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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发布日期: 2024-03-0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4 年度)
部门名称(公章):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名称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职责 1.依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即办字〔2019〕41号)和《关于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即编办字〔2020〕17号),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3)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4)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建设。(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13)负责知识产权工作。(14)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药品安全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15)承担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编制、建设指导工作,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承担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等农贸市场管理职能。(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教育培训、交流合作等工作,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相关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17)承担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及档案管理等工作。(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9)转变职能。
2.依据《关于明确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即编字〔2019〕6号),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3)组织查办上级交办、部门移交和本辖区市场监管领域发生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跨区域案件。(4)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5)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6)承担监督规范直销、打击违法传销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7)依法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盐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行为。(8)指导派出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9)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10)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11)完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依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3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即编办字〔2021〕22号),(1)青岛市即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消费维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拟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和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2)青岛市即墨区市场主体信息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技术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为市场监管领域智慧监管和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区市场主体综合监管平台的运用和管理。(3)青岛市即墨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统计报告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开展严重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的评价和调查。负责对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与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普及及教育培训工作。
预算情况
其他情况
部门整体预算总额(万元) 8715.24 下属单位个数 4
1.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8715.24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数 23
           (2)单位资金  0 年末编制人数 348
2.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7876.11 年末在职人数 305
                其中:三公经费 116.65

           (2)项目支出 839.13

年度总体目标 1.保障全区市场综合监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市场主体信用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的开展,促进全区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食品安全检测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发现违法线索,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打击传销、消费维权、应急处置等工作,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关于应急等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的要求,更好的开展上级部门要求的监管和服务工作。
4.加强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工业产品和农资等生产流通领域商品检测,促进全区企业产品和农资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健康高效发展。
5.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公众服务的水平。
6.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保障一老一小舌尖上的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解释
职责履行 基本职责1 辅助劳务及执法服装配备人数 282人 辅助劳务及执法服装配备人数
举办宣传活动、发布宣传稿件次数 ≥65次 举办宣传活动、发布宣传稿件次数
协管员在岗人数 ≥16人 协管员在岗人数
打击传销、公平竞争审查及应急性事件处置数量 36次 打击传销、公平竞争审查及应急性事件处置数量
档案登记查询数量 ≥1.07万次 档案登记查询数量
监管平台维护数量 1个 监管平维护数量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 查处违法案件、处理消费投诉数量 2.78万起 查处违法案件、处理消费投诉数量
食品安全检测 定性定量检测2750批次,快速检测25000批次 食品安全检测批次
工业产品及农资等流通领域商品检测 471批次 工业产品及农资等流通领域商品检测批次
监管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机构 1.75万户 监管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机构
特种设备及标准计量检查 ≥70家 特种设备及标准计量检查
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单位数量 ≧400家 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单位数量
即墨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及奖励 ≥1家 评选即墨区区长质量奖
履职效能 行政效能指标 市场监管及服务能力提升 ≥90% 市场监管及服务能力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案件及消费投诉处置率 100% 案件及消费投诉处置率
宣贯政策知晓率 ≥60% 宣贯政策知晓率
不合格检测处置率 100% 不合格检测处置率
“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30% “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监管机制健全性 ≥90% 监管机制健全性
贯宣政策知晓率 ≥60% 贯宣政策知晓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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