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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部门名称 | 青岛市即墨区审计局 | |||
| 部门职责 |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即办字〔2019〕31号),即墨区审计局职责主要包括:(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市、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三)依法依规负责审计结果报告、公告和结果运用工作。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按规定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以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四)依法依规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市、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决算草案,区直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各镇(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五)按照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审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培育、引导、扶持审计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预算情况 | 其他情况 | |||
| 部门整体预算总额(万元) | 1128.12 | 下属单位个数 | 0 | |
| 1.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 1128.12 |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数 | 10 | |
| (2)单位资金 | 年末编制人数 | 63 | ||
| 2.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1092.47 | 年末在职人数 | 57 | |
| 其中:三公经费 | 7.65 | |||
| (2)项目支出 | 35.65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反腐利器作用;核减政府投资成本,提高财政绩效;督促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等环保问题整改。 | |||
| 绩效指标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解释 |
| 职责履行 | 基本职责 | 各种专项审计数量、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审计数量 | ≥37个 | |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 | ≥24个 | ||
| 履职效能 | 行政效能指标 | 督促整改问题及时性 | ≥90% | |
| 经济效益指标 | 有效核减政府投资成本 | ≥9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反腐利器作用 | ≥9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督促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等环保问题整改 | ≥9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督促相关领域管理理顺、建章立制 | 健全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被审计对象满意度 |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