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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20]8号)精神,根据《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于2021年2月26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对本部门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设置情况
单位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设立依据如下:
巩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经费。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经费是依据国家版权局《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于2016年1月设立的专项资金,用于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分析
巩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经费。巩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经费预算批复数金额为17.6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0万元,区级资金17.61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执行率100%。该项资金按照《专项资金考核(验收)办法》组织实施,会同单位组织验收,将(考核结果等)资金支付申请提报区财政,由区文化执法局足额支付到企业账户。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一致,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巩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经费。2020年全年共安排专项资金17.61万元。2020年全年版权登记10503件,版权作品质量不断提高。开展版权宣传活动。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开展版权工作“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开展版权知识线上培训活动。加强版权执法,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三、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
2020年,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即财绩效[2020]175号)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上述巩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监控,均未发现问题。
四、绩效评价结论
本部门所属管理的巩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经费区级专项资金本次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本次评价工作中未发现存在问题。我单位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与预算执行,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严格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按照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专项资金,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使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五、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要求,我们汇总编制《2020年度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报送区财政备案,并在20日内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青岛市即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