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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20]8号)精神,根据《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2月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对本部门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设置情况
部门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共计3项,设立依据如下:
(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费用。根据上级部署安排,依据区委办、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17〕28 号)和《关于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即法委办发〔2019〕2 号),按照每个基层社区每年一万元的标准补助,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二)人民调解经费。依据即墨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即政办发〔2019〕48号),对调解员实行案件补贴制度,案件补贴按照20元至500元标准发放,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三)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专项资金。根据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即政办发[2019]37号)、《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20 〕70号),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二、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分析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费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费用预算批复数金额为13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0万元,区级资金13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执行率95.90%。该项资金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织验收,将(考核结果等)资金支付申请提报区财政,由区司法局支付到社区法律顾问个人账户。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一致,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2、人民调解经费。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执行15.82万元,执行率为58.60%。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基本符合,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3、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其中50万元基础绩效,50万元浮动绩效,资金到位率100%,执行100万元,执行率100%。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基本符合,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费用。为全区132个社区全部配齐了法律顾问(其中79名律师和5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在全区村庄(社区)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法律服务,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经对照绩效目标批复表自评资金使用达到年初设定的指标值。
2、人民调解经费。通过加强调解员案件补贴,有助于调动调解员积极性,不断拓展调解领域,完善调解制度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各类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为新时代平安法治即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3、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专项资金。2020年,5个法律服务团队共汇集惠企政策2800余项,发放宣传册、政策汇编等材料1万余份,电话、现场接受企业咨询1300条,走访企业700余家,宣传推送惠企政策50余场(次),兑现惠企资金1300余万元。相关工作经验和成效多次被青岛电视台专题报道,近20余篇相关工作报道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公众号、《法制日报》、《大众日报》、《青岛日报》等媒体、网络、报刊发表,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三、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
2020年,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即财绩效[2020]175号)文件要求,对本部门(单位)上述3项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监控,均未发现问题。
四、绩效评价结论
本部门所属管理的3项区级专项资金本次绩效评价得分为96.97分。
本次评价工作中未发现存在问题的专项资金。
五、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要求,我们汇总编制《2020年度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报送区财政备案,并在20日内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
2021年3月11日