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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
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
评价机构:中税企业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总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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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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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 |
部门下属单位数量: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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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安排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全年预算数(万元) |
预算执行数(万元) |
预算执行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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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1.72 |
4,966.15 |
4,966.15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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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按资金来源分类(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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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资金 |
4,96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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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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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支出类型分类(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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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支出 |
3,569.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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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支出 |
1,39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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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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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聚焦旅游品质提升,打造青岛最美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地;聚集产业动能升级,推动文旅产业实现新跨越;聚焦公共服务品牌打造,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聚焦历史文脉传承,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再上新台阶;强化监管执法,着力优化文旅市场环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文旅产业发展内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开展招引工作,新增天泰文旅综合体项目;丰富旅游业态,提升旅游发展品质,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875.88万人次,增长49.5%;创新传承发展机制,打造文化“两创”新标杆;完善文化服务保障,提升群众对文化生活满意度。开展文化活动共计15,000余场,惠及群众153万人次;强化监管执法,全面优化文旅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圆满完成1,000余家文化经营单位年审工作。开展旅游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排查3次,涉嫌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排查4次,查处无证娱乐经营场所、版权侵权等各类案件66起,妥善处置旅游投诉举报182起,有力规范了文旅市场经营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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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成效及做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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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开展招引工作,新增天泰文旅综合体项目,2023年度完成增加投资额10.65亿元;二是深入实施旅游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重点推进旅游与研学、节会、体育、影视音乐、科技等领域融合发展,丰富旅游业态。其中鳌角石村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温泉街道入选第三批山东省旅游民宿集聚区培育单位,天泰温泉度假区获评山东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龙泉街道张家庄村、移风店镇大欧戈庄获评山东省景区化村庄;蓝谷三航科技等3处获评省级研学基地,自加热黄酒获评2023山东省旅游商品大赛金奖,天泰温泉度假区、即墨老酒博物馆获评青岛市公共设施提升示范景区;借助海洋温泉节,打响了“冬游青岛”品牌,山东卫视、中国旅游报等40余家媒体争相报道,天泰、港中旅等温泉企业客源数量稳步增长。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模式,举办“主播带您探即墨”大型媒体直播活动,组织代表性文旅企业外出推介,促进客源数量稳步增长,2023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875.88万人次,增长49.5%,带动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23.2%;三是创新传承发展机制,申报并获批青岛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基地4处,青岛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名,即墨老酒非遗工坊成功入选省级非遗工坊;出台并执行柳腔艺术人才培育方案,组织柳腔表演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文旅活动,提升了非遗影响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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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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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问题 1.财会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 2.政府采购活动合规性方面有待提高 3.部分城市书房举办的活动数量不足 4.部分工作未按照调研、计划、落实、检查、改进的要求形成闭环机制 5.旅游监管质量有待提高,执法结果公示不到位 (二)有关建议 1.规范财会管理,提高财会工作合规性 2.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工作,采购信息及时公示 3.加强阅读推广,提升阅读氛围 4.建立工作闭环机制,提升履职效能 5.加强旅游监管,强化执法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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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价得分和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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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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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源配置 |
12.00 |
12.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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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 |
32.00 |
25.75 |
8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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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 |
6.00 |
6.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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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履职效能 |
40.00 |
32.10 |
8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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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应 |
10.00 |
1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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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85.85评价等级结果:良 | |||
目 录
