〔2022〕1号) |
|
资金到位率 |
- |
2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
100% |
资金到位率达100%得相应权重的100%,每下降1%扣5%权重,扣完相应权重为止。 |
2 |
100.00% |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2021-2023年预算下达资金共计15132.43万元,根据资金下达文件,实际到位资金15132.43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
2021-2023年2021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预算报告、资金下达文件、单位填报用款计划审批表; | ||
|
资金执行率 |
- |
2 |
项目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资金)×100%。 |
100% |
预算执行率达100%,则得满分,每降低1%扣5%权重分,扣完为止。 |
0.6 |
30.00% |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2021-2023年各级财政下达资金及上年度结余资金合计16887.56万元,政策实施期间预算执行14596.4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6.43%。 |
2021-2023年2021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资金结算报告、国库集中支付凭证等资料; | ||
|
资金使用 |
- |
4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合规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3 |
75.00% |
政策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经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预算批复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资金支付审批表及附件资料、《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青财规〔2022〕1号) | ||
|
业务管理(10分) |
配套制度 |
- |
5 |
为保障政策顺利实施而制定的政策实施细则、保障机制等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制度建设对政策实施的保障情况。 |
健全 |
政策实施细则、实施方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得4(含)—5分;较健全得3(含)—4分;未建立健全,且存在重大缺陷,得0(含)—3分。 |
5 |
100.00% |
即墨区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总体上依据青岛市制定的《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关于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工作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2〕15号)、《关于调整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内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2〕49号)、《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实施,政策实施细则、实施方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 |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关于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工作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2〕15号)、《关于调整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内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2〕49号)、《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 |
|
政策执行 |
- |
5 |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对政策执行进行监管,是否按照相关政策、管理制度要求规范执行,运行机制是否合理。 |
有效 |
实施部门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对政策执行过程进行监管,政策执行规范,运行机制合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和资金效益发挥的,得5分,存在以下问题的,逐项扣分: |
4 |
80.00% |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央、省、市相关上级文件要求规定实施了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据实结算,采取了有效措施对政策执行过程进行监管,保单明细、抽查记录、资金拨付申请整理齐全及时归档,政策执行比较规范,运行机制比较合理。 |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农计财字〔2021〕41号)、《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青财规〔2022〕1号)、《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即农字〔2021〕70号) | ||
|
政策效果 |
产出数量(10分) |
政策完成 数量情况 |
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 |
6 |
用以反映即墨区小麦、玉米粮食作物投保覆盖情况,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投保面积/种植面积)×100%。 |
≥70% |
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达到70%,则得满分,低于70%则不得分。 |
6 |
100.00% |
2021-2023年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投保面积覆盖率分别为97.21%、98.13%、99.65%,政策实施期间综合投保面积覆盖率为98.33%,达到≥70%的预期目标。 |
区农业农村局、承保机构提供的2021-2023年主要粮食作物投保数量明细表; |
|
育肥猪保险 |
4 |
用以反映即墨区育肥猪投保覆盖情况,育肥猪保险覆盖率=(投保数量/出栏数量)×100%。 |
≥50% |
育肥猪保险覆盖率达到50%,则得满分,低于50%则不得分。 |
1.34 |
33.50% |
2021年育肥猪保险覆盖率为51.03%,达到≥50%的预期目标,得1.34分; |
区农业农村局、承保机构提供的2021-2023年育肥猪投保数量明细表; | |||
|
产出质量(6分) |
政策实施 质量情况 |
绝对免赔额 |
3 |
用以反映承保机构是否合理设置补贴险种赔付标准,维护投保主体合法权益。 |
0 |
对保单进行抽查,绝对免赔额全部为0,则得满分,发现1个否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100.00% |
根据《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补贴险种不得设置绝对免赔。通过对承保机构保险单进行抽查,未发现存在设置绝对免赔额的情况。 |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承保机构保险单 | |
|
风险保障 |
3 |
用以反映在即墨区农业政策性保险在保额方面进行调整,提升风险保障水平的情况。 |
逐年提升 |
政策实施期间在保额方面实现逐年提升。 |
3 |
100.00% |
《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即农字〔2021〕70号)规定,在全区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应由农户承担的保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关于调整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内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2〕49号)规定,在奶牛保费保持400元/头不变的情况下,将奶牛保险金额由5000元/头调整为8000元/头,取消奶牛畜龄最低限制,取消育肥猪养殖数量限制,细化日光温室大棚及棚内作物、大中拱棚及棚内作物保费标准;《关于开展大豆种植保险和玉米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3]13号)规定,新增大豆种植保险,有效提升了风险保障水平。 |
