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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青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我机构接受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的委托,对即墨区数字化城管智慧化升级项目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2016年7月即墨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即政发〔2016〕50号)规定, 2017年至2021年,每年设立城市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数字化城管建设、户外广告整治提升、违法建筑巡查处置、马路市场清理安置、露天烧烤整治提升等工作的推进及各镇、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奖补。
根据国家和省住建厅数字化城管相关建设标准,青岛市即墨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于2017年建成运行。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响应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的相关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关于拨付数字化城管平台智慧化升级建设经费的请示》(即综执呈[2020]2号)、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拨付数字化城管平台智慧化升级建设经费的办理意见》(即财建督[2020]39号)等有关文件,于2020年申请设立即墨区数字化城管智慧化升级项目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用于数字化城管平台智慧化升级建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即政办发[2018]72号)要求,承担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升级工作。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数字化城管平台智慧化升级建设,建设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拓展视频监控源项目、升级视频监控平台项目、共享大数据实现非接触执法项目。其中拓展视频监控源项目包含125路监控点位建设;升级视频监控平台项目包含后台增加存储及流媒体服务器,接入智慧监管云平台;共享大数据实现非接触执法项目对执法办案系统进行升级开发。
拓展视频监控源项目、升级视频监控平台项目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组织政府采购,其中拓展视频监控源项目由中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233万元,于2020年10月27日签订合同,约定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升级视频监控平台项目由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96万元,合同工期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1月18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合同将项目实施所需经费按照进度支付至承包单位。共享大数据实现非接触执法项目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青岛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即财采[2019]315号)等文件规定,与青岛一凌网集成有限公司达成采购意向,成交金额3.8万元,于2020年4月15日签订合同,约定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2020年数字化城管智慧化升级项目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经费,编制年度绩效目标,于2020年4月10日申报预算,预算申报金额377.03万元,经财政局组织对该项目进行预算评审,项目审定金额338.28万元。区财政局按照《关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拨付数字化城管平台智慧化升级建设经费的办理意见》(即财建督[2020]39号),将2020年专项资金338.28万元批复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因项目未完全交付验收,实际申请187.5万元,实际到位金额187.5万元,实际支出金额187.5万元,剩余资金待项目完全交付验收后另行申请拨付。
本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四新+四高”要求,按照“抓住关键、紧盯细节,找准问题、补齐短板,精准施策、高效治理”原则,全面对标青岛主城区标准,坚持以城市品质内涵提升为目标,以精细化管理为主线,落实美丽青岛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城市容貌环境秩序的全面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度高、生活便捷度高、文明和谐度高、城市品质品位高的活力之城、美丽之城、魅力之城。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于2021年6月8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区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1)即财绩效函21号),评价机构成立了2020年数字化城管智慧化升级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绩效评价基本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评价方案,通过对基础数据填报、现场查看、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流程获取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并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
本次评价的目的在于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2020年数字化城管智慧化升级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状况,总结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经验以及不足之处,积极探索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和项目管理改进建议。为了使本项目量化得分保持整体性与完整性,采取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 年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资料逐一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方法,根据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对被评价单位项目进行量化打分。
经评价,2020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体评分为:77.67分,评价结论为“中”。该项目资金使用基本达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但在评价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调整和完善。
(一)通过平台运行实现“零接触”的文明执法
视频监控平台通过升级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充分挖掘指定区域内的视频监控资源中包含的有用信息,让城市管理的违规事件从人工识别转变为智能识别,实现全天候监控。针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智能分析,通过自动抓拍功能,固定违法地点、照片等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再通过留置或邮寄送达等方式,完成“零接触”下的告知程序为城市管理中监控违章行为提供智能化的手段,为现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数据参考,能够有效避免同行政执法相对人产生肢体冲突,实现了文明执法。尤其在这次突如其来疫情期间,非接触性执法可以有效避免密切接触,有利于疫情防范。
(二)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智慧化、精细化水平
通过拓展视频监控源,加大视频覆盖的范围,对公共设施、市容环卫、街面秩序等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实时浏览,消除管理盲区;通过各种技术手段的应用,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弥补了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有效解决了点多面广、无法实时监管的业务痛点(如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提高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智慧化、精细化水平,较好的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能。
(三)指挥中心系统升级为智慧城管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研发智能化辅助分析决策系统,对城市管理各类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判,找出城市管理多发问题、易发区域、高发时段,以及市民群众举报集中的事项和区域,有针对性地调整执法管控措施,提高了城管执法效能,通过后台技术支持,保障了数字化指挥中心的正常运行。
(一)未充分共享其他职能部门视频资源监控杆
根据“视频事件智能分析系统建设方案”描述,项目使用自建或共享其他职能部门视频监控杆。经现场查看发现,新建125路视频监控源中,存在少数紧靠其他职能部门视频监控杆而新建监控杆件的现象(如文峰路与青石路交叉口新建监控杆件紧邻已有视频监控杆)。本着充分利用资源,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新建监控点位优先利用已有杆件完成视频监控安装及抓拍,建议今后应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共享资源,节约资金。
(二)专项资金设立的年度绩效目标未达到
根据2020年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表,项目实施内容分为拓展视频监控源项目、升级视频监控平台项目、共享大数据实现非接触执法项目三部分。现场评价发现,升级视频监控平台项目于2020年11月26日交付验收;共享大数据实现非接触执法项目于2020年5月16日交付验收;截止评价日,拓展视频监控源项目未进行交付验收,该项目在规定时效期内未完成专项资金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预算及支出情况见表1-2所示)
(三)共享大数据实现非接触执法建设方案中部分功能未实现
依据“共享大数据实现非接触执法项目建设方案”内容描述,包含企业库建立、企业库在案件中的应用、企业库展现以地图形式展现、接口对接、其他功能扩展五部分,经现场查看,建设方案中的部分功能(如:企业库展现以地图的形式展现、大数据首页、电子围栏、无人机展示等)无法在指挥平台中展现,未完全实现建设方案设定的目标。
(一)积极探讨将智慧城管融入到智慧城市视频监管云平台
通过接入区智慧城市视频监管云平台,积极与区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单位加强对接,合理利用智慧城市已建视频前端设备,探讨与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的业务对接、与其他职能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在已有视频源基础上提质增效、优化配置,实现资源共享。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程,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数字化城管是着眼于民生的一项有利举措,是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四新+四高”要求的有利保障,对于打造智慧化城市、提高城市品质内涵起着关键作用。建议项目单位对未完成验收的项目抓紧组织验收,项目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在项目全部验收完成后,重新确定线路租赁运营服务及电费缴纳期限。
共享大数据实现非接触执法项目建设方案中未实现的功能(如:企业库展现以地图的形式展现、大数据首页、电子围栏、无人机展示等),项目单位应尽快组织实施,以实现本项目建设方案设立的目标。
今后项目组织实施时,应统筹合理安排工期,根据《城市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加快推进项目各环节进程,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强化预算执行主体的责任意识,按照批复的预算,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科学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与确定的投资额匹配度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建议项目单位在申报年度绩效目标前应加强事前科学测算和分析,使编制的年度绩效目标与批复的预算资金相匹配,预期产出的效果符合建设方案设定的任务目标,切实保障专项资金的科学利用。
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实施中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保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并按照《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即财绩效[2020]260号)具体要求,强化绩效意识,提高监管水平,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效益。
本报告可作为安排、调整专项资金预算的参考依据。
中同盛(山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