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即办字〔2019〕40号),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版权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2)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和文物工作进行行业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和品牌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3)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4)负责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文化、旅游及全区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规划、引导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的保护、开发、生产,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和基层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6)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艺术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
(7)负责全区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工作。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物)等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以及内容进行监管。
(8)负责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电影放映经营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推进电影和电视剧事业、产业发展。
(9)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发展。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0)负责管理、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考古工作。负责全区文物资源调查、抢救保护、考古研究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工作。
(11)负责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12)代管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13)负责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版权和文物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培育、引导、扶持文化、旅游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业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本地优秀文化交流和传播,创作具有即墨地域特色的文艺作品,构筑即墨特色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1)区文旅局机构设置:
共设立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挂法规科牌子)、规划发展科(挂市场配置促进科牌子)、监督管理科(挂应急管理科牌子)、机关党委。
(2)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综合科: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资源开发科: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项目促进科: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宣传推广科: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行业服务科:编制6名,科长1名,副科长1名。
(3)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设置: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设6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法制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文物保护执法科、版权保护执法科。
(4)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机构设置:
①设立区社会文化和艺术服务中心,为区文旅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加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②调整区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区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区文旅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③保留区文化馆。区文化馆,为区文旅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2名。
④保留区图书馆。区图书馆,为区文旅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2名。
⑤保留区博物馆。区博物馆,为区文旅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2名。
⑥保留区柳腔艺术中心。区柳腔艺术中心(挂区柳腔剧团牌子),为区文旅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29名。
(1)2023年度收入预决算情况
区文旅局2023年度年初预算收入4,89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91.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20.5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71.18万元)。全年预算收入4,966.15万元,收入决算数为4,966.15万元。
(2)2023年度支出预决算情况
区文旅局2023年度年初预算支出4,891.77万元,全年预算支出4,966.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6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569.91万元,项目支出为1,396.24万元。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情况
区文旅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年初预算数为34.7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30.61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0.61万元,费用总控制率为88.21%。
(4)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
区文旅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5.48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396.24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396.24万元。
区文旅局资产主要包含实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根据区文旅局《2023年决算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文旅局固定资产原值总计10,918.96万元,累计折旧总计1,921.09万元,净值8,897.87万元。根据区文旅局《无形资产明细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文旅局无形资产105.74万元,累计摊销总计42.31万元,净值63.43万元。
2023年新增资产原值4260.73万元,明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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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
数量 |
单价 |
资产原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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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计算机软件 |
2 |
10,000.00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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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房屋和构筑物 |
1 |
42056,965.70 |
42,056,965.70 |
|
固定资产-设备-车辆 |
1 |
271,724.86 |
271,724.86 |
|
固定资产-家具和用具 |
1 |
6,000.00 |
6,000.00 |
|
固定资产-图书和档案 |
14897 |
16.96 |
252,6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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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2,607,325.56 | ||
区文旅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全年预算资金为763.94万元,实际执行数为763.94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为100%。
1.中长期规划
区文旅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以“1143”工作思路为引领(即锚定打造青岛最美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地一个目标,抓牢文旅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聚焦旅游品质提升、产业动能升级、公共服务品牌打造、历史文脉传承四个重点,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市民游客获得感和满意度、城市竞争力和美誉度三大提升),不断改革创新聚力攻坚,促进全区文旅产业能级进一步提升、文旅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文旅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文旅休闲目的地形象进一步展现,在即墨区建设成为活力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区中彰显文旅担当。
(1)聚焦旅游品质提升,打造青岛最美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地
