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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11-30

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20]8号文),根据《山东省省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具体规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区司法局于2022年3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设立背景及概况

司法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包括9个科室2个所属事业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办公室、政治处、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社区矫正工作科、普法和宣传信息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律服务管理科,青岛市即墨区法律援助中心、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公证处。

二、部门职能及目标

(一)部门总体职能

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指导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负责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报备、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一办理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以区政府以及本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办理由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全区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的其他法律事务。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协调解决部门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

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和优化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负责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推进招才引智相关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

一是发挥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发挥执法监督约束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发挥惠企法律服务团队职能优势,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律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针对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法律咨询服务,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发展。

三是高位谋划“八五”普法规划,营造浓厚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氛围。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衔接机制,实现信息对接、工作互动、资源共享,提升法律援助质效。

四是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不断延伸社区矫正监管触角,巩固深化前期心理矫治工作成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公证、诉讼的有机衔接,形成矛盾纠纷的化解闭环。

三、部门预算及支出情况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司法局部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财政国库业务。2021年收入预算为2510.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10.20万元,占100%。2021年支出合计251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1.20万元,占85.3%;项目支出369万元,占14.7%。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510.2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61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新进和调入人员导致预算收支增加

(三)部门资产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一)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围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和职责履行程度的综合评价,对于一个部门的整体绩效评价能够洞悉资源配置的有效情况以及各部分要素之间的有机关系,从而从更加宏观的层面把握部门的资源配置合理性和资金运用效益,从结构分析和整体效益分析中更加精确地查找问题,进而有的放矢地进行改进。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本单位财政性资金全部收支情况,评价范围是2021年度。

自评结论与绩效分析

(一)自评结论

按照自评工作程序,制定了本部门自评表,经逐一对照、填报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本次我单位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自评得分表

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失分原因说明及分析等

备注

A1.基本职责

20

20

100%


A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

20

100%


B1.行政效能指标

10

10

100%


B2.经济效益指标

10

0

0%


B3.社会效益指标

10

10

100%


B4.可持续影响指标

10

10

100%


C.满意度指标

10

10

100%


D.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10

10

100%


合计

100

90

90%


(二)绩效分析

1.健全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以项目化方式部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发挥执法监督约束作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2.发挥惠企法律服务团队职能优势,围绕律师行业工作线分阶段、分步骤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推动律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针对企业需求提供“一站式”线上惠企服务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发展。

3.坚持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营造浓厚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氛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提高援助案件办理量公证员便民服务办件量

4.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不断延伸社区矫正监管触角巩固深化前期心理矫治工作成果,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

5.坚持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作用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落实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待遇形成矛盾纠纷的化解闭环。

6.保证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全年经费执行执行率通过专业培训提升财务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仍需提高

在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中,有的三级指标设置科学量化度不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仍需提高。

(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目标体系设置精细化程度仍需提高

在预算编制环节对年度各科室重要工作计划及对应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设定未紧扣科室职能,未能充分体现被评价科室核心绩效。

七、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快年度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对项目支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惠企政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心理建设等方面的基本职责及绩效三级指标,充分落实行政效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指标,切实推进绩效目标落实。

(二)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层次清楚、突出重点,便于检验、评价、考核。可量化的三级指标都予以量化;难以量化的提炼出能够反映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效的结果性描述。做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以“公众满意最大化”为目标,加大培养绩效管理社会参与意识,真正服务于人民群众。

附件:2021年度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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