《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即农字〔2021〕70号)、《关于调整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内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2〕49号)、《关于开展大豆种植保险和玉米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3]13号) | |||
|
产出时效 |
政策实施 时效情况 |
集中投保期 |
2 |
用以反映即墨区农业政策性保险设置集中投保期的小麦、玉米等种植险,在集中投保期内,投保工作完成及时程度。集中投保期险种投保完成及时率=(集中投保期险种及时投保保单数量/集中投保期险种保单总数量)×100%。 |
100% |
集中投保期险种投保完成及时率达100%得相应权重的100%,下降1%扣5%权重比例计算,扣完相应权重为止。 |
2 |
100.00% |
《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即农字〔2021〕70号)规定了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的集中投保时间,投保主体在规定的投保时间内未投保视为弃保。通过对承保机构保险单进行抽查,未发现存在保险保单的起保时间超出文件规定的集中投保时间范围的情况。 |
《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即农字〔2021〕70号)、承保机构保险单 | |
|
补贴资金拨付及时率 |
2 |
用以反映区财政部门将保费补贴资金拨付至承保机构及时程度。 |
100% |
补贴资金拨付及时率达100%得相应权重的100%,下降1%扣5%权重比例计算,扣完相应权重为止。 |
0 |
0.00% |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承保机构提出资金申请后,一个季度内完成资金审核和拨付工作。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及签单情况,将保费补贴资金拨付至承保机构。2021-2023年承保机构提出资金申请16431.62万元,其中2023年2-7月保费补贴资金6818.48万元区财政局于2024年1月拨付,未按照《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本指标不得分。 |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承保机构申请拨付资金文件、国库集中支付凭证等资料; | |||
|
理赔款项支 |
2 |
用以反映承保机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支付赔偿款的及时程度。 |
<10日 |
对保单理赔情况进行抽查,理赔协议达成10日内完成赔偿款支付,则得满分,发现1个否项,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100.00% |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承保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当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通过抽查承保机构保险单、理赔协议、理赔支付记录30份,未发现存在未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赔偿款支付的情况。 |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承保机构保险单、理赔协议、理赔支付记录、案件进展告知书 | |||
|
成本控制 |
政策实施 成本情况 |
成本节约率 |
6 |
考察政策资金的成本控制情况。 |
≥0% |
成本节约率0%或以上,得满分,低于0%,不得分。 |
6 |
100.00% |
2021-2023年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结算均按照《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中规定的保险金额、保费标准及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执行。2021-2023年预算资金共计16887.56万元,政策实施期间实际执行14596.47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3.57%。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16887.56万元-14596.47万元)/16887.56万元]×100%=13.57%。 | |
|
政策效益(18分) |
经济效益 |
风险保障 |
6 |
用以反映对区域内种植业、养殖业参保主体风险保障程度。 |
逐年提升 |
政策实施期间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总额实现逐年提升。 |
6 |
100.00% |
根据承保机构提供的保单明细显示,2021-2023年参保农业政策性保险保单的保额分别为9.2亿元、13.2亿元、16.7亿元,风险保障总额逐年提升,达到预期目标。 |
承保机构提供的保单明细 | |
|
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 |
4 |
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经营费用净支出/已赚保费)*100%(反映承保机构经营费用净支出与已赚保费之间的比率,显示承保机构在促进农业保险降本增效方面的实现程度。) |
≤20% |
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则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4 |
100.00% |
根据承保机构提供的2021-2023年综合费用率明细表显示,2021-2023年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分别为10.66%、2.94%、3.28%,政策实施期间平均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为5.63%,达到低于20%的预期目标。 |
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经营费用净支出/已赚保费)*100%,由于相关数据涉及商业机密,承保机构表示无法提供。对于可能涉及商业机密的数据,承保机构提供了2021-2023年综合费用率明细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 |||
|
社会效益 |
政策知晓率 |
4 |
考核和反映该政策通过政策实施后,政策知晓率情况。 |
≥90% |
政策知晓率=政策知晓人数/受访人数*100%。 |
4 |
100.00% |
为了提高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保险政策、范围、标准、条件等,使参保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全面了解相关政策。通过调查问卷统计分析,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知晓率为98.95%。 |
满意度调查问卷 | ||
|
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 |
4 |
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用以反映承保机构的机构设置是否满足业务管理和农业保险服务能力要求。) |
100% |
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100%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4 |
100.00% |
承保机构已在即墨区辖区涉及农业政策性保险的镇街全部设置县级分支机构,共设置营业部(服务部)13个,机构设置能够满足深入基层提供保险服务的要求。 |
承保机构县级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 |||
|
可持续 |
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生态发展 |
- |
3 |
考察政策运行在促进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农业生态发展方面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效益显著 |
根据政策实施期间农业政策性农业保险出险笔数、涉及理赔金额、支付理赔金额,结合政策实施效益综合分析政策实施对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生态发展的影响情况。 |
3 |
100.00% |
2021-2023年农业政策性保险共发生出险7733笔,涉及理赔金额1.11亿元,已办结出险7731笔,支付理赔金额1.11亿元。政策为农民提供了经济保障,稳定收入预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
2021-2023农业政策性保险基本情况表、满意度调查问卷 | |