一是实施旅游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二是组织开展好山东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三是组织开展文旅节会活动;四是丰富发展旅游业态;五是拓宽文旅营销平台,积极推介旅游产品和路线;六是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
(2)聚集产业动能升级,推动文旅产业实现新跨越
一是加大双招双引力度;二是优化政策扶持体系;三是抓好文旅经济运行;四是实施文旅消费惠民。
(3)聚焦公共服务品牌打造,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三是推进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四是加强文艺人才培养;五是创作新时代文艺精品。
(4)聚焦历史文脉传承,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再上新台阶
一是打好文物安全持久战;二是开展馆藏文物保护项目;三是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四是开展“山东手造”系列工作;五是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5)强化监管执法,着力优化文旅市场环境
一是加强文旅行业监管;二是优化政务服务;三是全面加强全领域综合执法;四是推进文化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1)“非遗”展览、展演等公益活动
(2)负责“非遗”传承人(传承单位)的认定
(3)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4)文化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5)山东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
1.评价目的
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及社会效应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重点项目实施效果,为优化调整资金制度设计、支出结构等提供依据,促进区文旅局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另外,通过评价进一步压实部门绩效主体责任,调动部门提高整体绩效的积极性,并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
2.评价对象及范围
(1)评价对象: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旅局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整体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
(2)资金范围: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旅局整体支出资金为4,966.15万元,其中,涉及基本支出3,569.91万元,项目支出1,396.24万元。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3.《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绩〔2021〕1号);
4.《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号);
5.《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办公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20〕8号);
6.被评价部门提交的反映部门管理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部门“三定”方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制度文件、财务资料等。
1.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守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
2.评价思路
(1)有序推进,先易后难。从部门职能入手,了解部门工作职责与重点工作及重点建设项目,逐步逐项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评价科学性、严谨性。
(2)把握整体,重点关注。优先选择部门的核心职能、职责,以及与这些职能、职责紧密相关的重点工作进行评价;在对部门经常性经费、人员经费等进行评价时,优先选择最具代表性的评价对象和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关键指标。
(3)立足支出,以财评事。收集、整理、总结部门的职能定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客观地反映部门年度履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完成的工作和履职程度进行分析。
3.评价方法
对区文旅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与公众评判法的综合判断法。
(1)比较法
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与地区同类政策和项目安排的比较,综合分析政策和项目的绩效情况。
(2)成本效益分析法
指将政策和项目存续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及管理效率。
(3)因素分析法
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4)最低成本法
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政策和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5)公众评判法
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按照《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绩〔2021〕1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为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五个一级指标。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1.前期准备阶段(7月15日-7月22日)
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查询国家、省、市等有关的资料后,在区财政局的组织与协调下,与区文旅局有关科室取得联系,确定评价目的及范围,了解该项目的特点及评价重点,并向区文旅局办提请项目所需资料清单,根据预算单位提报资料编制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阶段(7月23日-8月6日)
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依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开展现场勘察核实工作,对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等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就审核提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予以深入审查;2024年8月6日前完成全部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取证等除报告编制程序外的全部工作。
3.报告形成阶段(8月6日-8月19日)
通过现场勘查和资料的审核分析,绩效评价工作组针对部门整体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积极会同区财政局、区文旅局进行商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并撰写区文旅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将评价报告初稿提报区财政局审核。
根据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对初评报告进行修改形成最终报告。由区财政局复核通过最终报告后,打印装订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同时整理底稿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区财政局。
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社会效应五个方面对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评分,项目评价总体得分85.85分,评价等级“良”。各部分权重及得分情况如下:
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整体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
财政资源配置 |
12.00 |
12.00 |
100.00% |
|
预算管理 |
32.00 |
25.75 |
80.47% |
|
绩效管理 |
6.00 |
6.00 |
100.00% |
|
部门履职效能 |
40.00 |
32.10 |
80.25% |
|
社会效应 |
10.00 |
1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 |
85.85 |
85.85% |
财政资源配置方面,2023年度区文旅局在财政资源配置、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方面的各项指标完成度较好。
预算管理方面,2023年度区文旅局在预算管理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在内控建设规范性、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人员任用规范性、采购活动合规性、资产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绩效管理方面,2023年度区文旅局绩效管理整体较好。
部门履职效能方面,2023年度区文旅局在部门履职效能方面总体情况较为良好,但在工作完成数量、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社会效应方面,通过电子问卷调查方式对即墨区常驻居民以及文旅企业进行调查,满意度较高,分别为93.51%和90%。
该一级指标满分12分,得分12分,得分率100%。包括3个二级指标以及3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2023年度区文旅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资源配置指标得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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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财政资源配置 |
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 |
8.00 |
8.00 |
100.00% |
|
收入预算统筹 |
2.00 |
2.00 |
100.00% | |
|
运行成本 |
2.00 |
2.00 |
100.00% |
1.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包括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1个三级指标。
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指标分值8分)。2023年区文旅局预算安排和支出方向符合部门职责和重点任务要求;未发现预算安排存在“先排钱、再谋事”的问题;预算安排资金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间合理分配,不存在交叉重复;未发现预算安排资金存在年中大量调剂、频繁调剂情况。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8分。
