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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20]8号)精神,根据《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 1月 29 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对本单位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设置情况
我局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1项,设立依据如下:
城市管理专项资金。依据《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即政发[2016]50号),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二、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分析
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城市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数金额为1831.41万元,为区级资金,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执行率100%。该项资金按照年初预算组织实施,将资金支付申请提报区财政,由区财政足额支付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账户。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一致,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截止到2020年底,本项目共涉及资金1831.41万元;本项目申报手续合规、项目按期开工、完工验收合格。
三、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
2020年,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即财绩效[2020]175号)文件要求,对我局上述1项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监控,均未发现问题。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专项资金本次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本次评价工作中未发现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存在问题。
下一步我局采取的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从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到最终的效益实现全程领导、监督,确保资金高效、规范使用。
规范制度执行。根据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的特点制定《城市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从使用项目的确定、使用过程的规范到使用完毕的内审均做详细规范。
科学使用资金。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使用过程中限额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均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实施招标程序,确保资金使用严格规范、程序合规。
五、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要求,我们汇总编制《2020年度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报送区财政备案,并在20日内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