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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管1.2期建设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0-2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青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我机构接受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的委托对即墨区数字化城管1.2期建设费项目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

即墨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于2017年11月建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指挥中心应用系统软件、硬件、基础数据建设和中心坐席及信息采集员服务外包(中心坐席人员8名,信息采集员30名),合同金额374.13万元,并约定指挥中心30日内交货并调试完毕,中心坐席及信息采集员外包服务期限一年。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的相关要求,通过《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拨付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二期建设经费的请示》(即综执呈[2018]8号),申请数字化城管1.2期建设费专项资金,自2018年起实施数字化城管二期建设。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关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拨付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二期建设经费的办理意见》(即财预督[2018]46号)等相关文件,“建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主体,按程序实施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期,2018年约需125.14万元,以后年度每年约需285.28万元,所需资金自每年预算安排的城市管理专项资金中解决”,通过《关于批复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即财预[2020]133号),将2020年专项资金批复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项目单位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城管执法及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青城管委[2018]3号)等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指挥中心人员外包费用、项目管理及税费、运行终端配置及网络支持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11月通过青岛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标结果与青岛永合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管理合同,服务期限自2018年11月25日合同签订起14.33月。后于2019年12月1日续签上年度采购协议,签订2020年管理合同,服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经费按合同约定拨付至青岛永合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绩效目标“在与社会治理中心管理平台增进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实现两系统间实时对接,使数字城管巡管员采集上报的非市容秩序类案件可通过社会治理平台流转处置,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中心的高位监管作用。通过资源充分整合,最大程度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案卷流转处置的高效化。”为了实现总体绩效目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外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考核办法进行日常监督和月度考核。

2020年数字化城管1.2期建设费专项资金实际到位金额285.28万元,实际支出金额285.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区财政局2021年6月8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区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 即财绩效函21号)我机构成立了2020年数字化城管1.2期建设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绩效评价基本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评价方案,通过对基础数据填报、现场查看、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流程获取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并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

本次评价的目的在于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2020年数字化城管1.2期建设费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状况,总结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经验以及不足之处,积极探索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和项目管理改进建议。为了使本项目量化得分保持整体性与完整性,采取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过程资料逐一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方法,根据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对被评价单位项目进行量化打分。

经评价,2020年数字化城管1.2期建设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体评分为:72.5分,评价结论为“中”。该项目资金使用基本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评价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调整和完善。

一、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区级专项资金保障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正常运转

本项目服务外包人员包括信息采集员38名,坐席员10名,负责对即墨区数字城管覆盖区域范围74.2平方公里进行信息采集。伴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管理行政工作人员数量难以满足越来越高的市容管理要求,通过将一部分辅助性工作外包给企业来实施,可以突破人员编制的限制,弥补了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保障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正常运转。

(二)数字化城管平台的实施较有效提高了城市管理效率

城市管理问题由信息采集员发现并上报,经中心坐席员核查 、核实后,根据管理问题的性质不同,通过数字化城管平台派遣至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限时处置,并对其处置情况开展督办、评价、考核等工作。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问题发现难,信息传递不及时,被动、多头管理等弊端,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城市管理问题积压。数字化城管平台的实施将市政、园林等相关的责任部门和执法主体在监督和指挥系统中整合起来,建立起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管理流程再造,使行政资源充分流动,发挥协同效应,推动管理效能的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流程把关不严,存在服务期限重叠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11月组织本项目招标,同中标人青岛永合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5日签订合同,合同金额339.72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33月;2019年12月1日续签上年度采购协议,签订2020年管理合同,合同金额285.28万元,服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经评价发现,2018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服务期限为13.2月,剩余1.13月未延期至2020年,此时间段对应合同金额26.79万元(339.72/14.33*1.13=26.79),此费用支出与服务期限不对应,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项目单位未严格把关,造成专项资金支出不实的情况。

(二)项目单位对服务外包人员设立的考核办法未落实到位

根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2020年度劳动服务人员考核办法》,对外包服务单位考核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不按规定请销假,迟到、早退、无故脱岗半小时内(含半小时)的每次扣2分”,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2020年度外包人员考勤汇总表、绩效考核表等资料,发现只有巡管员有业务绩效考核表,无坐席员相关考核资料,反映出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服务外包人员设立的考核管理办法未落实到位。

另通过评价发现,坐席员考勤中请假天数及迟到、早退次数均较多,例如2020年4月1日-4月30日考勤汇总表中,10名坐席员均有不同天数的请假记录,请假天数1-8日不等,并且多人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其中工号4迟到1次、请假8天,工号1无迟到、早退次数,请假天数1天,而在2020年4月份工资表中,其中1人工资为0,另外9人实发工资在3923.21-4133.02元之间,工资无明显差距。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发现,工资发放与日常考勤关联性较小,人员管理松散,考核制度流于形式。

三、管理建议

(一)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树立节约财政资金意识

项目单位与劳务公司于2018年11月25日签订合同,合同金额339.72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33月,服务费已按月足额支付至劳务公司。后于2019年12月1日续签2018年度采购协议,签订2020年管理合同,合同金额285.28万元,合同服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服务费已按月足额支付至中标公司。2018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服务期限为13.2月,剩余1.13月未按照约定延期至2020年。建议2022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按258.49万元(285.28-26.79=258.49)予以确定。

(二)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度,做实、做细、做精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建议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度,积极推广“点·靓青岛”微信小程序,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争取做到事事有回音。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要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实现快速、精准、高效发现解决城市管理问题,做实、做细、做精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三)加强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力度,提高单位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对服务外包人员业务绩效、日常考勤等进行考核管理并落实到位,考核体现在日常工作中,考核结果与费用支付直接关联,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和约束作用。

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项目单位,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要加强服务外包人员管理力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等程序等进行严格把关,并按照《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即财绩效[2020]260号)具体要求,强化绩效意识,提高监管水平,充分发挥财政撰写资金绩效。

中同盛(山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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