2.收入预算统筹。包括落实收入统筹管理情况1个三级指标。
落实收入统筹管理情况(指标分值2分)。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将取得的各类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3.运行成本。包括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1个三级指标。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指标分值为2分)。2023年区文旅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五项费用调整后预算安排经费金额30.61万元,实际支出经费金额30.61万元,控制率为100%。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该一级指标满分32分,得分25.75分,得分率80.47%。包括9个二级指标以及15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2023年度区文旅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预算管理 |
预算执行程度 |
3.00 |
3.00 |
100.00% |
|
收入预算完成率 |
2.00 |
2.00 |
100.00% | |
|
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 |
2.00 |
2.00 |
100.00%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2.00 |
2.00 |
100.00% | |
|
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 |
2.00 |
1.00 |
50.00% | |
|
财会管理 |
6.00 |
3.00 |
50.00% | |
|
政府采购管理 |
4.00 |
2.00 |
50.00% | |
|
资产管理 |
5.00 |
4.75 |
95.00% | |
|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
6.00 |
6.00 |
100.00% |
1.预算执行程度。包括预算执行程度1个三级指标。
预算执行程度(指标分值3分)。区文旅局2023年6月实际支出数为4,348.31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87.56%;9月实际支出数为4,818.32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97.02%;11月实际支出数为4,966.15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100%。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3分。
2.收入预算完成率。包括收入预算完成率1个三级指标。
收入预算完成率(指标分值2分)。根据区文旅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单位资金年初预算为4,891.77万元,实际收入4,966.15为万元,偏离度为1.52%。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3.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包括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1个三级指标。
财政结转结余控制率(指标分值2分)。2023年区文旅局财政结余为0元,财政结转结余率为0%;区文旅局2022年财政结余为271.18万元,2023年财政结余为0元,财政结余变动率为-1,小于0。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4.预决算信息公开。包括预决算信息公开1个三级指标。
预决算信息公开(指标分值2分)。经区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区文旅局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未接区里通知,各部门均未公开。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5.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包括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1个三级指标。
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情况(指标分值2分)。区文旅局在一体化系统各个推进阶段,按照财政部门考核要求,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含单位资金支付)等模块应用达标;经查看项目库相关资料,区文旅局按照要求设置并应用项目库,但未设立相应的管理机制,扣1分。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分。
6.财会管理。包括内控建设规范性、资金使用规范性、会计核算规范性和会计人员任用规范性4个三级指标。
内控建设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根据区文旅局提供的内控制度以及相关资料,发现固定资产盘点未形成盘点记录、实物资产未贴标签,扣1分;区文旅局按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报告。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分。
资金使用规范性(指标分值1.5分)。区文旅局资金支付凭证,后附附件齐全,审批手续完备,未发现资金使用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区文旅局按照要求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资金拨付;区文旅局资金用途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5分。
会计核算规范性(指标分值1.5分)。区文旅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区文旅局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缺少出差审批单的情况,扣1分;未发现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0.5分。
会计人员任用规范性(指标分值1分)。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不存在出纳人员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情况;会计人员未参加会计信息采集和年度继续教育,扣1分。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0分。
7.政府采购管理。包括采购活动合法性、合规性,政策功能落实情况以及政府采购执行率3个三级指标。
采购活动合法性、合规性(指标分值2分)。未发现区文旅局采购方式存在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或采购文件编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超出政府采购范围进行采购或超出限额标准执行采购的情况,不存在供应商有效投诉和举报的情况。但存在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付款以及公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是中小学电影放映项目验收未制定验收方案、未明确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无验收记录,扣1分;
二是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的情况。2023年农村公益电影及中小学电影放映项目支付金额0元,不符合《2023年即墨区农村公益电影及中小学电影放映合同》“五、付款方式根据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认定的农村公益电影及学校的放映场次。农村公益电影分3次支付,签订合同后付款至50%,放映满80%场次付款至80%,完成全部放映场次付款至100%;中小学生放映分2次支付,于上学期和下学期放映结束之后付款”的约定,扣1分;
三是2023年农村公益电影及中小学电影放映项目履约验收未在青岛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扣1分。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0分。
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指标分值1分)。区文旅局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占比为79.98%;区文旅局不涉及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情况,不予扣分;区文旅局会不涉及节能、环保产品采购,不予扣分。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分值1分)。2023年区文旅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91.31万元,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191.31万元,采购执行率为100%。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分。
8.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管理规范性、固定资产利用2个三级指标。
资产管理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经查看资产管理系统,区文旅局按规定编制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并严格执行;区文旅局2023年度出租、处置资产履行了集体决策程序,无对外投资和处置等事项;区文旅局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收入等足额收缴,按规定上缴国库;区文旅局新增资产按规定登记入账,处置资产及时核销账务数据;区文旅局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完整准确,报送及时,数据无错漏或漏报、迟报。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3分。
固定资产利用(指标分值2分)。闲置资产变化率=(169.97/10,918.51)÷(169.97/6,665.48)*100%=61.05%;根据区文旅局2023年度资产年报分析报告,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918.51万元,在用10,361.84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94.90%,扣0.25分。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75分。
9.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包括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监管情况1个三级指标。
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监管情况(指标分值6分)。区文旅局部门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分配机制健全完善;转移资金分配符合规划目标和重点;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监督管理机制;动态监控转移支付的下达、拨付等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6分。