|
政策发展机制可持续性 |
- |
3 |
考察政策运行是否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
持续发展 |
运营机制能够使政策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得到可持续发展得满分,无则不得分。 |
3 |
100.00% |
政策根据《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文件实施,2022年制定了《关于调整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内容的通知》,2023年制定了《关于开展大豆种植保险和玉米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运营机制。 |
《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青岛市即墨区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意见》、《关于调整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内容的通知》、《关于开展大豆种植保险和玉米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 | ||
|
满意度 |
承保理赔 |
- |
3 |
承保理赔公示率(按照规定保险机构应当对团体投保的分户投保清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承保公示,对分户定损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理赔公示) |
100% |
通过承保机构系统抽查承保理赔公示情况,承保理赔公示率达到100%则得满分,发现1个否项,扣除5%权重分,扣完为止。 |
3 |
100.00% |
按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规定承保机构应当对组织投保的分户投保清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承保公示,对分户定损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理赔公示。通过查阅区农业农村局承保理赔抽查档案资料,抽查资料档案中均有对应的承保和理赔图片。承保理赔公示率100%。 |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区农业农村局承保理赔抽查档案资料 | |
|
参保主体 |
- |
5 |
参保主体满意度 |
≥90% |
参保主体满意度达90%,则得满分,每降低1%,扣除5%权重分。 |
5 |
100.00% |
评价工作组对政策实施开展满意度调查,本次调查对象为参与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参保主体,调查方式采用网络调查问卷的方式。问卷份数共191份,有效份数191份,参保主体满意度为98.57%。 |
满意度调查问卷 | ||
|
合计 |
100 |
|
|
|
89.94 |
89.94% |
|
| |||
附件2
2021-2023年度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财政绩效评价问题建议清单
|
序号 |
问题分类 |
实施单位 |
问题 |
建议 |
|
1 |
业务管理 |
青岛市即墨区 |
摸底排查以及宣传工作实施不到位,政策实施事前准备工作有待加强 |
严格落实摸底排查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
|
2 |
政策产出 |
青岛市即墨区 |
育肥猪保险覆盖率未达到设定绩效目标,养殖户参保积极性待提高 |
加强宣传培训,优化保险产品 |
|
3 |
其他 |
青岛市即墨区 |
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 区农业农村局填报的绩效目标表未将集中投保期险种投保完成及时率、理赔款项支付及时率等关键指标设置为绩效指标值;可持续影响指标中“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生态发展”指标为定性指标,指标值不可量化,难以准确衡量政策效果。 |
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完善指标设置体系 |
附件3
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财政绩效评价
满意度调查问卷及统计分析报告
您好!
为系统评价和科学预测政策运行产生的结果和效应,判断政策预期目标达成情况,及时发现政策决策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政策决策程序、调整完善政策内容和政策目标,提升受益对象对政策效果的满意度,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开展政策评价,并对政策受益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用以考核政策受益对象对政策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设计单位:青岛大信英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
被调查对象: 联系电话:
1.您是否在2021-2023年购买过农业政策性保险?[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是 |
185 |
|
|
否 |
6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91 |
|
2.您投保的面积(数量)是 (头、只、亩)? [填空题]
3.您投保的保险标的物现存数量是 (头、只、亩)?数量减少的原因是?[填空题]
提前出栏(头/只)、疫病死亡(头/只)
其他原因:(头/只/亩)
4.您购买的保险获得过理赔么?获得理赔的金额是 元?[单选、填空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是 |
155 |
|
|
否 |
36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91 |
|
5.您对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情况是否满意?(仅限于获得理赔参保户)[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非常满意 |
163 |
|
|
一般 |
25 |
|
|
不满意 |
3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91 |
|
6.您对保险公司理赔的及时性是否满意?(仅限于获得理赔参保户)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非常满意 |
164 |
|
|
一般 |
26 |
|
|
不满意 |
1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91 |
|
7.您对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过程中的工作水平和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非常满意 |
174 |
|
|
一般 |
17 |
|
|
不满意 |
0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91 |
|
8.您了解农业政策性保险相关政策吗?[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了解 |
189 |
|
|
不了解 |
2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91 |
|
9.您认为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在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生态发展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非常大 |
139 |
|
|
比较大 |
41 |
|
|
一般 |
10 |
|
|
没有作用 |
1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91 |
|
10.您对该项政策的制定是否满意?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非常满意 |
149 |
|
|
比较满意 |
35 |
|
|
一般 |
7 |
|
|
不满意 |
0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91 |
|
11.您对该项政策的执行效果是否满意?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非常满意 |
146 |
|
|
比较满意 |
35 |
|
|
一般 |
9 |
|
|
不满意 |
1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91 |
|
12. 您认为该项政策还有哪些需要优化、调整的地方? [填空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