该一级指标满分6分,得分6分,得分率100%。包括1个二级指标以及3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2023年度区文旅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指标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绩效管理 |
绩效管理 |
6.00 |
6.00 |
100.00% |
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主体责任落实、绩效管理结果应用3个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管理(指标分值2分)。未发现区文旅局绩效目标的设立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绩效目标表申报表以及部门三定方案,未发现区文旅局绩效目标的设立不符合部门和单位职责和制定的工作计划实施规划;根据2023年度工作计划,区文旅局将整体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且未发现工作任务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项目投资额不匹配的情况;绩效指标完整、全面,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明确体现了部门履职效果和项目效益;根据2023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区里下达任务文件,未发现绩效目标测算依据不充分的情况。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绩效主体责任落实(指标分值2分)。区文旅局实现自评项目全覆盖;部门提供报送材料及时,配合度较高;绩效报告内容结构较完整清晰,指标体系细化较完善,评价结果客观公正。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指标分值2分)。区文旅局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绩效目标审核结果、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区财政重点评价、部门评价结果、单位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该一级指标满分40分,得分32.1分,得分率80.25%。包括3个二级指标以及9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2023年度区文旅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履职效能指标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部门 履职效能 |
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 |
7.00 |
7.00 |
100.00%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复评 |
3.00 |
3.00 |
100.00% | |
|
职责履行(含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情况) |
30.00 |
22.10 |
73.67% |
1.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1个三级指标。
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指标分值7分)。根据“非遗”展览、展演等公益活动资料,此项重点任务工作完成率100%;根据《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报告》、《关于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荐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此项重点任务工作完成率100%;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1〕64号)要求、农村公益电影验收资料发现,此项重点任务工作完成率100%;根据文化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和检查资料,此项重点任务工作完成率100%;经查看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此项重点任务工作完成率100%。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7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复评。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复评1个三级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复评(指标分值3分)。区文旅局自评结果和复评结果一致。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3分。
3.职责履行(含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情况)。包括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政效能、可持续效益7个三级指标。
实际完成率(指标分值9分)。旅游品质提升方面工作实际完成率较高,产业动能升级方面、优化文旅市场环境方面、加强党建方面的工作全部完成,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方面、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方面的工作实际完成率较高,但仍存在部分工作未完成。具体如下:
一是城市书房举办的活动数量不足,根据《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文旅发〔2023〕35号)“(七)服务要求……每个城市书房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的阅读推广活动,并做好档案留存和相关数据上报工作”要求,城市书房每月至少应组织不少于2次阅读推广活动,根据区文旅局提供的城市书房相关资料,青岛市城市书房即墨区丽山社区分馆、青岛市城市书房即墨区一汽-大众分馆举办的阅读推广活动数量不足,扣1分,具体举办阅读推广活动数量如下:
2023年区文旅局部分城市书房阅读推广活动记录
|
城市书房名称 |
举办月份 |
举办次数 |
备注 |
|
青岛市城市书房即墨区丽山社区分馆 |
5月、6月、7月 |
每月各一次,共三次 |
每月应至少举办2次阅读推广活动 |
|
青岛市城市书房即墨区一汽-大众分馆 |
7月、8月、9月 |
每月各一次,共三次 |
二是省级文物巡查次数不足且未形成监督整改记录。据《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落实文物安全保护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17〕49号)“文化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保单位(点)的日常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省级文物需要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但根据巡查记录(如下表),鹤山遇真宫第四季度未巡查、雄崖所古城第三季度未巡查、中间埠双塔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未巡查,上述省级文物巡查次数不足,扣1分。
2023年区文旅局部分省级文物巡查记录
|
季度 巡查记录 文物名称 文物名称 |
鹤山“遇真宫” |
雄崖所古城 |
中间埠双塔 |
|
一季度 |
未巡查 |
巡查一次 |
未巡查 |
|
二季度 |
巡查两次 |
巡查一次 |
巡查两次 |
|
三季度 |
巡查一次 |
未巡查 |
未巡查 |
|
四季度 |
未巡查 |
巡查两次 |
巡查两次 |
|
年度总巡查次数 |
三次 |
四次 |
四次 |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7分。
完成及时率(指标分值3分)。旅游品质提升方面、产业动能升级方面、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方面、优化文旅市场环境方面、加强党建方面的工作全部按时完成;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方面,除部分文物检查工作未在2023年度完成外,其余工作均按时完成,扣0.5分。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5分。
质量达标率(指标分值6分)。加强党建工作成果质量达标率100%,旅游品质提升方面、优化文旅市场环境方面的工作、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方面、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工作成果质量达标率率较高,但仍存在部分工作成果质量不达标。具体如下:
一是旅游投诉案件增长率达640%。根据12345平台涉及区文旅局投诉数据,2022年投诉案件总计为10件,2023年投诉案件为74件,2023年较2022年投诉案件增长率高达640%,扣1分;
二是举办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调研不足。区文旅局举办综艺演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阅读推广活动、艺术培训等未开展需求调研,也未开展满意度调查。不符合《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23〕13 号)规定“(五)实施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2.加强文化供需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和表达权,探索建立群众文化需求的动态反馈与服务提供平台。定期开展群众文化需求调查,推广菜单式文化服务,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衔接,切实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的规定,扣1分;
三是不可移动文物巡查未形成监督整改记录。鹤山遇真宫2023年的巡查次数为3次,2023年9月20日是2023年的最后一次巡查,巡查时发现室内房屋漏雨需要维修,在此之后未对鹤山遇真宫再次巡查,也未对房屋是否维修形成监督整改记录;2023年5月23日巡查雄崖所古城时发现部分灭火器过期,在2023年11月15日的再次巡查记录中未体现过期的灭火器是否更换,也未对灭火器是否更换形成监督整改记录,扣1分;
四是执法结果未完全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要求“第七条 行政执法事后公示:……(二)行政执法结果包括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主要事实、依据、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2023年区文旅局行政处罚结案72起,即墨区政务网文旅局执法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只公开了22起,扣1分。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经济效益(指标分值2分)。经查看2023年即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旅游总收入增长23.2%。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2分。
社会效益(指标分值6分)。根据各馆人次统计数据,图书馆服务人次增长率为172.49%,文化馆服务人次增长率为77.78%,图书馆服务人次增长率为110%;2023年即墨区未发生相关行业、区域文物的安全事故。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6分。
行政效能(指标分值2分)。区文旅局2023年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扣0.2分;根据12345平台涉及区文旅局投诉数据,2022年投诉案件总计为10件,2023年投诉案件为74件,2023年较2022年投诉案件增长率高达640%,扣1分。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0.8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分值2分)。部门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较完善;部门内部行业“十四五”规划、分领域行动计划或方案机制较为健全;部门内部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证书)简介及年度内部业务培训情况比较完善;部门内部信息化平台利用情况较完善;部门年度创新、创优情况有所提升;但区文旅局内部档案管理有待提升,如青岛市即墨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档案中未归档采购合同,扣0.2分。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8分。
该一级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得分率100%。包括1个二级指标以及1个三级指标。具体如下:
2023年度区文旅局部门整体支出社会效应指标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
社会效应 |
社会公众、其他部门(单位)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0 |
10.00 |
100.00% |
社会公众、其他部门(单位)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包括社会公众、其他部门(单位)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
社会公众、其他部门(单位)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通过问卷调查,77位辖区居民填写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为93.51%;20家企业填写了问卷调查,企业满意度为90%。
依据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本指标得10分。
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开展招引工作,新增天泰文旅综合体项目,2023年度完成增加投资额10.65亿元;二是深入实施旅游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重点推进旅游与研学、节会、体育、影视音乐、科技等领域融合发展,丰富旅游业态。其中鳌角石村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温泉街道入选第三批山东省旅游民宿集聚区培育单位,天泰温泉度假区获评山东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龙泉街道张家庄村、移风店镇大欧戈庄获评山东省景区化村庄;蓝谷三航科技等3处获评省级研学基地,自加热黄酒获评2023山东省旅游商品大赛金奖,天泰温泉度假区、即墨老酒博物馆获评青岛市公共设施提升示范景区;借助海洋温泉节,打响了“冬游青岛”品牌,山东卫视、中国旅游报等40余家媒体争相报道,天泰、港中旅等温泉企业客源数量稳步增长。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模式,举办“主播带您探即墨”大型媒体直播活动,组织代表性文旅企业外出推介,促进客源数量稳步增长,2023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875.88万人次,增长49.5%,带动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23.2%;三是创新传承发展机制,申报并获批青岛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基地4处,青岛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名,即墨老酒非遗工坊成功入选省级非遗工坊;出台并执行柳腔艺术人才培育方案,组织柳腔表演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文旅活动,提升了非遗影响力。
一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不规范。区文旅局2023年期末固定资产数量为3,634(资产编号数量),原值总计10,918.96万元,期末盘点未形成盘点记录,无盘点人、监盘人签字确认,盘点过程未对资产数量、使用状态进行详细、全面的记录,无法为核对账实相符工作、资产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区文旅局固定资产实物无资产标号标贴,不利于对固定资产全程跟踪管理;二是个别差旅费报销缺少差旅费审批单。区文旅局2023年12月0014号凭证缺少出差审批单,不符合《即墨区文旅局内部规章制度》“五、差旅费管理办法 (六)报销管理……2、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的规定。
一是区文旅局2023年采购的中小学电影放映项目履约验收不符合相关规定。中小学电影放映项目未制定验收方案、未明确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无验收记录。不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25号)“第十三条 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按照验收方案实施验收,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并做好验收记录”规定。二是区文旅局2023年农村公益电影及中小学电影放映项目履约验收未在青岛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青财采〔2020〕12号)“ 二、相关工作要求(一)实施全过程信息公开 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意向、采购计划、采购活动、合同订立、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信息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规定;三是政府采购档案归档不全面。青岛市即墨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档案中未归档采购合同,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青财采〔2020〕12号)规定“(十一)资料归档 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归档……”的规定。
2023年青岛市城市书房即墨区丽山社区分馆和一汽大众分馆的阅读推广活动记录统计数据如下:
2023年区文旅局部分城市书房阅读推广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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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书房名称 |
举办月份 |
举办次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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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书房即墨区丽山社区分馆 |
5月、6月、7月 |
每月各一次,共三次 |
每月应至少举办2次阅读推广活动 |
|
青岛市城市书房即墨区一汽-大众分馆 |
7月、8月、9月 |
每月各一次,共三次 |
上述城市书房每月只举办一次阅读推广活动,不符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文旅发〔2023〕35号)“(七)服务要求。……每个城市书房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的阅读推广活动,并做好档案留存和相关数据上报工作……”的规定。
(四)部分工作未按照调研、计划、落实、检查、改进的要求形成闭环机制
一是省级文物巡查次数不足且未形成监督整改记录。根据巡查记录(如下表),鹤山遇真宫第四季度未巡查、雄崖所古城第三季度未巡查、中间埠双塔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未巡查,上述省级文物巡查次数不足。不符合《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落实文物安全保护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17〕49号)“文化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保单位(点)的日常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规定。
2023年区文旅局部分省级文物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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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 巡查记录 文物名称 文物名称 |
鹤山“遇真宫” |
雄崖所古城 |
中间埠双塔 |
|
一季度 |
未巡查 |
巡查一次 |
未巡查 |
|
二季度 |
巡查两次 |
巡查一次 |
巡查两次 |
|
三季度 |
巡查一次 |
未巡查 |
未巡查 |
|
四季度 |
未巡查 |
巡查两次 |
巡查两次 |
|
年度总巡查次数 |
三次 |
四次 |
四次 |
不可移动文物巡查未形成监督整改记录。鹤山遇真宫2023年9月20日巡查时发现室内房屋漏雨需要维修,9月20日之后未对鹤山遇真宫再次巡查,也未对房屋是否维修形成监督整改记录;2023年5月23日巡查雄崖所古城时发现部分灭火器过期,在2023年11月15日的再次巡查记录中未体现过期的灭火器是否更换,也未对灭火器是否更换形成监督整改记录。
二是举办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调研不足。区文旅局举办综艺演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阅读推广活动、艺术培训等未开展需求调研,也未开展满意度调查。不符合《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23〕13 号)“(五)实施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2.加强文化供需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和表达权,探索建立群众文化需求的动态反馈与服务提供平台。定期开展群众文化需求调查,推广菜单式文化服务,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衔接,切实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的规定。
(五)旅游监管质量有待提高,执法结果公示不到位
一是旅游监管质量有待提高。根据区文旅局提供的12345平台涉及区文旅局的投诉数据,2022年投诉案件总计为10件,2023年投诉案件为74件,2023年较2022年投诉案件环比增长率高达640%,旅游监管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执法结果公示不到位。区文旅局2023年行政处罚结案72起,即墨区政务网文旅局执法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公开22起,执法结果公示不到位。不符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第七条 行政执法事后公示:……(二)行政执法结果包括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主要事实、依据、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第八条 公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社会公示:(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后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的;(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行政执法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原则上不得向社会公示,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规定。
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人员应当清点核实固定资产,及时填写盘点表单,确保资产全覆盖,并根据盘点时资产实际状态,在盘点表单中注明;二是实行固定资产标签化管理。标签应与固定资产卡片完全一致,体现资产名称、型号、资产编号、所在位置、使用部门、管理人等信息,提高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助于明确资产管理责任,防止资产流失或损坏;三是加强会计凭证审核。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会计凭证必要单据的审核,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审核标准,发现报销人员提供的单据不完整时应要求其及时补充合法合规的报销单据,保证会计凭证单据的完整性、合规性。
一是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根据项目验收清单和标准、招标(采购)文件对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规定要求、供应商投标(响应)承诺情况、合同明确约定的要求等制定。验收小组应当根据履约验收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按照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示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的公示内容和公示时间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公示,强化公众监督效果;三是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归档规范的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定期对档案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归档制度的执行情况、档案的规范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归档制度和管理流程。
建议按照《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文旅发〔2023〕35号)要求,各城市书房每月举办不少于两次的阅读推广活动,引入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阅读推广活动,建立管理机制,保证阅读推广活动的质量和可持续性,稳步提升全民阅读氛围。
一是建立文化活动闭环调整机制,机制应包含事前调研、事中调整、事后评估、结果运用,充分根据居民实际需求提升项目效益。一方面加强文化活动决策前的公众调研。建议预算单位针对活动受益人群方向,开展需求调研工作,尽可能多的满足公众需求,增强项目效果;另一方面关注文化活动开展过程中的调整。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及时对项目实施内容和工作进度进行调整规划,促使项目实施更贴近百姓需求;最后关注文化活动开展后的评估。项目结束后,通过群众意见、数据统计等方面,系统性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二是针对文物巡查建立巡查计划和监督整改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巡查计划和执行巡查工作,并设置文物监督整改台账,对需要整改、维修的事项形成监督记录,及时跟踪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整改情况,督促其及时完成整改,降低文物毁损风险。
(五)加强旅游监管,强化执法结果公示
一是建议加强旅游日常监管并建立长效沟通及问题解决机制,比如采用不记名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居民意见和建议,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监督整改,为旅游监管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确保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尽可能减少投诉举报率,构建和谐的文旅环境。二是加强执法结果公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要求执行,除不得向公众公示的情形外,所有执法结果均应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公平公正,提高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增强公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中税企业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1-1.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2.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分表
2.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问题建议清单
3.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满意度调查问卷及统计分析报告
4.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现场描述表
5.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附件3
2023年度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满意度调查汇总分析报告
为全面深入开展本次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受益对象等相关人员的真实感受,以问卷形式反映其真实满意度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此次绩效评价提供数据支撑。
一、调查对象
即墨区常驻居民和即墨区文旅企业。
二、调查内容
即墨区常驻居民和即墨区文旅企业对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履职效果的满意度。
三、调查方法和抽样方式
本次问卷采取电子问卷方式进行,根据评价指标需要,有针对的设计、制作电子问卷,由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向各单位发放问卷,最终收集有效问卷。
四、问卷的发放和回收
电子问卷由绩效评价组、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微信扫码、推送网络链接的途径的方式发至各单位,截至2024年8月16日终止电子问卷填写,并进行数据分析。
五、问卷调查结果汇总
截至2024年8月16日,累计回收有效问卷97份,其中:针对即墨区常驻居民的调查问卷77份,满意度为93.51%,针对即墨区文旅企业的调查问卷20份,满意度为90%,具体如下。
(一)针对即墨区常驻居民的调查问卷及数据分析:
第1题 您对目前即墨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面的满意程度是: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非常满意 |
67 |
|
|
比较满意 |
5 |
|
|
一般(请具体说明) |
3 |
|
|
不满意(请具体说明) |
2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77 |
|
第2题 您对目前即墨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方面的满意程度是::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非常满意 |
67 |
|
|
比较满意 |
5 |
|
|
一般(请具体说明) |
3 |
|
|
不满意(请具体说明) |
2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77 |
|
第3题 您参加过下列哪些公共文化提升活动: [多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农家书屋阅读 |
61 |
|
|
阅读推广活动 |
42 |
|
|
农村公益电影 |
59 |
|
|
送戏进万家 |
51 |
|
|
综艺演出 |
43 |
|
|
广场舞大赛 |
42 |
|
|
艺术培训 |
23 |
|
|
以上均未参加过 |
3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77 |
|
第4题 您对参加过的上述公共文化活动的满意程度: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非常满意 |
65 |
|
|
比较满意 |
8 |
|
|
一般(请具体说明) |
1 |
|
|
不满意(请具体说明) |
3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77 |
|
第5题 您是否遇到过即墨区“黑社”“黑导”“黑车”、低价旅游团、涉嫌养老诈骗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是(请具体说明) |
2 |
|
|
否 |
75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77 |
|
第6题 您对上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进行过投诉: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是 |
2 |
|
|
否(未投诉的原因) |
0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2 |
|
第7题 您投诉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被及时处理: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是 |
2 |
|
|
否 |
0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2 |
|
第8题 您对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的工作还有哪些具体的建议或意见? [填空题]
第1题 您的企业类型: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A.文化类企业(如:演艺、展览、出版等) |
8 |
|
|
B.旅游类企业(如:旅行社、景区、酒店等) |
8 |
|
|
C.文旅融合类企业 |
4 |
|
|
D.其他(请具体说明) |
0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20 |
|
第2题 您的企业规模: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A.小型(员工数少于50人) |
11 |
|
|
B.中型(员工数50-200人) |
7 |
|
|
C.大型(员工数超过200人) |
2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20 |
|
第3题 您是否享受过文旅行业相关的政策扶持?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是 |
17 |
|
|
否 |
3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20 |
|
第4题 您对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协助、指导贵企业申请政策扶持的效率和效果是否满意: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非常满意 |
13 |
|
|
比较满意 |
2 |
|
|
一般(请具体说明) |
0 |
|
|
不满意(请具体说明) |
2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7 |
|
第5题 您是否参与过即墨区文旅局举办的安全培训: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是 |
20 |
|
|
否 |
0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20 |
|
第6题 您对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举办的安全培训的满意程度是? [单选题]
|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A.非常满意 |
16 |
|
|
B.比较满意 |
2 |
|
|
C.一般(请具体说明) |
0 |
|
|
D.不满意(请具体说明) |
2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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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您对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执法的满意程度是?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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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 |
小计 |
比例 |
|
A.非常满意 |
16 |
|
|
B.比较满意 |
2 |
|
|
C.一般(请具体说明) |
0 |
|
|
D.不满意(请具体说明) |
2 |
|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20 |
|
第8题 您对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服务辖区内文旅企业还有哪些具体的建议或意见? [填空题]




附件5
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现场评价工作底稿
共页 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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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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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项目名称: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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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摘要: 截至2024年8月16日,2023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已完成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时间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经过2天现场勘察实施以及审阅区文旅局提供的资料,评价组通过访谈相关人员、审阅相关资料以及系统查看相关数据,了解区文旅局总体运行较为良好。财政资源配置方面,2023年度区文旅局在财政资源配置、预算安排与部门职能匹配度方面均完成较好;预算管理方面,2023年度区文旅局在预算管理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在内控建设规范性、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人员任用规范性、采购活动合规性等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绩效管理方面,2023年度区文旅局绩效管理整体较好;部门履职效能方面,2023年度区文旅局在部门履职效能方面总体情况较为良好,但存在个别工作任务未能完成,在部分工作完成数量、质量方面存在一定不足;社会效应方面,通过电子问卷调查方式对即墨区常驻居民以及文旅企业进行调查,满意度分别为93.51%和90%。具体问题如下: (一)财会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 一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不规范。区文旅局2023年期末固定资产数量为3,634(资产编号数量),原值总计10,918.96万元,期末盘点未形成盘点记录,无盘点人、监盘人签字确认,盘点过程未对资产数量、使用状态进行详细、全面的记录,无法为核对账实相符工作、资产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并且,区文旅局固定资产实物无资产标号标贴,不利于对固定资产全程跟踪管理;二是个别差旅费报销缺少差旅费审批单。区文旅局2023年12月0014号凭证后附单据缺少出差审批单,不符合《即墨区文旅局内部规章制度》“五、差旅费管理办法 (六)报销管理……2、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的规定。 (二)政府采购活动合规性方面有待提高 一是区文旅局2023年采购的中小学电影放映项目履约验收不符合相关规定。中小学电影放映项目未制定验收方案、未明确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无验收记录。不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25号)“第十三条 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按照验收方案实施验收,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并做好验收记录”规定。二是区文旅局2023年农村公益电影及中小学电影放映项目履约验收未在青岛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青财采〔2020〕12号)“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实施全过程信息公开 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意向、采购计划、采购活动、合同订立、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信息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规定;三是该项目政府采购档案归档不全面,如青岛市即墨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档案中未归档采购合同,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青财采〔2020〕12号)“(十一)资料归档 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归档……”的规定。 (三)部分城市书房举办的活动数量不足 2023年青岛市城市书房即墨区丽山社区分馆和一汽大众分馆的阅读推广活动记录统计数据如下: 2023年区文旅局部分城市书房阅读推广活动记录
上述城市书房每月只举办一次阅读推广活动,不符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文旅发〔2023〕35号)“(七)服务要求。……每个城市书房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的阅读推广活动,并做好档案留存和相关数据上报工作……”的规定。 (四)部分工作未按照调研、计划、落实、检查、改进的要求形成闭环机制 一是省级文物巡查次数不足且未形成监督整改记录。根据《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落实文物安全保护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17〕49号)》“文化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保单位(点)的日常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求,省级文物需要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但根据巡查记录(如下表),鹤山遇真宫第四季度未巡查、雄崖所古城第三季度未巡查、中间埠双塔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未巡查,上述省级文物巡查次数不足。 2023年区文旅局部分省级文物巡查记录
另外,不可移动文物巡查未形成监督整改记录。针对鹤山遇真宫,2023年9月20日是2023年度最后一次巡查,巡查时发现室内房屋漏雨需要维修,在此之后未对鹤山遇真宫再次巡查,也未对房屋是否维修形成监督整改记录;2023年5月23日巡查雄崖所古城时发现部分灭火器过期,在2023年11月15日的再次巡查记录中未体现过期的灭火器是否更换,也未对灭火器是否更换形成监督整改记录。 二是举办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调研不足。区文旅局举办综艺演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阅读推广活动、艺术培训等未开展需求调研,也未开展满意度调查。不符合《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23〕13号)“(五)实施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工程2.加强文化供需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和表达权,探索建立群众文化需求的动态反馈与服务提供平台。定期开展群众文化需求调查,推广菜单式文化服务,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衔接,切实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的规定。 (五)旅游监管质量有待提高,执法结果公示不到位 一是旅游投诉案件环比增长较高,根据区文旅局提供的12345平台涉及区文旅局的投诉数据,2022年投诉案件总计为10件,2023年投诉案件为74件,2023年较2022年投诉案件环比增长率高达640%,旅游监管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执法结果公示不到位,区文旅局2023年行政处罚结案72起,即墨区政务网文旅局执法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只公开了22起。不符合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第七条 行政执法事后公示:……(二)行政执法结果包括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主要事实、依据、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第八条 公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社会公示:(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后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的;(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行政执法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原则上不得向社会公示,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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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意见:
被评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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